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郗通過自己的關係,拿到了權炎瀧“自殺案”已經結案的案卷。負責該案的警察勸他不要做沒有結果的事情,他們已經確定此案為“自殺案”,再翻案也沒意義了。
晁郗笑著謝過他們的提醒,不管最終結果如何,他依然會一查到底。
案卷上標明:權炎瀧,天一中學高一八班學生,多次參加市級跆拳道比賽,不愛學習,平時喜歡和一幫人混在一起玩樂。上高中之前性格內向,有自虐傾向,斷斷續續在接受心理治療。上高中後,因暗戀其自虐傾向再次慢慢滋生,直至跳樓自殺身亡。
在案子結案的物證中,有一疊複印的日記裏寫下了他痛苦的暗戀之路……
物證中還有幾張現場照片,命案現場無打鬥痕跡,死者生前五個小時之內沒有和任何人接觸。他的抑鬱情緒一直在影響著他,導致他最終選擇從樓頂跳下……
就這麼幾張寫滿字的紙就可以判案了?現場沒有打鬥痕跡,可以判斷他在死前沒有和任何人溝通交流?一個“自虐傾向”就可以解釋他自殺?
晁郗覺得,這樣就結案,實在是太草率了。難怪,連花夏都覺得權炎瀧的“自殺”是毫無可能的,所以一定要他翻案,查清楚此案真相。
晁郗來到天一中學,3號教學樓樓頂。命案發生了好幾天,要收集證據有點難。但是,他相信,隻要凶手走進了命案現場,就一定會留下痕跡。隻要足夠細心,一定能發現問題。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這個學校一再掩飾這裏發生的命案,可惜,3號教學樓整棟樓的學生已經被那些家長鬧的停了課,整個學校看起來死氣沉沉,唉,這個學校與花夏到底是一段什麼緣分呢?在這兒實習而已,她卻被弄的頭痛不已。真的心疼花夏,她經曆的生離死別已經是她這個年紀無法想象的,她這個如花的年紀應該在幸福美滿的家庭裏健康快樂地成長。
三號教學樓大門口的水泥地板上,死者的血跡已經被清除的一幹二淨,除了那一道白白的線條勾畫出死者落地的身體形狀。晁郗看到了案卷上死者落地後的“慘狀”,當然這張照片完全符合跳樓自殺落地的樣子,所以才會被判為“自殺”吧。這個花季少年,就這樣短短的結束了他的生命,多麼遺憾。
三號教學樓七樓天台,晁郗記得這幾天沒有下雨,至少樹葉,灰塵會積落在這裏吧?可是,天台幹淨的沒有一絲塵土。別說腳印,指紋等凶手可能留下的痕跡,就連死者的痕跡都找不到,太奇怪了!難道這裏不是第一現場?
晁郗站在天台邊緣,往下看去,地麵上一片平坦。如果權炎瀧在死前曾在這裏坐了四五個小時才決定往下跳,他的家人難道都沒有找他?他的朋友也沒有來找他?他寫下絕筆之言,猶豫了多久?
很多疑問縈繞在晁郗的腦海裏。他不了解死者,單單通過案卷也會被限製思考。天台四周沒有異常情況,或許他該去學校周邊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