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稅收支持政策研究
經濟研究
作者:闞吉娜
[摘要]:為促進小微企業健康快速發展,我國出台了一係列稅收支持政策以降低其稅收負擔。在新常態背景之下,通過對小微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梳理,了解我國有關小微企業的稅收支持政策體係,並在此基礎上找出我國現有政策體係中的不足,並提出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小微企業 稅收支持 稅收負擔
小微企業在過去十年中發展迅速,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體係中不可或缺的主要部分,並成為活躍經濟、促進就業以及推動科技創新的主要力量。同時,小微企業具有規模小、內控不健全的特點,其對外部政治、經濟環境變化的敏感度較高。近幾年,由於全球金融危機以及我國產業轉型升級的影響,經濟發展速度開始放緩,對小微企業的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小微企業發展情況報告(2014)》調查顯示,我國近年來小微企業達到快速增長以及高速增長的比例僅為12%,小微企業發展麵臨的困境重重,急需政府稅收政策予以大力支持。
一、我國小微企業現行稅收支持政策
我國目前對小微企業采取了“直接支持和間接支持相結合、所得稅和貨物勞務稅相結合”的政策。
1.直接支持小微企業的所得稅政策
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並且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2010年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實施50%的稅基減免,2012至2015年又進一步將該優惠的稅基標準提高至6萬元;在新政策尚未執行到期時,又分兩次將稅基標準提高至10萬元和20萬元。
2.間接支持小微企業的所得稅政策
體現在對服務於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信用機構和貸款機構的稅收優惠上。對於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實施了稅基抵扣的政策;對於信用擔保和貸款機構涉及小微企業的業務,實施更加優惠的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
3.直接支持小微企業的貨物勞務稅費政策
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逐步提高到目前的月銷售額3萬元。對於未達到起征點要求的小微企業,實施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和采集人就業保障金。
4.間接支持小微企業的貨物勞務稅費政策
主要體現在對為小微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和貸款服務的金融機構免納營業稅、按低稅率征收營業稅和減計營業稅稅基上。
小微企業稅收支持政策實施後,許多企業享受到了稅收減免。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2014年全國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減免增值稅、營業稅款共計612億元。
二、小微企業稅收支持政策存在的問題分析
現行的各項稅收支持政策對減輕小微企業稅負,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後的新時代要求相比,現行政策還存在著諸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幾點:
1.政策定位不清晰
已經出台的絕大部分優惠政策都規定了2-3年的期限,許多政策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出台的臨時性措施。但扶持和鼓勵小微企業發展應作為長期、穩定的製度安排。尤其是在經濟進入新常態後,應從小微企業發展對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的重要作用出發,及時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稅收支持政策製度化。
2.稅收優惠政策的力度仍然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