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運動能力的發展有其特殊性,也有其規律性,我國心理學家朱智賢把規律性歸結為三點:
從整體動作到分化動作。嬰兒最初的動作是全身的、籠統的、散漫的,以後才逐漸分化為局部的、準確的、專門化的動作。
從上部動作到下部動作。嬰兒早期發展的是與頭部有關的動作,其次是軀幹動作,最後才是腳的動作。任何嬰兒的動作總是沿著抬頭——翻身——坐——爬——站——走的方向發展成熟的,缺少中間任何一環,都會造成以後的心智與行為問題。
從大肌肉動作到小肌肉動作。嬰兒首先發展的是軀體大肌肉動作,如雙臂和腳部動作等,以後才是靈巧的手部小肌肉動作,以及準確的視覺動作等。
幼兒心理學家陳幗眉概括出我國嬰兒運動能力發展的兩條規律:
從中央部分的動作到邊緣部分的動作,即嬰兒最早獲得的是頭和軀幹的動作,然後是雙臂和腿部有規律的動作,最後才是手的精細運動能力。
從無意動作到有意動作,即嬰兒動作發展也服從其心理發展的規律——無意向有意發展的趨勢,越來越多地向受意識支配的方向發展。
嬰兒雙手的運動能力的發展也有其規律性。如,無意識地運動(3個月前)——無意識地撫摸(3個月起)——手眼協調地抓(4、5個月)——五指活動分化地去拿(5~6個月起)——雙手配合開始擺弄物體(7個月後)……
為了簡便起見,人們把嬰兒運動能力的發展總結出下麵三個規律:
首尾規律
這個規律是指嬰兒出生後,最早發展的是頭部的動作,其次是軀幹動作,然後是手和臂的動作,最後才學會腿和足的運動,能直立行走和跑跳。
近遠律
嬰兒動作的發展從身體中部開始,越接近軀幹的部分發展越早,而遠離身體中心的肢端動作發展較遲。如,上肢動作的發展就是肩頭和上臂首先發展成熟,其次是肘、腕、手,手指動作發展最晚。
大小律
大小律是指生理的發展從大肌肉發展到小肌肉。因此,兒童先學會大肌肉、大幅度的粗動作,以後才逐漸學會小肌肉的精細運動。
我國還有一些學者進行了更細致的嬰兒運動能力發展的研究。
天津市兒童保鍵所李惠櫥、王珊、王之珍等人應用“橫斷研究法”對天津市1074例健康嬰兒進行調查分析,得出了我國北方嬰兒大動作發展的常模性資料:
3歲前兒童動作發展的常模年齡和順序(以達到70%的年齡為標準)(月)順序大運動常模月齡1俯臥抬頭稍起1.22抱直頭轉自如3.33俯臥抬頭與床麵成45度3.64俯臥抬頭與床麵成90度3.85仰臥翻身4.26扶腋下站立4.77扶坐豎直4.98獨坐前傾5.29獨坐6.510扶雙手站7.711自己爬9.312從臥位坐起9.713扶雙手走步9.814扶一手站立10.115扶物能蹲11.116扶一手走11.817獨站片刻11.91980年初,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範存仁、周誌芳等人對856名從出生到6歲的健康兒童進行了四個行為發展領域的常模年齡的製定,發現我國北方嬰兒大肌肉運動能力發展的常模年齡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