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農曆十月底,楊月樓與韋阿寶迎來了大喜的日子。韋母怕韋氏族人阻攔,事先派人告訴楊月樓,要他搶婚!這搶婚原是兩廣一帶的風俗,上海的一些兩廣人結婚時也偶爾用這種儀式。那天,楊月樓果然聽從韋母的安排,騎馬來到韋宅,將韋阿寶從轎中抱出,攙扶上馬,然後兩人同乘一匹馬直奔家裏。
韋天亮見侄女與楊月樓婚事已畢,心裏無比懊惱,便聯絡族人,以廣東香山籍紳商的名義,向會審公廨告發,稱楊月樓誘拐良家女子、卷盜財物,按律應予嚴懲。公堂見是親叔叔報案,不敢怠慢,立即派巡捕趕到楊家新房,拘捕楊月樓韋阿寶夫婦,並隨即帶到公堂審問。巡捕還在房內搜獲韋阿寶嫁妝七箱,內有衣服首飾及現銀四千兩。公廨經開庭會審,認為此案屬民事案件,不涉及華洋糾紛,遂將楊氏夫婦轉押至上海縣衙處理。
糊塗官棒打鴛鴦
上海縣令葉廷眷是個封建衛道士,對優伶素有偏見。而當時的江蘇巡撫丁日昌也是個舊官僚,一直以整飭風化為己任,曾兩次奏請朝廷,嚴禁所謂“淫詞小說”。葉廷眷接手楊月樓案後,一看原告是香山同鄉韋天亮等人,便完全聽信一麵之詞,認為楊“素行不端,人所共惡”,喝令差役把他吊起來,重打腳脛一百五十板。韋阿寶見丈夫受刑,心如刀絞,想想打傷了腳脛,今後再也不能演戲,不禁悲憤難抑,指著縣令大罵:“你這昏官,糊塗透頂!我們明明是明媒正娶,你卻不分青紅皂白,硬說是通奸誘拐。這些衣服是我娘給我的陪嫁,你卻說是卷逃財物!你聽信他人誣告,顛倒黑白。我和你這昏官拚了!”葉廷眷一聽勃然大怒,把驚堂木拍得山響,喝道:“無恥賤婢,私通戲子,還敢咆哮公堂,真是目無王法!捕房已搜得黑色藥末一盒,定是春藥。而穩婆檢驗,你已非處女。楊月樓誘拐事實,鐵證如山。”韋阿寶不為所動,依然高聲反駁:“我們是自願成婚,合情合法。我願嫁雞隨雞,生是楊月樓的人,死是楊月樓的鬼,決無二心。”縣令氣得高喊:“來人,給我結結實實打這賤婦二百嘴巴,看她還敢不顧羞恥,胡說八道。”差役應聲上前,將韋阿寶拖到公案前跪下,左右開弓,足足打了二百嘴巴才住手。可憐花季少女被打得眼冒金星,雙頰紅腫,暈倒在地。接著,葉廷眷下令將韋阿寶乳母王氏帶上堂。葉開口大罵:“你這王婆,一看便是個善拉皮條的賤婦。老實招供,得了他們多少財物,幫助他們通奸?”王氏哪見過這般陣勢,早已嚇得不敢作聲。縣令指示鞭背二百,以儆效尤!行刑完畢,這才下令把財物存入府庫,楊月樓關入牢房,韋阿寶送交官媒。
第二天再審,楊月樓堅決否認縣衙對自己犯誘拐卷逃罪的指控,可是葉縣令不聽,自早至晚嚴刑拷問。經不住長時間反複折磨,楊月樓最終屈打成招,承認誘拐韋阿寶為妻。差役錄下供狀,讓楊月樓簽字畫押,訂成卷宗,報送撫憲核辦。
女兒女婿被抓後,韋母心急如焚,自帶相關證物到縣衙投案備質。她對葉縣令說:“丈夫本打算帶我們母女回廣東香山老家生活,但我喜歡住在上海,不肯回去,才決定將女兒許配給楊月樓。丈夫在家時,曾同意由我為女兒擇婿配婚。”葉廷眷不信,說韋父為有職人員(曾因商捐官),斷不會不明白良賤不得為婚的道理。於是,批準楊月樓可尋人作保,財物由韋母領回,餘人收押,案件待韋父到堂再審理。韋母回家後,因擔心女兒的命運,憂憤成病,不久便含恨離開人世。
楊月樓畢竟是全國馳名的優伶,這件婚姻案迅速傳遍浦江兩岸。當地報紙競相登載文章,對葉縣令嚴刑逼供頗多指責,又對韋氏族人仗勢欺人、以勢廢典的做法強烈不滿。社會輿論普遍認為,楊、韋結合,經雙方長輩準許,斷難認定為誘拐。
又過了一個月,韋父回到上海,縣衙重審此案。韋父稱對女兒婚配楊月樓一事確實不知情,自己是個體麵的商人,決不願意女兒嫁給一個戲子。葉縣令見韋父如此表態,大喜過望,命他寫成材料,證明韋阿寶屬無主婚許配楊月樓,當堂發還財物,叫韋父把女兒領回。可是,韋父拒絕領回女兒,說阿寶與戲子結合,丟盡了自己的臉麵,不想再認她為女兒,聽憑官府發落。葉縣令當堂判決:將阿寶掌責發善堂,由官媒擇配;乳母王氏撮合男女通奸,掌嘴二百,荷枷遊街示眾;楊月樓再予杖責關入牢房,依律擬定誘拐罪充軍發配,繼續詳審,等候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