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利模式
而廣義的“免費”商業模式還包括“微利”模式,也就是讓顧客付出自己視為可以忽略不計的價格來獲取有用的商品或服務。在傳統經濟時代,“一元”商店Dollar Store就利用了顧客的這種消費心理學特征;在移動互聯時代,喬布斯創新型的“一元一歌”iTune、“一元一App”App Store也很好地利用了這一基於消費心理學的“微利”模式。可惜的是,即使蘋果自己都沒有完全看透“微利”模式的本質,在其他國家推出時,簡單粗暴地將相關歌曲與APP一美元定價直接兌換成了相應的當地貨幣,這在中國就變成了6元多人民幣。這個定價絕對沒有低到中國人可以“忽略不計”的心理防線之下,由此這個在美國獲得巨大商業成功的新模式在中國與其他國家遇冷也就不言而喻了。
即使在傳統媒體中有線電視已經達成的“微利”點播模式,在數字時代連複製都沒有真正做到,我們以凡事應該“免費”的思維格局出發,替受眾做了決定:直接以“免費加廣告”替代了“微利”模式。隻有兩個內容與荷爾蒙相關的特殊傳媒業——體育與性——才真正利用到了數字平台的匿名與便捷,真正在數字時代實現了比傳統媒體時代更輝煌的成就,無論是第三方廣告補貼的狹義免費模式,還是“付了就看”的“微利”模式,也就是廣義免費模式。
在以上我們所討論的狹義、廣義“免費”商業模式中,還沒有任何從商業模式設計上超越傳統產業的真正創新出現。那麼數字時代,尤其是移動互聯時代,已經養成的“免費”獲取習慣是否能給我們帶來全新的盈利模式?答案是肯定的。雖然眾多的新穎盈利模式尚有待開發,但目前至少有一項已經初現端倪,這就是“大數據”。大數據將為我們歸納總結出前所未有的消費行為洞察力,從而為市場營銷者提供最可能完善的決策資訊,這遠比做廣告要高明得多。假如說盲目“傳播”是傳統工業時代的主要營銷手段,那麼有針對有選擇的“互動”將是數字時代的特征,大數據為此提供了可能。未來應該會有越來越多的免費商業模式將重心從廣告移向大數據,當然前提是你能真正理解大數據對為此買單的第三方的真實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