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康德的鑒賞判斷四契機的分析(2 / 3)

具體而言,“無利害”作為“無”,隻可能是一個負概念,我們不可能給它一個肯定的描述性定義,康德稱之為“對於一個對象的存有是不關心的。但是,對於這一定義的理解,必須建立在“利害”(interest)概念的基礎上。康德把利害與人的欲求能力聯係在一起,包括感官的利害和理性的利害。具體來說,快適的利害,源於動物性的需求,快適的愉悅的原因在於能夠滿足這種需求的對象,如食物、水之於饑渴。這樣一種需求的滿足必然以一對象的實存為根據。因此,快適的利害即是對某對象的現實占有的意圖。而審美的無利害,“我們說審美的愉悅對對象不帶有任何利害,當然不是說這個對象或者它的實在,必然與主體毫無幹係”,而是說,在鑒賞判斷中,審美主體對審美對象不抱有任何現實需求的滿足的意圖。這裏的利害和無利害概念,與我們日常語義“功利”並不無同。但是,善的利害顯然不同於快適的利害,它同樣不要求某種現實需求的滿足,而以某個理性概念為規定根據。因此,審美的無利害,又是沒有理性概念作為審美愉悅的規定根據。由這三種愉悅的比較,我們可以看到,審美的無利害,在康德那裏,其意義並不是單一的,而具有雙重的規定。這第一重的規定是立足於經驗的層麵的。

但是,康德把三種愉悅作一種平行的比較,是通過偷換概念的方式實現的。分別觀照審美與快適、審

美與善的比較,能夠看到:“利害”這一概念雖在能指符號上並無不同,但在所指上卻並不具備同一性。因此,康德必須在一個更高的層麵上把二者統一起來,才能使“審美無利害’’這一命題具有合法性。這一更高的層麵就是合目的性的因果關係。從合目的性的角度來看,審美的無利害也就是無目的。而且,無論是感官的利害還是理性的利害,從因果關係來看都是規定性的,即不自由的,而審美的無利害的愉悅,則是一種自由的愉悅。

可見,康德對美的質的契機的分析,最終在先驗的層麵上不可避免地與關係的契機相統一,從而進一步與自然的形式的合目的性原則內在地統一起來。更進一步,鑒賞判斷的量與模態契機的規定亦是這一主幹上的枝權。

三、量與模態的契機——合目的性原則的經驗演繹

雖然康德是分別從量和模態的契機來分析美的無概念的普遍性與必然性的,但是,“必然性和嚴格普遍性就是一種先天知識的可靠標誌,而兩者也是不可分割地相互從屬的”,因此,二者可以概括地表達為“主觀的普遍必然性”。如果說,康德的某些概念或命題,已為在他之前的美學家所使用過的,如夏夫茲伯裏、哈奇森已在先提出了美的無利害性概念,那麼,康德從量和模態的契機提出“美的主觀普遍必然性”這一命題,則無疑是其最複雜也是意義最豐富的美學觀念。“主觀”與“普遍必然性”這兩個概念本身是對立的,因此,我們首先必然麵對:美的主觀的普遍必然性如何可能?

所謂主觀的普遍必然性,這一概念首先立足於與客觀的普遍必然性的區別。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通過“先天綜合判斷如何可能”這一問題的解決,肯定了關於自然的知識的普遍必然性,這就是客觀

的普遍必然性。但在鑒賞判斷中,沒有任何客觀的對象,包括鑒賞的對象在內,構成審美愉悅的原因,因此,如果鑒賞判斷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話,就隻能是主觀的普遍必然性。在康德看來,鑒賞判斷的普遍性在於,“如果有一個東西,某人意識到它的愉悅在他自己是沒有任何利害的,他對這個東西就隻能作這樣的評判,即它必定包含一個使每個人都愉悅的根據”。這裏同樣包含著一個反溯的三段論推論,曼弗雷德·弗蘭克將之概括為一種“隱蔽的三段論模式”,即,

A)一切感性(受物質或者“低級欲求”限定的)判斷都是單純主觀性的和個別的。

B)一切鑒賞判斷都是無利害的(不受某種欲求的限定,也不涉及對象的存在)。

C)因此,鑒賞判斷是非主觀性的。

這裏的“非主觀性的”,並不意味著“客觀的”,而是指,由於鑒賞判斷的無利害性,使它“超越了個體個別性的範圍”,從而“可以從理性基礎上對普遍性提出要求”?5。顯然,結論C不過是在鑒賞的質的契機即小前提B的基礎上增添一個得到普遍承認的大前提A的省略式三段論的必然推論。且,如果一個鑒賞判斷,能要求所有人的讚同,那就意味著,鑒賞對象與鑒賞的愉悅或不愉悅就具有一種必然的關係。肯定了這一點,也就意味著對“一個使每個人都愉悅的根據”的存在的肯定。這個根據,康德首先將它描述為“諸認識能力在對象借以被給出的某個表象上自由遊戲”,而後更進一步提出了“共通感”這一概念。

事實上,這樣一個“使每個人都愉悅的根據”對我們來說是不可知的,因此,“共通感”這一概念,隻是

一種有根據的預設或者說合法的推斷——“審美判斷既然是普遍必然的,那麼我們就可以假設必定有個

什麼可以作為其最終基礎”。因此,“共通感”這一概念所強調的是作為其所指的“有個什麼”,而非其能指的符號“共通感”: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這樣一個作為美的愉悅的普遍性的根據的存在,至於它被命名為“共通感”抑或是其他稱謂,則無關緊要。同時,這“共通感”就其作為鑒賞判斷的普遍必然性的根據而言,實際上就是“無目的的合目的性”中的(無)目的。正因此,康德在模態契機的分析中提出我們有根據“預設”一個共通感,但在對美的主觀必然性的演繹中卻從根本上改變了共通感的預設本質,而執意要找到鑒賞判斷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最後根據,“證明”共通感作為美的主觀普遍性的基礎的合法性——無疑應歸於意圖上的謬誤。歸根結底,康德並未能亦不可能為審美愉悅的普遍必然性找到一個最終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