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美國的槍支神話與現實(1 / 1)

美國的槍支神話與現實

專欄

作者:趙楚

本次海軍大樓的慘案是壓在駱駝身上的倒數第N根稻草。無需以毀壞憲法權利為前提的槍支管製立法幾乎不可避免。

9月17日(美東時間16日上午8時20分)美國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槍擊案,確認造成13人死亡。據最新報道,持自動步槍進入美國海軍係統司令部行凶的是34歲的前美軍士官阿倫·亞力克希斯,非洲裔。目前FBI宣布基本確定凶手僅為一人,動機尚不能確定。無論如何,這使人們擺脫了對恐怖襲擊的擔憂,同時使另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浮上水麵,即美國特色的槍擊犯罪與禁槍立法問題。

有赴美旅遊經驗的中國人都很驚奇,在美國合法買賣槍支很常見,跟中國人去菜場買菜一樣。至於手槍、步槍,或者霰彈槍,不過是白菜、蘿卜與紅薯的區別而已。然而,在中國的輿論場,美國的槍擊案或禁槍問題曆來是中國媒體報道的一個熱點和重點,也是中國國內公共輿論爭議十分激烈的一個焦點。回顧這些報道和爭議,雖言辭激烈,基本論述卻比較簡單,無外乎一方認為,持槍權體現《美國憲法》保障的民權,另一方則認為槍支泛濫是美國社會墮落的標誌。

討論美國持槍權和禁槍問題,需透過浮泛的議論和中國語境。中國為持槍權辯護的邏輯其實出自中國的社會情緒,與美國持槍法理及曆史演變並無直接關聯。就《美國憲法》而言,1791年通過的《憲法第二修正案》載明:“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仔細分析這一法條,有兩個因素須予特別注意:其一,基於通過征召自由人民組成民兵而贏得獨立這一事實,因此後起的聯邦無權禁止人民持有自衛的武器;其二,這一權利的起源並非哲理的或一般學理的,而是曆史的。沒有任何形而上的理由。

撇開這一曆史法理的依據,人們更可以從曆史本身尋找到更堅實的依據,那就是,北美殖民和移民活動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武裝移民的進程,殖民者乃至單獨的大陸移民在殖民早期都存在現實的自衛和行使武力需求。北美諸殖民地人們擁有自我武裝,本是一種生活傳統。從《美國憲法》訂定和實施的最初歲月而言,強大的州權主義者對於新興的聯邦國家權力持狐疑甚至敵視的態度。因為在那時的北美,由於對英王常備軍專製形象的廣泛塑造,人們對高懸於民權和州權之上的聯邦普遍不信任,因此,自由州人民擁有武器的權利實際上是對聯邦權力的威懾。這一未必明言的曆史背景可能比法條載明的依據更實在。

今天的美國社會和聯邦憲政及執法情形與200多年前無異於天壤,槍支銷售與其說是一種神聖不可侵犯、且有現實權利意義的事,毋寧說是一種因傳統而滋生的龐大生意,以及由此衍生的傳統神話。麵對今天的公權能量,社會普遍擁有的槍支,足以造成治安災難,卻根本談不上有效自衛。這是憲法政治正確遮蔽之下的基本現實。

更進一步說,在民選政治的社會環境下,關於擁槍的憲政辯護,以及當政者對此問題的慎重,表麵上是尊重憲政權利,但更多是不好明說的,對美國步槍協會的畏懼。該協會創辦於美國內戰時期,被認為是全美最強大的政策遊說集團。自1934年起,該協會是影響美國槍支立法最有力的社會機構。問題在於,該協會的會員涵蓋精英階層,很多立法者和各級政府工作人員是會員,他們的影響力和對立法的操縱性力量使有關槍支管製的立法無法順利通過,憲法第二修正案隻是他們的遊說工具,真正核心的動力在於傳統生活的保守以及現實政治影響力和利益的保持。

不過曆史本身是演變的。1960年代以來日益泛濫的槍擊犯罪促使美國步槍協會這樣的保守主義社團慢慢走出曆史神話。該協會現在的首要綱領是“在科學管理的基礎上促進步槍射擊的發展”,他們不必對槍擊犯罪升級的現實作出回應。與此同時,各種反對槍支暴力的社團逐步崛起,稀釋了該協會過去壓倒性的影響力。換言之,在美國當代社會的實際環境中,禁槍管製與保持擁槍是一種正常的社會博弈,並非簡單的立法理念問題,其最終結果取決於全社會對槍擊犯罪危害的認知。

因此,合法擁槍與更周全嚴格的槍支管製也許並不像看上去那麼對立,隨著社會對槍支暴力犯罪的感受變化,更嚴厲的槍支管製立法幾乎不可避免,即使對於美國步槍協會來說也是如此,這種立法趨勢並不需要以毀壞憲法權利為前提。毫無疑問,本次海軍大樓的慘案肯定是壓在駱駝身上的倒數第N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