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為城鎮化發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建立符合市場需求的信用評價製度和統一征信平台,努力創建誠實守信、公平有序的金融環境。加強信用擔保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合作,推動建立風險分擔機製。加強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推動開展融資性擔保機構信用評級,有效降低企業提供虛假信息和金融欺騙的概率。健全係統性金融風險防範機製,政府部門和金融監管機構應加強協調、配合,構築金融安全區,為區域城鎮化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三、完善城鎮化建設融資的相關建議
(一)製定、完善支持城鎮化建設的有關政策和法律製度,以更好地推進城鎮化建設
一是盡快製定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相關製度,為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提供政策依據。二是國家應出台相應政策措施,促進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有針對性的貸款,以滿足城鎮化中基礎設施建設的貸款需求。三要盡快構建和完善資產證券化的有關法律法規體係,為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創造有力的政府支持機製和監管機製,抓緊研究相關細則,培育和規範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的運行環境,包括信用環境、市場環境等。
(二)積極引入社會投資,建立城建債務化解機製和多元化資金籌措機製
一是要加大財政投入,把財政支出的重點放在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公益性項目上,並充分發揮財政投資的杠杆作用,通過部分投資、貼息、信貸擔保和減費稅等多種方式來吸引全社會投資。二是通過增加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的現金流量、培育收益性基礎設施項目及以資產劃撥方式降低資產負債率等途徑提高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的貸款融資能力。三是充分利用資本市場,通過債券發行、企業股票上市、建立產業投資基金等途徑融資。四是對經營性項目吸引融資。五是對準經營性項目或非經營性項目可實施財政貼息、基準收入補貼政策、政府購買產品或提供項目原料保證項目合理回報等方式吸引社會資金投資。
(三)引導地方政府放開對市場準入的管製,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衛生、供水、供電等經營性的基礎設施領域
加大對現代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引導農業生產向規模化、集約化、工業化轉變。
(四)加強窗口指導,明確支持重點
金融是一個應變量,體製變金融必須要跟著變,為改變目前金融在支持城鎮化建設中粗放、自發和散亂的局麵,央行應加強窗口指導,為促進各金融機構信貸業務的有效開展提供政策支持,指導各商業銀行及信用社在城鎮化建設中落實組織機構、資金和人員,切實把城鎮建設列入信貸政策和信貸資金支持的重點。
課題組成員:蔡敢林 葉 斌 李汝林 王麗三(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