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歐洲輿論認為儒教是一種哲學而非宗教——因為它不符合西方宗教的標準,但教皇堅持儒家的祭典與天主教教義衝突。
一七零四年,教皇克雷芒十一世發出對中國天主教的極終禁令,規定:一、西洋地方稱呼天地萬物之主用“鬥斯”二字,此二字在中國用不成話,所以在中國之西洋人,並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已經日久。從今以後,總不許用“天”字,亦不許用“上帝”字眼,隻稱呼天地萬物之主。如“敬天”二字之匾,若未懸掛,即不必懸掛,若已曾懸掛在天主堂內,即當取下,不許懸掛。
二、春秋二季,祭孔子並祭祖宗之大禮,凡入教之人,不許作主祭、助祭之事,連入教之人,並不許在此處站立,因為此與異端相同。
三、凡入天主教之官員或進士、舉人、生員等,於每月初一日、十五日,不許入孔子廟行禮。或有新上任之官,並新得進士,新得舉人生員者,亦俱不許入孔廟行禮。
四、凡入天主教之人,不許入祠堂行一切之禮。
五、凡入天主教之人,或在家裏,或在墳上,或逢吊喪之事,俱不許行禮。或本教與別教之人,若相會時,亦不許行此禮。因為還是異端之事。凡入天主教之人,或說我並不曾行異端之事,我不過要報本的意思,我不求福,亦不求免禍,雖有如此說話者亦不可。
六、凡遇別教之人行此禮之時,入天主教之人,若要講究,恐生是非,隻好在旁邊站立,還使得。
七、凡入天主教之人,不許依中國規矩留牌位在家,因有“靈位神主”等字眼,又指牌位上有靈魂。要立牌位,隻許寫亡人名字。再者,牌位作法,若無異端之事,如此留在家裏可也,但牌位旁邊應寫天主教孝敬父母之道理。
以上我雖如此定奪,中國餘外還有別樣之理,毫無異端,或與異端亦毫不相似者,如齊家治國之道,俱可遵行。今有可行與不可行之禮,俱有教王之使臣定奪。有與天主教不相反者,許行,相反者,拒決斷不許行。”
一七一五年,教皇克雷芒十一世又頒布“自登基之日”的通諭,重申必須絕對遵守一七零四年的禁令,否則將受逐出教會的處罰。所有傳教士必須宣誓服從。
康熙六十年,康熙帝閱取羅馬教廷特使嘉樂所帶來的“自登基之日”禁約後說:“覽此條約,隻可說得西洋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國之大理。況西洋等人無一通漢書者,說言議論,令人可笑者多。今見來臣條約,竟與和尚道士異端小教相同。彼此亂言者,莫過如此。以後不必西洋人在中國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欽此。”
之後雍正帝載此下令禁教。而乾隆時期,傳教士雖在宮中受到很高禮遇,但仍不能在華展開傳教。終嘉慶一朝都執行禁教政策,天主教在中國隻能采取地下發展的形式。就連康乾時期宮廷內充當繪畫的西洋畫師,到嘉道年間都沒了蹤影,整個大清國鮮有洋人來往,許多想考察清朝的外國人隻能在澳門避居。
“這幫蠻夷所圖不外乎錢財而已”鬆筠摸不清大阿哥的立場,當即含糊的說道。
“隻是如此嗎”,對鬆筠的態度,奕緯有些失望。
鬆筠的腦海裏對世界根本沒有什麼概念,在他們的思維裏依然是大清國作為世界的中心,蠻荒之地居天下之四維,英吉利也罷、法蘭西也好,不過是些邊遠小國而已,古有夜郎好大,今之大清不逞多讓。
在他們當中鬆筠還屬於接觸過洋人的開明份子,其它人會有多麼奇葩的想法,更不用多論,總之正如莊子所言,“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拘於虛也;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於時也;曲士不可以語於道者,束於教也”。
真是,不出外洋,不知世界之大。
不出國門,不知天下之廣。
這些士大夫的眼裏,他們對西方諸國的了解,還遠不如今世的我們對海外星係的了解更透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