正文 第28章 兒童期情感性精神障礙(3 / 3)

(1)精神分裂症:兒童情感性精神障礙,特別是少年躁狂症出現幻覺、妄想,容易誤診為精神分裂症,但在兒童精神分裂症個性改變較突出,其情感障礙是繼發的,幻覺,妄想等精神症狀與情感障礙不相協調,再結合緩慢發病的病史及家族史,則可與之鑒別。

(2)焦慮症:焦慮和抑鬱症狀二者常並存,兒童分離性焦慮常會出現繼發性抑鬱情緒。但抑鬱症患兒抑鬱情緒嚴重而持久,抑鬱情緒是原發的,有明顯的自殺觀念及精神運動性遲滯。無愉快感,而焦慮患者有嚴重而持久的緊張不安,以及明顯自主神經功能失調的症狀。

(3)器質性疾病所致的情感綜合征:某些器質性疾病如腫瘤、癲、肝豆狀核變性等可以出現抑鬱情緒,或明顯躁狂狀態應與情感性精神障礙鑒別。器質性疾病所致的情感障礙是繼發的,無精神運動性興奮或阻滯,無自我評價低或誇張的自我評價,詳細了解病史和進行神經係統檢查,腦電圖,CT及實驗室檢查可以幫助鑒別。

(4)多動症:多動症兒童可以出現興奮,坐不住,活動增多,整日不能靜坐,衝動,易激惹,有時出現攻擊行為,類似兒童躁狂症,但多動症兒童的行為問題屬於慢性行為問題,無情感性疾病家族史,用鋰鹽治療無效,通過以上幾點,還是可以加以鑒別。

(5)品行障礙:兒童期抑鬱症和兒童期躁狂症都可以出現明顯的行為障礙,此時應和品行障礙相鑒別。品行障礙是反複和持續存在的一種行為障礙,其程度比一般的攻擊、破壞行為嚴重得多。而躁狂抑鬱症患兒的行為障礙比較輕微,且多發生於躁狂和抑鬱情緒之後,品行障礙兒童雖然可以有抑鬱情緒,但行為障礙發生於抑鬱症狀之前,一般通過病史及精神檢查可以鑒別。

(6)單純悲傷反應:失去所喜愛的人和物,可以引起情緒抑鬱,食欲減退,體重減輕及失眠。但一般沒有無價值感,無精神運動性遲滯,無自責自罪,無快感缺失,不是反複發作的。這種反應可以立即發生,一般不超過2~3個月,悲傷反應如果長期不消除,則可以發展為抑鬱症。

6.兒童期情感性精神障礙的治療

(1)藥物治療

①抑鬱症治療。首選非典型抗抑鬱藥,常用舍曲林、西太普蘭等。舍曲林常用劑量為50~100毫克,每日早晨1次,口服;西肽普蘭常用劑量為20毫克,每日早晨1次,口服。或選用三環抗抑鬱藥,常用藥物有丙米嗪、阿米替林、多塞平,也可以應用四環抗抑鬱藥,如馬普替林。臨床上最常用的是丙米嗪,應用劑量範圍每日1.5~5毫克/千克體重,每日不超過150毫克,50千克體重以上兒童,最大量可以為250毫克,每日3次口服,治療至少2~4個月。主要副作用:頭暈、嗜睡、瞳孔散大、口幹、體重增加等。偶爾可以出現容易激惹(常因小事而大發脾氣),多動和攻擊行為。其最嚴重的副作用主要為心血管毒性反應。所以在治療過程中應進行心電圖檢查。

②躁狂症的治療。首選藥物為碳酸鋰,一般用量為每日300毫克/千克體重,使患者的血鋰濃度保持在0.6~1.2毫摩/升之間,一般從小劑量開始應用,出現療效後則停止增加藥物劑量,若已經達到治療劑量或治療血藥濃度時兩周,仍沒有效果,或在治療過程中出現嚴重的毒副反應,則應停藥或改換其他治療。其次還可以應用各種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可應用氯丙嗪25~50毫克/每日開始,逐漸增加,最大劑量可以用至300毫克/日左右。或者可以應用氟呱啶醇0.5~1毫克/日開始,逐漸增加,最大劑量為16毫克/日左右。躁狂症興奮狀態不好控製時,可以應用氟呱啶醇5毫克肌內注射。再次,可以應用抗癲藥物卡馬西平來控製躁狂興奮狀態,但這隻是一種輔助治療措施。

(2)電休克治療:對有嚴重自殺傾向的抑鬱症兒童或具有興奮難以控製有自傷、傷人行為的躁狂症兒童可以采用電休克治療。但對年幼兒童不宜選用。無抽搐電休克治療技術在臨床上的使用,使電休克用於兒童變得更安全、有效。

(3)心理治療:包括支持性心理治療和行為治療。治療的目的在於解除孩子的心理負擔,改變孩子的價值觀念。增強孩子自信心,調整孩子與周圍小朋友的關係。

(4)家庭治療

①首先應向家長介紹躁狂抑鬱症的性質,應使孩子父母對其有良好和正確的認識。

②孩子父母應給予其溫暖、照顧和關心,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治療環境。

③若孩子有明顯的自殺觀念,家庭環境不能對孩子提供持續的監護,應當住院治療。對容易激惹及破壞行為及有自殺行為者,或者是第一次患病,住院治療可以使孩子的病情很快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