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本市城鎮戶口人員參保繳費的限製。非本市城鎮戶口人員政策上不允許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已參保多年的農民工,如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隻能被動的處於“斷保”狀態。
3.社會養老保險之間的銜接限製。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城鄉養老保險同屬於社會養老保險,目前國家層麵的具體接續和折算辦法尚在研究中。農民工在城鄉間流動就業時,所參保險種暫時不能轉移接續,這也直接影響農民工的持續參保的積極性。
(三)養老保險政策的誤讀增加了參保人員中斷繳費的可能性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累計滿十五年的,才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可不少參保人員誤讀為養老保險繳費隻需要繳納滿十五年就可以了,對無故中斷繳費直接影響退休待遇不甚了解。同時,隨著一些關於逐步延遲退休年齡的報道,對參保人員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帶來了一定的消極影響。
三、提高中斷繳費人員續保率的政策建議
(一)降低社保繳費費率,加強社保征繳。養老保險基金處於地區分割統籌狀態,導致了地區間費率負擔畸輕畸重。下麵是一組2013年度不同地區養老保險的繳費費率與最低繳費基數的統計圖。
安徽省經濟基礎薄弱,職工工資待遇水平低,但養老保險繳費率、繳費基數卻是最高的。企業成本高,不利於營造企業公平競爭的環境和社會發展的良好秩序,造成了企業不理解,存在不全員參保和選擇性參保問題,影響了製度的長期可持續。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促進全員參保,實現應保盡保,是提高續保率的有力保證。同時,進一步加強企業社保征繳力度,擴大社會保險稽核範圍,重點對尚未辦理社保開戶的企業,開展拉網式檢查,督促企業為職工辦理參保續保手續,做到全員參保;對企業因欠繳社保費導致職工斷保的,應加強基金征繳和加大清欠力度,摸清情況,及時跟蹤督促,提高基金征繳率。
(二)完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探索幫扶助保政策。近年,開展的社保補貼在促進就業和參保繳費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應當優化和調整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研究加大社保補貼範圍和力度,提升社保補貼的覆蓋麵和對企業的吸引力。對那些因無力承擔參保費用導致斷保的,可參考借鑒外地的經驗,由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建立助保基金會,經審核認定的助保對象,可由基金會通過向銀行申請貸款,代繳社保費。貸款費用在助保對象領取養老金當月起,每月按一定比例償還,或者助保對象有償還能力時,一次性償還。對於其中認定的特困人員的助保貸款,還可通過由公益捐助、慈善幫扶、財政補貼等方式建立的助保基金,予以全額貼息。此辦法能有效緩解就業困難人員續保繳費的經濟壓力,保障其晚年生活,真正實現“老有所養”。
(三)打破參保戶籍限製政策,允許農村戶籍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於戶籍限製,農民要想參加或者轉移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必須要有接收單位或者辦理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外出農民工返鄉後續保難度比較大。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戶籍限製,允許農民可以根據自身意願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續保手續,讓更多非城鎮戶籍人員享有更高待遇水平的社會保險製度保障。
(四)做好社會保險法的政策宣傳工作,積極引導用人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一方麵通過政策宣傳、組織培訓等方式,提高企業依法用工的意識,引導企業依法為職工辦理參保,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具體業務辦理和處理群眾信訪、谘詢過程中,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工作,糾正群眾對養老保險政策的片麵理解,特別是針對部分人員認為繳費滿15年就不用再繳、多繳不劃算的錯誤認識。要通過政策宣傳,使參保人員認識到隨意中斷繳費將導致退休待遇的損失,要著重宣傳"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相關政策,鼓勵參保人員主動繳費、長期繳費、持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