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有的營改增改革中,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截止2013年2月的數據顯示,從12省市的納稅申報情況看,目前共有102.8萬戶試點納稅人,由繳納營業稅改為增值稅。2012年,試點地區共為企業直接減稅426.3億元,整體減稅麵超過90%。其中,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小規模納稅人減稅力度更大,平均減稅幅度達到40%。因此,通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減輕第三產業企業的稅務負擔,鼓勵服務業迅速發展,是促進我國產業結構性調整,三次產業的融合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有益嚐試。
二、外國住宿餐飲業征收增值稅具體做法的比較
目前,我國對住宿餐飲業征收營業稅及附加,包括5%的營業稅、營業稅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3%的教育費附加。中國證監會行業分類中,隸屬於社會服務業中旅館業和餐飲業的企業共12家,其中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和廣東寶利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在統計年份中發生過行業分類變更,為了統計口徑一致,僅對剩餘10家企業進行統計。根據這10家上市公司的年報數據,2008年度至2012年度,這些企業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占總營業收入的比例的平均值分別為4.524%、4.636%、4.653%、4.904%和4.801%。這對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後住宿餐飲企業實際稅負的設定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歐盟作為世界最大的經濟體,在增值稅改革領域,尤其是增值稅在服務業“擴圍”中始終扮演著探路者的角色。歐盟增值稅立法以及改革的進程,可以給像中國這樣在增值稅改革領域起步較晚的國家提供許多可貴的經驗。法國作為歐盟成員國,是世界上最先設立增值稅的國家。1954年法國增值稅改革的開始宣告著後來為140多個國家所采用的這一重要稅種正式創立。目前,歐盟通過2006年頒布的112/EC指令[1]對歐盟各成員國的增值稅稅率的設置確立了一個基本的法律框架。根據這項指令的規定,歐盟成員國對提供貨物和勞務的增值稅應稅行為總體上按不低於15%的標準稅率征稅。但是歐盟成員國可以針對特定的貨物和勞務采用一或兩種不低於5%的低稅率,最高不超過25%。截至2013年1月14日,歐盟各國采用的增值稅稅率。對於可以采用低稅率的貨物和勞務,歐盟各成員國的規定不盡相同。
對於增值稅在住宿餐飲業這類勞動密集型的服務業采用何種稅率,是標準稅率還是低稅率,抑或是其他稅率,歐盟各成員國進行了很長時間的討論和實踐。1999年,歐盟委員會采納了85/EC指令,將一係列勞動密集型的服務納入了征收低稅率的範圍,這些勞務包括了小型修理,私人住宅的維修更新、玻璃清潔、私人住宅清潔、理發和家庭照顧類的服務。這項法案有效期隻有三年,首批通過申請實行低稅率的國家共有九個,分別為比利時、西班牙、法國、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波蘭和英國。2003年6月,這九個國家分別向歐盟委員會提交了本國在這些特定的服務密集型行業實行低稅率的成果報告。采用低稅率的成效是非常顯著的。各國報告中都指出,對勞動密集型行業實行優惠稅率對增加就業,打擊黑市經濟,促進服務業以及整個國家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顯著的作用。針對住宿餐營業,在英國馬恩島政府提交的評估報告中就建議對住宿業實行5%的稅率。到2006年11月7日,2006/774/EC決議中,歐盟委員會共批準了十七個國家對此前列出的服務密集型行業采用低稅率,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為止。2007年1月30日,歐盟委員會又將羅馬尼亞納入了這項決議中。2009年5月5日,歐盟指令47/EC規定永久性地對一部分服務業征收低稅率,這其中就包括了旅遊業,尤其是餐飲業。
三、住宿餐飲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麵臨的問題及建議
(一)住宿餐飲業適用的稅率問題
目前,在已有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行業中。國家針對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規定,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應稅服務的稅率設定上,按照完善稅製和結構性減稅的總體要求,盡可能考慮了試點應稅服務範圍的自身特點,新增了兩檔稅率。即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提供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同時,為支持我國服務業出口,提高我國服務業的國際競爭力,將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