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嬰兒之死驚痛一座城:慈母護女化身“狼外婆”(3 / 3)

6月10日,張巧章趁老伴不在,再次抱著孩子來到河邊,瞅瞅四周沒人,就跳入水中,同時伸手抓住了小壩頭前的木樁,不使自己下沉,而將孩子浸在水裏。

可憐的孩子開始還在水中本能地撲騰,沒過多久就不再動彈了。張巧章急忙抱著孩子的屍體爬上了岸……

天理在人性亦在,4年時光逃不過法律製裁

溺死外孫女後,張巧章給遠在香港的吳誌蘭打電話後,說完情況後,她捧著電話放聲痛哭:“我這都是為了你!你工作不固定,以後怎麼養活她?再說,你要死亡證明,我第一次溺孩子時就跟你提過,你沒有說什麼,那我就當你同意了。”吳誌蘭聽到媽媽撕心裂肺的哭聲,心裏也非常不好受,事到如今,她隻能向媽媽說了一句:“你真是聰明人辦蠢事啊!”

很快,張巧章的“香港外孫女溺亡”的消息,就在相鄰中炸開了,這時,李曉芸忽然想起幾天前,張巧章就帶著孩子掉入過河裏一次,怎麼可能短短幾天內,她兩次抱著孩子掉入河裏呢?她當即提出質疑,其他鄰居聽她說完後,一個個恍然大悟,有人幹脆打電話給新橋派出所報警。

2007年6月11日,靖江市公安局大隊接到新橋派出所的案情彙報後,立即組織警方進行偵查。麵對警察的詢問,張巧章堅稱自己是頭暈掉進河裏,是意外。雖然吳洪和吳誌群兩人在接受警方調查時,都承認張巧章有殺害吳敏兒的想法,但這並非張巧章殺害外孫女的確鑿證據,再加上吳誌蘭對破案態度消極,在通過妹妹向派出所要了女兒的死亡證明外,隨即失蹤。吳誌蘭是否知情,是否參與了預謀?一切不得而知。警方無法對這起涉嫌殺害香港籍嬰兒吳敏兒的事件進行定性。案件就此陷入僵局。2007年9月20日,張巧章被家人取保候審。

法律講證據,人心卻是一杆秤。張巧章雖然回到了家,但所有鄉親鄰居們都認定她就是殺害孩子的凶手。有時候她走在路上,有人就在背後斥罵“畜生”、“禽獸”……她隻能裝作沒聽見!

再說吳誌蘭,女兒死後,她抑鬱症發作,被義工送到精神病院治療。出院後,她決心重新開始生活,為了跟過去告別,同時也為了避免被靖江警方的質詢,她辭了職,換了電話,另租了住房,也不再跟家人再聯係。

2007年10月,情緒低落的吳誌蘭從網上認識了一個河北省承德市財務局的公務員邴超。他35歲,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獨自帶著女兒相依為命。也許是同病相憐,兩人聊得十分投緣。吳誌蘭再次動了心,鼓起勇氣,向邴超訴說了自己從前的婚姻和死去的孩子。不過,她隱瞞了孩子是被母親溺斃的實情。邴超非常同情她,兩人感情日漸加深,確定了戀愛關係。一年後吳誌蘭與邴超在香港登記結婚,後隨丈夫回到承德,隱身做賢妻。偶爾,她也會想起那個已經記不住容貌的女兒和為了自己惹了一身官司的媽媽,越發覺得沒有臉回家鄉……

2009年6月9日,吳誌蘭悄悄給家裏打了一個電話,詢問母親的情況,妹妹告訴她,全家人被她害慘了,媽媽到現在還處於取保候審,人老得很快,頭發全白了!

這個電話,讓吳誌蘭愧疚不已。她再也按捺不住思念之情,與丈夫悄悄回了一趟靖江,遠遠看見母親背也駝了,頭發雪白,她竟然失去了與母親再見一麵的勇氣!

2009年12月,吳誌蘭回內地的證件到期,需要回香港重新辦理。邴超開車送她到北京搭飛機回香港。孰料,她在首都機場安檢時,被警方扣留。原來,靖江警方雖然因地域限製等原因,未能去香港追查吳誌蘭,卻早已經她列為“嫌疑人”,在網上查找。大陸警方的追逃網雖然尚未跟港澳台地區聯通,但是隻要她在大陸的酒店、機場等公共場所使用身份證件就會被發現……

2010年1月4日,因管轄權問題,吳誌蘭被移交靖江警方進一步審理。審訊中,她表示自己並沒有指使母親殺害自己的女兒,也不知道母親是否殺害了她女兒。對於保險,她的確跟母親提過,但沒有要求她要除掉孩子。所以,“殺孩子騙保”一說不成立。直到警方將吳敏兒死亡的照片拿出來時,吳誌蘭才失控地哭出聲來,承認自己知道母親是凶手。她泣不成聲地說,她這些年過得很壓抑,如果能再重來一次,她一定會帶著女兒回香港生活,再苦再難也要在一起……2010年2月9日,靖江警方根據許多旁證,以及吳誌蘭的口供,再次將張巧章逮捕。得知親生女兒都指證自己是凶手時,她驚呆了。

2011年3月3日,這起四年前的殺嬰案,因其特殊性,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靖江市人民法院審理,公訴人認為被告人張巧章殺害不足百天的嬰兒,手段殘忍,民憤極大,應予以嚴懲;辯護人則辯稱,被告人殺害嬰兒是事出有因,她的本意是為了維護女兒日後的幸福,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而且有真誠的悔罪表現,依法應予從輕處理。

辯護人還動情地說:“被告人雖然不是一個好外婆,但是她仍然是一個好母親,一邊是不足百天並讓她尷尬羞憤的外孫女,一邊是養育了32年情深意重的女兒,當前者會給後者的未來帶來重大隱患的時候,她犯了糊塗,天平偏向了女兒這一邊,這是可以理解的……”3月31日,靖江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張巧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張巧章沒有上訴。

吳誌蘭由於證據不足,最終被法院宣告無罪釋放。至此,這樁4年前驚慟全城的“狼外婆殺嬰”案件,落下了帷幕。然而,該案帶給人們的思索,卻遠未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