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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老板,你被股權困住了嗎?

思想

作者:馬方

泰山管理學院院長

俗話說:“生意好做,夥計難搭。”現實中因為合夥做買賣而出現的矛盾大多源於權、利的紛爭,這是人性中私心的本能表現,但是我們完全可以通過設計遊戲規則來約束私心的膨脹,讓私心得到恰到好處的滿足,更重要的是讓生意更好做。

一個公司的股權分配直接決定了其權力的分配,而權力的分配直接關係公司的決策和運營,所以在創業初期,如果有合夥人,一定要設計好股權結構,避免因股權結構設計不合理導致權力分配不合理,帶來各種利益紛爭,影響公司發展。但是,中國民營老板大多沒有這個概念,他們太看重情分,看重麵子,看重眼前,沒有長遠、係統地看待股權分配的重要性,往往一個不小心就會鑄成大錯。

兩人合夥,忌股權均分

當年黃光裕與陳曉之間對國美控製權的爭奪、真功夫兩大股東之間的股權糾紛,都是因為其股權結構設計出了大問題。能把企業做到國美、真功夫那樣的規模,卻玩不轉股權結構設計,可見股權結構設計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麼簡單。股權結構設計其實也是對一個創業者智慧、眼光和胸懷的考量。

真功夫創始人蔡達標和潘宇海,兩個人共同創業,各占50%的股份,剛開始,兩個人各自發揮特長,兄弟齊心,合作得很好。但是隨著公司的發展,兩人開始產生分歧,對公司控製權也產生了微妙的心理變化,尤其是蔡達標和潘敏峰婚變以後,蔡達標打算優化股權結構,就引入了兩家風投,結果矛盾激化,兩大股東之間圍繞著股權問題展開了你死我活的爭鬥,演繹了一場人間恩怨情仇的鬧劇。這樣的爭鬥,不論誰輸誰贏,都是代價慘重。

兩人合夥創業,平分股份,從眼前的人情來看似乎是最好的,但是從股權分配來看卻是最差的,兩個人股份對等,權力對等,誰都沒有最終的決策權。這種高度製衡的股權結構,最容易出現矛盾而發生控製權的爭奪,因為兩個人不可能永遠意見一致。任何一個組織都需要一個核心人物來引領,所以兩個人合夥創業,一定不要出現各占50%股份的情況,而是要一大一小,一強一弱,比如80%對20%,70%對30%,或者60%對40%,這樣才能保證一個核心股東的地位,一切才會有序,公司才會健康發展。

兩人合夥,不可避免也會有兩個人都很強的情況,這時候兩個人一定要能夠高度互補才行,比如一個外向,一個內向,或者一個懂技術,一個懂管理,就像夫妻兩人,一個主內,一個主外,這樣內外互補,家就會很和諧。潘石屹和張欣就把這種互補做到了極致。潘石屹擅長商業談判、銷售、與政府打交道,張欣擅長建築藝術、空間設計,他們各自發揮專長,共同打造了SOHO中國這樣一個商業地產帝國。對這樣的互補合作,潘石屹說過這樣一段話:“找公司合夥人,不要找一個班的同學,你會的他會,你不會的他也不會,這是敗筆。做合夥人最重要的是要互補,這才是一個好的合作基礎。我老婆是海歸,我是土鱉,她從西方來,我從西北來,因為教育背景完全不一樣,我們就互相看對方的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