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語言障礙導致兒童學習困難的糾正(2 / 3)

7.語言障礙的類型

(1)言語發育延遲:言語發育延遲是指兒童口頭語言明顯落後於同齡兒童正常發育水平,為一組由生物、心理、社會等多種因素引起的語言發育障礙。言語發育延遲是語言障礙中最常見的一種形式。臨床表現除語言落後外,可伴有發育、語言質與量及交流等方麵的異常,具體情況隨不同的原因而表現有所不同。

兒童的言語發育是有規律的,兒童一般在1歲左右就開始說話了,兒童的言語發育有明顯的個體差異,所以有的兒童說話早,有的兒童說話晚,並不足為怪。但是這種差異是有一定範圍的,如果兒童說話遲,超出了一定的範圍就是病態了。言語發育延遲,包括兒童對言語的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都有明顯落後於同齡兒童的語言能力的發育水平,或兒童18個月齡仍不會說單字者;30個月不會說單詞者;30個月不會說短語者均屬於言語發育延遲。常見的疾病有精神發育遲滯、特殊言語發育障礙和失語症、幼兒孤獨症、聽力損害、選擇性緘默。一般2~3歲是兒童言語發育的高峰,如果錯過了腦的可塑期這一階段,就會失去語言訓練的最佳時期。

①病因。一般常見的原因有幾種。第一,精神發育遲滯是語言發育延遲中最常見的原因,輕度者表現為說話延遲,中度者詞彙量少而單調,句法結構簡單,語言的理解及表達能力均降低,重度病例完全不能發展語言能力。第二,部分腦性癱瘓兒童可能出現言語障礙,可表現為言語發育延遲,口吃,發育異常等。第三,凡是在語言發展未完成以前發生聽力損害均可引起語言發育異常。輕度聽力損害者表現為對聲音反應減弱,聽閾增高,對高頻聲音完全沒有反應,說話時聲音失控,無抑揚頓挫變化,發高頻的摩擦音(如s、f等)有困難,嚴重聽力損害者對聲音完全沒有反應,言語可能完全不能發育,形成聾啞症。這種兒童的內部語言、軀體性語言正常,聽力損害對語言發育的影響取決於聽力損害的嚴重程度、持續時間以及患病年齡。如果3歲以前喪失聽力,語言功能可能在12周內完全喪失。若聽力喪失發生在7歲以後,已獲得的語言功能可以較好地保持,僅僅表現為說話的聲調仍帶有兒童的稚氣。第四,構音器官的疾病,喉、舌、唇、齶等是產生語言的器官,若出現舌係帶過短,唇裂,齶裂、舌肥大等構音器官的先天性異常,由於發音時上述結構活動的協調困難,或發勝時氣流走向異常,影響發聲,因而也影響語言的發育,表現為吐字不清、發唇音、舌音、齶音等困難,而他們對語言的理解正常。第五,嬰幼兒孤獨症在言語發育延遲中是一個少見而相當重要的原因。這種兒童除有語言基礎方麵的障礙外,主要是語言的交流異常。他們往往說話延遲,言語的節律、語調及發音異常,對語言的理解差,說話語音單調,平坦,重音不對,缺乏隨意性及感情變化的言語節奏變化,句法結構錯誤,錯用代詞。語言交流及其相應的行為異常,同時有語言前的發音異常,還有姿勢性語言的障礙,可有刻板、模仿言語與持續言語。第六,心理社會剝奪可引起言語能力發育的嚴重障礙。曾有報道由狼、猴、豬撫養大的狼孩、猴孩、豬孩超過了學習語言的年齡後,再回到人類社會中,無論如何精心培訓也很難學會人語,說明在完全失去語言刺激的環境下養育的兒童沒有語言能力。在忽視與嬰幼兒進行語言交流的家庭,或條件很差的孤兒院內長大的兒童,雖能獲得有限的言語刺激與言語交流,但其言語發育處於正常的低水平。在發音、詞彙、句子長度和語法的使用方麵常常應用不當,他們的語言表達能力比理解能力發育更差。最後,還有一些特殊語言發育障礙。

