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的問題探討
財會研究
作者:鍾增富
摘要:隨著社會和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企業集團財務資金管理問題逐漸顯露出來,其中由於目前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的功能定位,使我國企業集團資金管理模式在以後的一段時間內都是以資金集中管理模式為主。在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的實際運用中仍然存在很多難點和問題,要對這些問題進行有效解決才能取得更好的財務資金管理效果。本文就對企業集團資金管理功能定位進行研究,並對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中的難點和問題進行分析,且相應地提出提高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水平和效果的措施。
關鍵詞: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問題探討
企業集團,指以企業資金作為主要的運作手段,並以控股和持股等手段進行企業內的相互協調和緊密聯係的企業群體。近年,我國由於社會的發展和政策的調整,使我國的企業集團得到空前的發展,到目前已經成為了我國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支柱。而企業集團財務資金管理就是實現對企業集團內部資金進行係統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中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是目前幾種最先進的企業集團財務資金管理方法之一。
一、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的主要難點和問題
由於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涉及的方麵比較廣泛,因此在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的實行中不但要圍繞企業集團自身特點的進行管理,而且還要能夠及時適應多變的環境,其中包括經濟環境、信息環境以及法律製度環境等。隻有同時能夠處理好以上問題,以及協調好企業集團財務資金管理中的各種因素,才能獲取令人滿意的資金管理效果。以下就對在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中比較常見的難點及問題進行個別分析:
(一)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的程度和範圍
對於企業集團子公司的資金使用中,哪些應該納入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工作範圍中以及應該對其采取多大程度的管理力度,一直以來都是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需要解決的問題。一般來說,使用全資控股方式的子公司和分公司都由總公司對其進行統一的資金集中管理,以便總公司的財務資金管理人員能夠對企業集團內的子公司資金運用進行統一、有效的籌劃和管理。體現出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的核心價值,使企業集團能夠行使其對於企業集團整體的直接控製管理權利。但由於部分子公司是屬於獨立的法人,因此有義務和責任對其公司自身的經營和財產的變動進行自負盈虧。而如果子公司采取相反的措施,完全受到企業集團的控製,假若由於企業集團在宏觀指揮上的出錯而導致子公司出現投資失誤和財產損失的話,企業集團和子公司就很可能會在企業集團是否應該對子公司的損失負責的問題上發生糾紛,甚至最後需要訴訟來解決。除此之外,一般的上市公司還采取“五分開”的模式,也就是說上市公司應采取企業與大股東之間將資產、業務、人力資本以及財務等方麵的管理分開,也就是說無論是在核算、責任承擔還是風險上都應該獨立處理。因此是否應該把上市公司的資金管理也納入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中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
(二)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製度和企業運作靈活性之間的矛盾關係
由於在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中存在相對固定的製度,而子公司由於要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所以往往需要保持企業決策和資金控製的靈活性。因此處理好企業集團內資金集中管理製度和企業運營靈活性之間的關係,合理地確定子公司的備付金額度,把握好核定頭寸的依據,準確地計算出每個子公司的結算天數,處理好企業集團資金和子公司資金在使用份額上的關係,這些難點和問題能否被有效解決目前已經成為了企業集團能否發揮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模式功能的主要決定因素。上述問題大部分除了跟企業集團財務資金集中管理模式有關之外,還跟該企業的預算體製、戰略方針、業務流程以及組織結構等方麵都有密切的聯係,對企業的價值、信息以及物流等流動上都有直接的影響。其中尤其是一些跨國企業,兩國之間的彙率變動、國家的政策、幣種的變化以及兩國之間的經濟實力差距等都對企業的外彙頭寸產生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對頭寸核算又加大了難度。
(三)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子公司的積極性關係
經過調查我們可以看出實行了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製度的企業,其內部子公司的積極性會發生一定程度上的降低,由於權限和資金管理的高度集中,部分企業成員就會因為對這種方式產生不滿而降低自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對企業集團的經營成果帶來不利的影響。資金集中管理的實行中,普遍存在總公司的財務資金管理人員會將較多的資金下撥到經濟效益不佳的子公司中,以給予他們更大的支持,而部分績效較好的子公司就會感到這種做法是不公平的待遇,從而降低了這部分子公司的工作積極性。事實上,資金集中管理並不等於集權管理,企業集團擁有資金統一管理的權力,但是沒有劃撥集團成員資金以及隨意扣留和使用的權力,集團中的成員還是擁有自身資金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