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了兩年戶口,上學也同樣晚兩年。張澤羽因為比別的孩子大了一歲半,小時候在烏蘭哈達吃的還好,所以身體非常壯實,正常單打獨鬥班上的孩子都不是他的對手,可鞍邑這邊的孩子和烏蘭哈達那邊不太一樣。烏蘭哈達那邊要是有兩個孩子打架,別的孩子就在旁邊看著,哪怕跟其中某一個是朋友也要等到打架的兩個人分出了勝負之後再上前去,要麼鼓勵,要麼安慰。鞍邑這邊截然相反,有一個人和張澤羽動手了,往往是一大群男生跟著一起動手。好虎架不住群狼,張澤羽又是總被欺負的主兒。
小學生是比大城市工作的外地白領還不願意起床的人群了,可張澤羽從小學二年級開始就再也不用父母叫了,每天早上自己出去跑步鍛煉身體,目的不是能一個人打一群,而是被一群人打的時候能跑掉。張覽身高一米七二,徐貽秋一米六一,張澤羽能長到一米八四,不能說跟他堅持鍛煉沒有關係。
一年級剛開學的時候,同學們打張澤羽或許還有點理由,這小子不好好說話。等到了一年級下學期,群毆張澤羽由觸發任務變成了組隊日常任務。二年級一開始,任務難度明顯加大。從二年級下學期開始,每次打架張澤羽都能非常從容的跑掉,並且在跑的過程中還有一定的幾率直接KO掉那速度快但沒什麼戰鬥力的隊員。當同學們發覺張澤羽已經成為本公會(班級)不能獨立滅掉的BOSS的時候,他們聯合全服(年級)所有公會一起組了個百人大團,意圖在操場上滅掉張澤羽。可他們錯了,如果老師不在的時候在教室裏開片,他們妥妥的能贏,錯就錯在他們選擇了操場這麼一個對張澤羽有著強力BUFF加成的地點。在下午上課之前短短半個小時的時間,百人大團被滅團,張澤羽是一戰成名。從此之後,別說全服,全區(學校)也無人敢惹,就差在操場中間立張澤羽的城主雕像了。可惜啊,好景不長,就在張澤羽的人生看起來一片光明的時候,李偉出現了。
李偉的母親是個知青,下鄉的時候曾經和當地的農民結過了婚,還生了一個女兒。當時因為年齡沒到,所以也就沒登記,隻是舉辦了婚禮。等她到了法定年齡的時候,知青又開始返城了。當時的規定是,已經和當地人結婚生育的不讓返城,那她能同意登記麼?於是就拋夫棄女一個人回到了襄平。男方當然不會同意啊,為此李偉的母親還使了一招借屍還魂記。冒充自己大姨家死於75年大洪水的表妹。後來也以表妹的身份進了大鏈的一家工廠,沒過多久又嫁給了李偉的父親,這才有了李偉。
一家三口其樂融融,如果故事就這麼發展下去,張澤羽是沒有機會認識李偉的。可世界上的事情偏偏就是那麼巧,巧到比中彩票幾率更低的事情都讓趙月芬碰上了,有一年她出差坐火車的時候,對麵坐著的竟然是帶女兒去帝都看病前夫和他的現任妻子。倆人當時都認出對方了,可是誰都沒有點破,趙月芬認為可能是因為前夫已經重新組建家庭了,就讓過去的事都過去了,因此也就放鬆了警惕,殊不知前夫從她拿著的文件包上知道了她的單位名稱。
等到趙月芬從帝都回來的時候,才得知前夫不惜代價的寫了封信,並且用電報的形式發到了她的單位。這下什麼都瞞不住了,全單位上下已經把她現代女陳世美的事傳開了。單位讓趙月芬主動辭職,否則就去舉報她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李偉的父親也是以同樣的理由要挾她離婚,甚至就連李偉都沒要,因為那年代沒有DNA檢驗,李偉的父親不太確定李偉到底是不是自己親生的。當然,這也可能隻是個借口,畢竟沒孩子再找對象更方便。這下趙月芬也嚐到了被拋棄的滋味,工作、家庭眨眼間全都沒了,當時她都想帶著李偉跳海了。幸好李偉的姥姥、姥爺及時把她和李偉接回了襄平,後來又拖親戚給她介紹了因為不能生育而離婚的李愛軍。就這樣,已經在大鏈上了兩年小學的李偉轉到了鞍邑上學。中間因為耽誤了半個學期,跟不上三年級的課程,趙月芬就讓李偉插班到二年級繼續念一遍二年級下學期,然後再跟著這個班正常往上升,這個班非常湊巧,就是張澤羽他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