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案再審遇女俠
楊月樓遭不白之冤,身陷囹圄,又不知妻子下落,處境悲苦。這時有一個叫沈月春的說書藝人,非常同情他的遭遇,不僅到監獄探望慰問,還時常拿錢接濟他。楊月樓對這位萍水相逢、俠肝義膽的女藝人無比感激,精神上獲得極大的安慰。他牽掛阿寶,多次向沈月春打聽消息,沈月春恐他傷心,總是含糊作答。有一次被問急了,才塞給他一份《申報》。楊月樓急忙打開,看到一條消息說,“楊月樓案女主角韋阿寶發善堂擇配,已誌前報。近有年逾古稀之孫姓詣堂謀娶,聞已有成儀。名花墮溷,已屬可憐,白發紅妝,尤嫌非偶。因特揭發隱秘,冀孫姓激發天良,幡然悔悟,庶幾薄命紅顏,不致再沉孽海”。楊月樓看罷,不禁掩麵大慟。沈月春再三勸慰,他仍流淚不止,悲泣地說:“她完全是迫於官媒壓力,身不由己。可憐阿寶遭此大難,全是我的過錯啊!”
與此同時,當地報紙由楊案引發了一場有關風化的爭論。有人認定,楊月樓案因演淫戲而發,所以須禁止“淫戲”,進而反對婦女進戲館看戲。官府接連在《申報》刊載《邑尊據稟嚴禁婦女入館看戲告示》、《道憲查禁淫戲》兩則消息,這兩條禁令發布後,受到有識之士的嚴厲批評,認為因噎廢食固然可笑,更可笑的是上海縣還居然把婦女分出良賤,而不許“良家”婦女入館看戲,可見官府多麼愚昧無能。
楊案在上海縣判決後,照例發到鬆江府複審。楊月樓在府衙當堂翻供,知府把案件發到同屬鬆江府管轄的婁縣重審。楊月樓似乎看到了一線希望,豈料剛出苦海又入火坑。在婁縣大堂上,楊月樓剛說一句“我這案子是冤枉的”,縣令便把驚堂木一拍:“你好大膽,難道還想翻案嗎?”喝令杖責二百,直打得楊月樓皮開肉綻。縣令根本不看案卷,就簽批維持原判,照例解送省裏。到南京後,楊月樓再次翻供,而江蘇省臬台也不及細問,把案件退回鬆江重審。楊月樓每到一處,都希望能柳暗花明,現實卻是回回落空,從縣裏到省裏數次翻供,所得到的還是誘拐罪名和四千裏軍遣。官官相護,暗無天日,讓他徹底失望,再也不想做無謂的嚐試了。
這起罕見的冤案令當地媒體大為不滿,一改原來隱諱委婉的手法,而是直陳事實。有人在《申報》刊文轉引英國倫敦某報消息,說上海民間風傳,有權勢者請求縣令,願出二萬銀兩,務必將楊月樓置之死地。又有人質詢案件審理程序是否合法,審訊犯人時屢用酷刑,讓人懷疑供詞的真實性。上海乃華洋共居、五方雜處的大商埠,伶人與平民結婚時有所見。何況從楊月樓來說,是韋家母女主動提出成婚請求的,且已經過媒妁、婚證等手續,似無可指責。即使良賤不婚,也不至於定“誘拐”之罪。盡管法理越辯越清,卻對官府無可奈何。
慈禧做壽赦月樓
鬥轉星移,轉眼到了光緒元年(1875)三月,刑部批文下來,準照依誘拐律,判決楊月樓充軍黑龍江,即日發遣。刑部科罪,已成鐵案,楊月樓萬念俱灰。可是天無絕人之路,這年同治去世,光緒登基,垂簾聽政的慈禧太後準備慶祝自己的四十壽辰,為收買人心,傳旨大赦天下。楊月樓案屬誘拐,罪情輕微,也在大赦之列。當鬆江府派人備文到省,將楊月樓遞解原籍安徽交保管束時,省裏接到刑部的複文,便立即將楊提出監獄,當堂釋放。
楊月樓回到上海時,戲院同業都來探望,大家紛紛為他設宴接風。他和沈月春劫後重逢,悲欣交集。沈姑娘大膽傾訴愛慕之意,表示願和他共結百年之好。楊月樓非常感激姑娘的關心和幫助,慨然應允。雙方由戲院和書場老板為媒,於光緒二年(1876)九月舉行婚禮。婚後,楊月樓因脛骨受傷,不能再演武戲,遂攜妻返京拜京劇前輩程長庚改習老生。
楊月樓是一位難得的戲劇人才,可惜年輕時卷入那場冤案,身心備受折磨,演藝事業也受到巨大影響。他與沈月春結合後,夫妻感情甚篤。光緒十六年(1890),他不幸去世,終年才四十七歲。
(選自《檢察風雲》2011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