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陽光發言,不發表違法的言論
3、文明轉發,不傳播有違社會公德的觀點
4、尊重事實,不歪曲事實原貌
5、尊重主題,不發表與主題無關的評論
6、尊重隱私,不發動“人肉搜索”
7、尊重信仰、民族風速計習慣
8、拒絕誹謗,不發布、不轉發未經證實的有可能傷害他人的信息
9、積極點讚,對他人的亮點予以肯定
10、傳達善意,努力引導身邊的人
網絡也需要一個綠色的環境,網站也需要製定一些規定來限製詆毀侮辱別人。
四、網絡討論環境的發展
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不可避免地存在諸多矛盾,容易使一些人不能明辨是非。另外,少數社會管理者對於輿論習慣迂回或者堵塞,而互聯網又是民意表達最主要、最便捷的平台,這些因素導致我國網絡輿情還會持續空前的繁榮,輿情管理任務也是相當艱巨,任重道遠。
五、結論
要實現網絡討論引導的“平民化”。要特別重視加強對網絡語言的研究,並善於運用網民的語言,運用網民可以接受的方式方法進行有效的、因勢利導的教育引導,以掌握話語權,提高引導的有效性與影響力,搭建平等溝通的平台,還應積極培養“意見領袖”。在網上,官方主流媒體並沒有天然的領導權,相反,一些在現實社會中名不見經傳的平民百姓倒有可能成為左右網絡輿論導向的“意見領袖”。一些地區組織專家學者、專業評論員、大學生等骨幹網民,成立網上評論員隊伍,提高網上引導水平的方法值得借鑒。
還要加大立法力度,修改完善現有法規,對現有法規彼此之間交叉重複甚至互相矛盾的地方進行修改,對現有法規規定不明確、不細致的地方進行細化,製定更細致的分類管理措施,如對禁止網絡傳播的信息內容的規定,過於籠統,不好把握;同時,把原有法規的有關條款擴大到適用網絡輿論管理方麵,像《出版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都是適合我國國情的,可以擴大和借鑒適用於網絡輿論管理。應當適應互聯網不斷發展的新形勢,繼續製定一些關於網絡輿論管理的專項法規,為加強管理提供依據。要實現“依法治網”的目標,首先就是要抓緊製定一部統一的《電信法》或《信息網絡法》。另外,還應該對接收和使用互聯網絡境外信息作出統一規定,使媒體在使用和編發境外信息時,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對網絡新聞版權和BBS、電子郵件、網上廣告的管理法規也應盡快出台。充分體現政府監管的合理性、普遍性和威懾性。同時,政府部門還應製定更多的促進網絡媒體發展的產業政策,以促進網絡輿論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網絡環境中的著作權保護研究.
[2]煙台晚報.
[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8日發表《中國互聯網狀況》白皮書等.
[4]胡文婷,汲立立.我國網絡輿論管理存在的問題研究.網絡財富,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