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肅靜”
陳書本欲再次辯解,卻被審判長一口打斷掉。
“原告,關於陳信指使別人暗害陳書的狀詞,你可有證據,如果不能拿出十足的證據,陳信謀害陳生的狀詞也將不能成立。”
陳信聞言,眼睛微閉,但是眼窩中卻透著一抹寒光,嘴角掛著得意的笑,像是在嘲笑陳書,也像是在嘲笑陳書身後的律師們。
陳信知道謀殺陳書的人證物證,無論是在緬甸還是在印尼都有一大堆,與其做無謂的狡辯,不如坦誠的承認了。這樣還能通過兩兄弟的財產之爭,把謀害陳書和謀害陳生的事情割裂開來。
就在這時,審判席上一個聲音響起。
“啟稟審判長,我們天地會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得到了一隻關於陳生被害的錄音筆,請司法機關幫忙鑒定。”
說著話,審判席上的何守鵬將一支錄音筆交到了身旁的法警手中。
法警帶著白手套,將手裏的錄音筆拿到了場後。
三位審判官互相打量著點了點頭。
“現在休庭。”
隨著審判長是休庭聲響起,台下響起一陣此起彼伏的議論聲。
從他們的討論的話語中不難聽出,這一枝錄音筆的內容勾起了他們的興趣。
“當......”
半小時後,隨著審判長的木錘敲響,休庭結束,審判再次開始。
“經後台工作人員鑒定,這隻錄音的內容是完全真實的,絕非偽造。現在向各位聽證人員播放錄音筆的內容。”
隨著一陣吵鬧聲,錄音筆內緊接著響起了渡邊的聲音。
渡邊詳細的解釋了自己出現在陳氏公館門口的原因,並將自己大師兄殺害陳生的事情一並交代了出來,其中渡邊談到收買礦山和陳書訴狀中陳信售賣緬甸礦山給日本人的狀詞不謀而合。
這一支錄音筆,審判長已經交代了,的的確確時候真實無疑的。
陳信及其律師所有的辯解自己無罪的話語,此刻都成了謊言。
“被告,可有話說。”
陳信坐在椅子上,神色一臉的呆滯。他無論如何也麼有想到,渡邊竟然被他們捉住了,而且還吐露了自己雇凶殺人的事情。
可是既然如此,為什麼渡邊和他的師父沒有向自己打招呼哪。
媽的又被這群日本鬼子給陰了,想要接手礦山的時候,說的比什麼都好聽。一旦出了事情,隻顧的顧自己,絲毫不顧及自己朋友的死活。虧自己還把他們當做可以依賴和托付的人。
見陳書沒有回話,審判長沒有繼續再問。
三位審判官交頭接耳,互相闡述起自己的想法。
雖然有些個出入,但是不難看出他們都覺得陳信死罪難免,活罪難逃。
“所有人請起立。”
隨著審判長的一席話,眾人站起身來,說道:“根據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刑法第三款第十二條的規定:現判處陳信終身監禁,並將非法竊取的財產移交給陳生之子陳書。本宣判自即日起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不服,可在一個月內提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