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人口社會保障狀況及發展對策
政府與公共管理
作者:吳明軍
摘要:農村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保障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製度,有利於推動城鄉協調發展,促進我國和諧社會的構建。但就目前而言,我國農村人口社會保障體係還不健全,尤其是在農村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研究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係的措施至關重要。
關鍵詞:農村 社會保障 問題 措施
1.我國農村人口社會保障體係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
人口年齡結構的老化是農村社會保障體係完善過程中必須重點考慮的因素。2000年,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水平超過了城鎮人口老齡化水平,這種狀況一直持續至今,甚至有統計表明,這種農村人口老齡化水平高於城鎮的倒置狀況將一直持續到2040年。目前我國農村和城鎮人口老齡化水平分別為11.96%和11.38%,農村僅高於城鎮 0.58個百分點,但2036-2040年間這一差距達到最大值10個百分點左右。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我國農村老年人口數量以及達到9930萬,將在2030年達到1.2億,到2053年我國 60 歲以上老年人數將會達到峰值,約為4.3億,之後才會逐漸減少。此外,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進城務工,成為農民工的一員,贏得了更多收入的同時,使農村留守老年人口增多,這種情況進一步加劇了農村人口老齡化壓力,進而引發一係列的社會問題,進而會對我國農業經濟基礎的穩固、農村和諧社會的構建產生負麵影響。
1.2我國農村人口養老保險體係不完善
第一,以家庭養老為主,但城鎮化的加速發展以及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使其功能逐漸弱化。第二,隨著大量的農村年輕人流向城市務工,農村老年人勞動能力的不斷下降甚至喪失,導致農村傳統的土地養老功能不再像以往那樣明顯,加之農業生產難以形成規模效應,農產品產生的實際經濟效益不太樂觀。第三,目前農村養老保障體係覆蓋麵小,保障水平低,參保老年人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很難保障其生活所需,而且很多農村人口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截至2012年12月底,仍有幾千萬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民沒有參保,導致該項惠民政策沒有真正落到實處。
1.3農村人口合作醫療保障的不足愈發凸顯
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是一種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製度,農村合作醫療製度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10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但目前我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麵:
首先,參加農村醫療保險的人大部分需要報銷的費用都是門診費用,而報銷費用卻隻有住院費用可以報銷,而且還要看金額的大小而定,並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報銷,這樣一來,就特別繁瑣,有一定的地域限製,也致使農民的參合度越來越低。農民工群體作為農村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的戶籍在農村,但大多數時間生活和工作在城鎮,相比之下可謂見多識廣,有創新意識,理應是新農合參保的主要人群之一,但就目前而言,農民工群體的參保率仍然很低。比如,農民工群體2013年參加醫療保險的比例從2008年的18.92%微降到18.65%(見下表)。
其次,從中國目前的發展狀況來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主要是以大病為重點,主要用來解決因大病造成的社會問題。但農民因為看不到預期的收益,通常對此缺乏有效關注,間接使得合作醫療成為了一種形式。
第三,農村地區由於醫療設施基礎相對薄弱,醫療技術水平較之城市水平大為落後,且醫療資源較為匾乏,造成醫療服務質量相對低下。以2011 年的數據為例,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中,縣醫院病床使用率為 87.1% ,比上年增長4.2個百分點,而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病床使用率均比上年下降了1到2個百分點,分別為 57.8%和 54.3%,還有很大利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