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身上巨大的潛能和各種各樣的特質,等待著父母去為她創造條件來施展。不同的父母教育出完全不同的孩子,不是父母對孩子的愛有深淺,而是父母的教養方法有優劣。
美國一位心理學家在全美選出50位成功人士,同時又選出50位有犯罪記錄的人,請他們分別談談對自己影響最深的事情。
有兩封回信給他的印象最深,一封來自一位政壇名流,一封來自服刑的囚犯,他們都談到小時候家長給他們分蘋果的故事。
那位來自監獄的犯人在信中寫道:記得小時候,有一天媽媽拿來幾個蘋果,紅紅的,大小各異。
她把蘋果放在桌上,問我和弟弟想要哪個。
弟弟搶先說出我想說的話:要那個最大的。
媽媽聽後,很不愉快,責備他說:好孩子要學會把好東西讓給別人,不能總想著自己。此時,我靈機一動,改口說:“媽媽,我想要那個最小的,把大的留給弟弟吧。”
媽媽非常高興,她在我的臉上親了一下,並把那個又紅又大的蘋果獎勵給我,我得到了我想要的東西。從此,我學會了說謊。為了得到想要得到的東西,我不擇手段。直到現在,我被送進監獄。
而那位政界人士的故事卻是:媽媽把那個最大最紅的蘋果舉在手中,對我們說:“誰都想要這個蘋果,那麼,現在讓我們來做個比賽。我把門前的草坪分成三塊,你們三人一人一塊,誰修剪得又快又整潔,誰就有權得到它!”
結果,我贏到了那個最大的蘋果。母親讓我明白一個最簡單也最重要的道理:想要得到最好的,就必須努力爭第一。她一直都是這樣教育我們,也是這樣做的。在我們家裏,隻有通過努力才能得到想要的東西,這很公平,你想要什麼,想要多少,就必須為此付出多少努力和代價!
同樣一件事情,孩子可能從中學會說第一句謊話,也可能學會做一個靠誠實努力爭第一的人,關鍵就在於家長以何種方式來暗示孩子。有的人會說,“孔融讓梨”不一直是我們文化中的美談嗎?但是,孔融的自願讓梨,與在家長暗示下的說謊,實在有著天壤之別。
怎樣讓孩子看到光明的一麵而不是種下犯罪的幼苗呢?
首先,家長要堅持自己的教育理念。如果要讓孩子懂得勞動和付出,無論在做什麼事情的時候都要堅持讓孩子自己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哪怕是小小的獎勵,也要讓孩子體驗到付出以後的榮耀和快樂。
其次,也要適時地點穿自己的教育意圖。雖然我們不主張父母在孩子麵前“邀功”,但是必要的指導還是不能少的。
孩子的理解能力和領悟能力都還有限,也許她在勞動以後,會覺得父母不愛她,對她斤斤計較,這時如果不說出自己的良苦用心、訴孩子勞動是幸福的,也是光榮的,教育的意義就被誤解了。
人的成長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心靈的成長過程,智力隻是心靈成長中的一個環節,它依附著心靈的成長。
父母需要做的,就是去感覺孩子的成長規律,遵照這個規律來為她及時地提供成長的條件,讓她自然地成長起來。
父母要堅信孩子有自己的思維,像對待陌生人一樣尊重她,像對待客人一樣耐心地等待她自己慢慢開啟智慧的大腦。
在樹立了這個信念之後,父母接下來的工作就變得明朗了:在孩子需要鼓勵的時候送上誠摯的鼓勵和讚美;在孩子徘徊不前的時候耐心地等待她做出自己的決定。
這一點對很多家長來說都是比較困難的,家長需要克服自己表達愛的衝動,一定要慢下來,尊重女孩自己的成長步伐,找到適合女孩的教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