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明代的學校簡介(1 / 1)

以構建和諧教育為宗旨,以實現素質教育為導向,以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為追求,以促進學生按發展為目標的係列教育叢書。

以構建和諧教育為宗旨,以實現素質教育為導向,以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為追求,以促進學生按發展為目標的係列教育叢書。

明代的學校有兩種:一是中央的國子學,學生有的來自府、州、縣學,有的來自官僚子弟;所學課程為四書五經、大明律及大誥(大明律以外的特殊法律)。國子學學生可通過科舉進入仕途,亦可直接出任官吏。二是地方的府、州、縣學,其生員亦要經過在地方上的考試,才能取得入學的資格。

府、州、縣學的生員,每三年赴省城考試,由布政使司主持,是為鄉試,錄取者為舉人。第二年各省舉人到京師會考,由禮部主持,是為會試。錄取者再由皇帝親試,是為殿試,及格者分一二三甲出榜,一甲取三名,為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取若幹名,賜進士出身;三甲取若幹名,賜同進士出身。

科舉考試,命題專摘四書五經,議論不出朱熹的《四書集注》,形式非用八股文不可,十分禁錮人們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