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在劇中始終沒有正麵出現,然而卻有決定性的影響力,也讓人感覺到他的極度自信。劇本中交代“他是一個外國留學生”,“他家是很有錢的”,而且他是開著汽車在田家外麵等候著。顯然,陳先生是正在崛起的新社會階級——資產階級中的一員,獲得了相對於田家占優勢的經濟和社會地位,掌握了民主、自由這樣的現代思想武器,而且,他還擁有田亞梅對他的愛情。所以,他能夠完全操縱“終身大事”的發展走向。正是陳先生以及他的經濟和政治資本,才使田亞梅的出走成為了可能。何況,田亞梅留的字條裏有一句“暫時告辭了”。隻是“暫時”而已,留下了妥協的可能,——她還是準備再回來的。如此看來,田亞梅的出走的“自覺”,其實要打上折扣。女性的解放,說到底還需要隱藏在背後的男性充當支撐,指點出路,予以拯救。可以想見在新的家庭中,“陳先生”必將代替田亞梅的“父親”,重新獲得“家長”的權威,既有的性別秩序關係,仍然發揮著決定作用。當田亞梅留下字條,瀟灑地宣稱“坐了陳先生的汽車去了”時,其實顯露出男性作家內在的性別意識。汽車在當時所代表的身份意味,以及女性絕塵而去的“現代”姿態,在敘述效果上,都再次確認了女性對於男性的依附與追隨。
《終身大事》之後,中國本土化的“娜拉型”劇作相繼湧現。除了田亞梅,“出走的娜拉”還包括熊佛西《新人的生活》中不願給軍閥作小妾而追求獨立人格的曾玉英;餘上沅《兵變》中受不了封建姑媽管束而出走的錢玉蘭;歐陽予倩《潑婦》中與偽君子的丈夫一刀兩斷的素心;……甚至不再局限於女性,成仿吾《歡迎會》中就出現了劉思明這樣一個男“娜拉”。離家“出走”成為了這些“娜拉”們的共同選擇。作者每每會安排他們在“出走”之際,作一番“娜拉”式的宣言。熊佛西《新人的生活》裏,曾玉英稱:“我現在認識了我自己是一個‘人’,並不是一塊木頭,為什麼要給你們當做‘發財’、‘害人’的材料呢?現在我自己要去做人了。”陳大悲《是人嗎》裏,傅婉姑毅然與愛人私奔,理由也是“我是一個人,……我始終要做像一個人”。餘上沅的《兵變》則直接套用了《終身大事》留字條的情節。玉蘭與方俊造謠要發生兵變,趁機逃走。出門前,玉蘭在桌上留下紙條:“女兒因受不住姑媽的管束,已同方俊搭車遠去。家人也不必追,逼之無益處。”“出走”行動,類似於一個“成人禮”,把女性的解放等同於瞬間性的抉擇,仿佛所有矛盾都可以通過這個抉擇一舉化解。
郭沫若的《卓文君》(1923年)也是典型的“娜拉型”話劇。《卓文君》屬於“故事新編”,取材於曆史中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的私奔。1926年郭沫若把《卓文君》和《王昭君》(1923年)和《聶簍》(1925年)彙編成《三個叛逆的女性》出版。他談到《卓文君》的創作動機:
卓文君的私奔相如,這在古時候是視為不道德的,就在民國的現代,有許多舊式的道德家,尤其是所謂教育家,也依然還是這樣。有許多的文人雖然也把它當成風流韻事,時常在文筆間賣弄風騷,但每每以遊戲出之,即是不道德的仍認為不道德,不過也覺得有些味兒,可以供自己潦倒的資料,決不曾有人嚴正地替她辯護過,從正麵來認她的行為是有道德的。我的完全是在做翻案文章。“從一而終”的不合理的教條,我覺得完全被她勇敢地打破了。
郭沫若將卓文君塑造成一個勇敢地爭取幸福和自由叛逆的古代“新女性”,竭力表彰她在婚姻問題上“不從父”的反抗精神。當出逃事情泄露,被父親卓王孫指責為“傷風敗俗”的“逆女”時,卓文君在“女兒和媳婦”與“人”之間,劃了一個明確界限:“我以前是以女兒和媳婦的資格對待你們,我現在是以人的資格來對待你們了。”郭沫若投射於卓文君身上的“人”的自覺,能夠引起青年對個性解放的強烈共鳴。《卓文君》一劇在當時,甚至遭到了保守勢力的壓製。郭沫若自己寫道:“民國十二年,浙江紹興的女子師範學校演過我這篇戲劇,竟鬧起了很大的風潮。……以為大傷風化,竟要開除學校的校長,校長後來雖然沒有開除,聽說這場公案還鬧到杭州教育會去審查過一回,經許多教育大家審定,以為本劇確有不道德的地方,決定了一個議案,禁止中學以上的學生表演了。”
郭沫若對女性解放的看法,在《寫在〈三個叛逆的女性〉後麵》裏有集中表述。他認為女子和男子“同是一樣的人”,社會製度和道德精神“應該使各個人均能平等地發展他的個性,平等地各盡他的所能,不能加以人為的束縛而單方有所偏袒”,然而,實際情況卻是:
女性困於男性中心的道德束縛之下,起而對於男性提出男女對等的要求,然而男性中心道德的支持者依然視以為狂妄而痛加阻遏。……他們以為私有財產製度和男性中心道德就好像天經地義一樣,隻要這經義一破,人類便要變成禽獸,文明便要破產。……然而他們偏要說是社會主義和女權主義是洪水猛獸。……本來女權主義隻可作為社會主義的別動隊,女性的徹底解放須得在全人類的徹底解放之後才辦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