②檢查。第一,詳細了解兒童發聲和言語發展情況。下列情況提示言語發育有異常:早期發聲與發音的不連續或過尖,12個月時仍無咿呀學語聲,24個月時仍有50%以上的言語聽不懂,6歲以上兒童語言的清晰度仍有明顯的問題。檢查時要觀察有無單詞或發聲的重複,言語速度是否太快太慢,發音是否準確,發音有無錯誤。第二,詳細了解兒童語言發育的病史,通過與兒童交談詳細檢查兒童對語言的理解、表達能力及命名能力有無障礙。對學齡期兒童可以讓他們解釋單詞、講故事和複述句子,觀察兒童與父母遊戲與談話時語言表達情況。還可以采用語言功能測驗。如Peabbody圖詞測驗、Utah語言發育測驗、Illinis心理語言能力測驗等。第三,必須詢問兒童對聲音的反應。如6個月時對大聲音仍無反應或不會模仿聲音,到12個月對家庭內的聲音或人的說話聲仍無反應時,都要懷疑有聽力損害。對疑有聽力損害者,應請耳科專家進一步測查其聽力損害的程度及原因。第四,對每個語音發音含糊不清,明顯鼻音或聲音嘶啞的兒童,均應詳細檢查其與發音有關的器官的運動功能。如舌係帶是否太短、有無唇裂或齶裂、聲帶有無問題等。要兒童伸舌、吹口哨及牙齒的快速咬合等,以檢查發音器官的運動功能。如疑有問題,應請口腔科或耳鼻喉科等專科醫生檢查。第五,詳細了解兒童所處的社會環境與養育環境,如家庭的大小,家庭的結構,家庭相互交流情況,父母與兒童之間的親疏情況,父母是否有智力障礙、聾啞或精神病等;在診室中要觀察父母與兒童之間的談話和遊戲情況,以及他們對兒童語言交流的態度,必要時進行家庭訪問,作詳細觀察,了解有無與兒童語言發育延遲有關的環境危險因素存在。

③臨床表現。第一,聽力損害引起的言語及語言障礙:聽力減退,聽力圖異常;可以發音,早年失聰者多為聾啞症;理解語言能力有不同程度的損害;表達語言能力較差,對聽反應異常,但對視刺激很敏感;非口語能力:正常或較高;社會行為能力正常。第二,精神發育遲滯:聽力正常,聽力圖一般正常;語音發育遲緩,語音語調不佳;理解語言能力有不同程度損害;表達語言能力簡單;語言程序處理能力全麵減退;非口語能力低下;對社交活動有興趣,但較笨拙,幼稚。第三,孤獨症:聽力正常,聽力圖正常;說話可以有語法錯誤;表達語言的能力差,表達方式簡單,可以有刻板語言,怪異語言;語言模式異常,缺乏正常的語言程序,常注意一些無意義的詞,忽視句法結構;缺乏創造性活動,個別的非口語能力(如音樂、閱讀等)可能較高;對社交沒有興趣,缺乏眼對眼的凝視,也很少用手勢語言,有古怪的刻板行為。第四,發育性語言障礙:聽力多變,有時正常,有時不正常,聽力圖正常或異常;說話遲,聲音正常,語音語調錯誤;感受性理解語言能力受損,而表達性語言能力正常;有時表達性語言能力受損;感受性者聽覺語言能力明顯受損;可玩創造性的遊戲,口語及非口語能力發展不平衡,音樂能力較好;對社交有興趣,常有學習困難及行為幼稚。第五,選擇性緘默症:聽力正常;說話遲,語音語調錯誤,表達不清;理解語言能力正常;表達語言能力正常;因患兒拒絕交談,故測驗時非語言能力好,語言能力差。非口語能力正常;害羞,敏感,在公共場所沉默,但仍對環境有興趣,如以眼觀看周圍環境。第六,發育性發音障礙:聽力正常;說話遲,語音語調錯誤,表達不清;理解語言能力正常;表達語言能力較好,因語音不清,故別人聽不懂;非口語能力正常;社會行為發育正常,有時注意力不集中,笨拙,敏感。第七,環境剝奪。聽力正常;獲得語言能力較遲,但語音語調多正常;理解語言能力較同齡兒童遲緩,語彙少;表達語言能力遲於同齡兒童;非口語能力正常;詞彙較少,害羞,焦慮,與社會接觸較差。

(2)口吃

①定義。口吃為正常言語節律受阻斷,表現為言語不自主的重複,發音的延長或停止。

②發病率。口吃在學齡期兒童中常可以見到。據報道,在美國學齡期兒童中,患有口吃的占1%~2%,而男孩比女孩多2~4倍。口吃兒童約有50%於5歲前起病。1~3歲兒童在情緒激動或處於緊張的情況下,發音器官功能和詞彙往往跟不上思維的速度,這時出現一時性的口吃是比較常見的。而作為一種特種症狀則屬於持續和固定的形式。

③臨床表現。言語發音器官的肌肉痙攣,表現為重複第一個詞或第一句話,或中途某個詞難發而間斷。這時須使勁才能說出。口吃兒童說話時,偶伴有跺腳、搖頭、用手拍腿、擠眼、歪嘴、上身搖晃或嘴唇顫抖等動作。由於口吃的影響,患兒易養成孤獨、退縮、羞怯和自卑的性格。此外,部分患兒常易興奮或容易激惹,並伴有情緒不穩和睡眠障礙等。

