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夏洛特·梅森家庭教育? (1)(2 / 3)

家長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威呢?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入手: 

一、堅持原則。對與孩子的一些錯誤行為,父母不能無原則地讓步要讓孩子知道:你這樣做是不對的。 

家長要讓孩子明白,規則一旦製定,就要不折不扣地去遵照執行。否則,家長經常遷就孩子,就失去了原則性。 

二、使用肯定句。很多孩子的口頭禪是說“不”,所以家長在下達命令時要盡量用肯定句,不給他說“不”的機會,比如我們要說“該睡覺了”,而不是 “睡覺好嗎”。 

三、避免情緒化教育。有些家長高興時,孩子提什麼要求都滿足,可當自己情緒不好時,即使孩子沒有錯也要批評一番。權威需要穩定,如果家長對孩子的態度經常是情緒化的,那家長在孩子麵前就會失去權威。 

四、要保持權威的一致性。在教育孩子時,父母的教育意見一致是至關重要的。別看孩子還小,可他們最會“察言觀色”、鑽空子了,如果父母一方批評孩子時,另一方即使有不同意見,在此時也不要當著孩子說出來。 

五、言而有信。家長在孩子麵前不要輕易許諾,一旦答應孩子的事,就必須兌現。即使是因為客觀因素無法兌現,也要向孩子說明情況,取得孩子的理解,並尋找機會予以補償。聞慧 

當然,我們還要注意一點,那就是維護父母權威必須 建立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基礎上,而不是封建的家長製上,我們因該明白家長權威不是靠壓製,強求、主觀臆斷的辦法就能樹立起來的,而是應該努力在孩子麵前樹立起一個慈祥而威嚴的形象。

孩子生來就是人

梅森認為,孩子生下來就是人。他們不是生來就有好有壞,而是有成為好人或壞人的可能性。

孩子有思考力,有情感,他們的靈魂能被點燃,而不是一個被填塞的容器。孩子和我們成人一樣,具有同樣的身心,應該受到公平的對待。要把孩子當成獨立的個人來教育,而不是一個隻會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書呆子。

孩子不隻是你身上的肉

他是“我”的孩子嗎? 

常言道,“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的一塊肉”,因此,大多數父母都把孩子看作是自己的一部分,甚至視為自己的化身。中國的文化傳統是講人情,重血緣。在很多父母的潛意識裏,孩子是自己的骨肉,把孩子養育大,就可以把孩子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因此父母當然有權力處置。至少,不少父母都不自覺地把孩子看作“我的孩子”,認為孩子是屬於自己的,沒有意識到孩子其實是一個獨立的人。而社會也大多認同和支持這種觀念。我們常常看見有的父母將孩子的過失或成績,都-股腦兒地和自己混為一談--孩子取得成績時則說“你給爸爸長臉了”;孩子在外表現不佳時又說,“你可把我的臉給丟盡了”。

你沒有權利包辦孩子的一生

據《成都商報》2004年10月24日報道:為了將女兒塑造成一個優秀的女人,成都的一對年輕夫婦將應該上小學二年級的女兒留在了家裏。現在,這位名叫南南的8歲女孩已經退學回家,在家接受父母的特殊性別教育,跟隨父母學做優秀全職太太。

這則新聞中的父母不顧孩子的天性和意願,以過來人自居,越俎代庖地為孩子一生畫下明確的路線,讓孩子按照自己製定的目標和路線去努力。殊不知,孩子也有獨立的人格、尊嚴和決定自己未來的權利,家長不能把自己一生未竟的理想和抱負強加在孩子身上。

人生何其短暫,從幼年直至老年,每個年齡段都有自身的特性和幸福、快樂。還有的家長讓孩子完全脫離集體這個大環境,在與世隔絕的狀態下按自己的方式教育孩子,給孩子的心理造成難以消除的陰影、性格扭曲,孩子成了滿足自己心理願望的工具。這樣的做法看起來似乎是為了孩子的將來,實則極為自私和殘酷。

魯迅先生曾說:“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類中的人。因為即我,所以更應該盡教育的義務,教給他們自立的能力;因為非我,所以也應同時解放,全部為他們自己所有,成為一個獨立的人。”魯迅先生的話正表達了這樣一種現代兒童觀--子女,是我的孩子,又不完全等同於我,他從母體出來後,已與母體分開,成了人類中的一個獨立的人。因為還是我的孩子,作為父母就有教育他的義務,而這種教育主要是教給他自立的能力,因為他不等同於我,所以要解放孩子,使他們完全成為獨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