④口吃的分類。在臨床上口吃根據其發生的階段可以分為發育性口吃和病理性口吃。一般說來,兒童在2~4歲學話時,由於言語功能發育不成熟,掌握詞彙有限,不能迅速選擇詞彙,不善流利地連接語音和詞語,所以經常表現重複或拖長一個字音或短句中的第一個詞,這是語言發育的正常現象。隨著年齡的增長,這種發育性口吃會逐漸消失。但如果父母誤認為口吃經常加以訓斥和糾正,無形中會對兒童重複詞或不流利的言語等行為起強化作用,使得兒童越是擔心自己說話不流利,就越是口吃,慢慢地真的形成了口吃。病理性口吃是指比較嚴重的,持續時間較長的口吃現象,有人認為與遺傳、大腦兩半球功能協調或某種腦功能障礙有關。另外,與心理因素也有很大關係,如精神刺激(家庭不和、父母離異、受到了強烈的驚嚇或學習等負擔過重)引起的恐懼,焦慮,憤怒等緊張情緒的結果。父母的某種心理特征也影響到兒童,如缺乏安全感,對現實不滿,矛盾情緒,過分保護或控製自己,做事要求盡善盡美,父母常對兒童期望過高,態度過於嚴肅,很少與兒童進行情感交流也是造成病理性口吃的原因。這種口吃兒童除了重複或拖長詞音或短句中的某個詞以外,還常常伴有情緒激動、眨眼、縮緊嘴唇、跺腳、用手拍腿等行為。學齡期兒童由此影響人際交往。常常回避集體,少言寡語,害羞、膽怯、自卑。有時則表現為易激動、敏感、恐懼、焦慮,甚至表現為反抗及攻擊行為,也有時有睡眠較差或食欲減退等症狀,常造成兒童的學習困難。但這些兒童在單獨或與其喜歡的人相處時,或與玩具、動物等說話時,低聲細語時,唱歌時或重複他人講話時,由於精神不緊張而不出現口吃。其治療方法主要有以下幾點:應鼓勵兒童參加集體活動,在集體環境中矯正口吃。口吃嚴重者可以服用小劑量氟呱啶醇治療,每日0.5~2毫克,分2~3次口服,或服用抗焦慮藥物治療。

⑤病因。第一,突然精神刺激,如受驚嚇、產生恐懼、變換環境、嚴厲懲罰,甚至強烈的聲音都可以導致口吃。第二,兒童在學說話時,父母要求過急,做過多的矯正,或采取恐嚇和逼迫兒童學說話,使兒童性急慌忙發生口吃。第三,兒童模仿性強,模仿其他人的口吃。第四,軀體疾病,尤其是傳染病(百日咳、流感、麻疹、猩紅熱),可削弱兒童大腦的功能,容易因精神刺激引起過度緊張,發生口吃。第五,性格因素,有研究顯示,口吃兒童大多數有性格方麵的問題。最常見的是“急性子”,也就是說性格急躁,容易激惹,做事潦草,馬虎,急於求成,缺乏耐心。表現在吃飯急,說話快,走路快,缺乏等待意識。這種“急性子”,如果任其發展下去,不僅會加重口吃症狀,甚至能形成終身心理痼疾。一位著名的心理學家曾經說過:“口吃與急性子是一對形影不離的孿生兄弟。”所以,許多口吃兒童是因為性格所致。第六,心理因素,大多數口吃兒童,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礙,其形成的原因包括:對口吃錯誤的認識;對自己病情錯誤的認識。他們對自己的病情估計往往是超過客觀實際,從而形成了對口吃的恐懼和憂慮,這種恐懼和憂慮使口吃的頻數增加,口吃的症狀更加明顯。言語實踐失敗的次數越多,對大腦皮質的刺激就越大,口吃在大腦皮質形成了鞏固的神經聯係。因而由於內部刺激和外部刺激,導致兒童的心理障礙。口吃兒童的心理障礙是受到外界刺激後形成的一種情緒衝動,造成大腦局部的功能紊亂,反過來幹擾了正常的言語習慣,結果加重口吃。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刺激就會導致語言中樞正常功能的失調,口吃也越來越重。

⑥診斷。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 3)中,選擇性緘默的診斷標準:指一種口語障礙,講話的特征為頻繁的重複或延長聲音、音節或單詞,或頻繁地出現躊躇或停頓以致破壞了說話的節律,一過性輕微的說話節律障礙在童年早期很常見,在童年晚期乃至成人也可長期存在,但很輕。隻有當嚴重程度足以妨礙說話的流暢性時,才能定為一種障礙。口吃可以伴有言語或言語發育障礙,此時應並列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