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我要跟媽媽在一起!”豔豔撅著小嘴。
“豔豔乖,你看廚房裏這麼小,萬一媽媽不小心碰著豔豔了怎麼辦?”
“不!我就不!”
無論好說歹說,豔豔就是不肯出去玩。
因為在平時,豔豔就跟媽媽特別親,無論是吃飯、玩耍還是睡覺都要媽媽陪著。一見媽媽不在,她就會到處找,甚至媽媽洗澡時,她也要守在門外,寸步不離。
豔豔剛上幼兒園時,她根本就不願意離開媽媽,無奈之下,媽媽在幼兒園陪了她整整一周,她才慢慢地肯去幼兒園了。
現在,即使每天去幼兒園,豔豔也對媽媽依依不舍,從幼兒園回家後,她就會寸步不離地守著媽媽。
豔豔的爸爸因為工作忙,平時都是早出晚歸,因此,豔豔的吃喝拉撒都是由媽媽操持的,這無意中養成了豔豔特別依戀媽媽的習慣。
女孩對父母的依戀,是與父母之間一種積極的、充滿深情的感情連接。它能激發父母更好地地照料女孩,對形成女孩最初信賴和不信賴的個性特點有著重要的影響。
女孩在出生後的第一年對她是至關重要的,父母的接納、喜歡、擁抱、軀體撫慰和精神關注,將促進女孩與母親形成信任、安全、溫暖的關係,這樣的依戀關係能讓女孩變得健康、活潑、開朗、自信和自尊。
如果母親性格強硬,動作粗糙,情緒不好,對孩子疏於照料(讓孩子處於饑、渴、冷、濕等不安狀態),或不願意親自陪伴孩子,把孩子寄養在別處,甚至虐待孩子,那麼孩子就可能很難與人形成良好的依戀,心理發展延緩甚至出現自閉傾向。
有很多不能形成依戀的孩子,在成長中會慢慢出現邊緣型人格障礙或自戀型人格障礙等。
與父母形成良好依戀關係的女孩具有以下的特征:
能正確解讀父母教育自己的信息,打得也罵得,女孩不會記恨父母,一般也不會讓父母太傷心。依戀不夠的女孩打不得也罵不得,因為父母這樣做會激發女孩內心深處對父母的不信任。
人際關係中,開朗活潑,有自信和自尊,懂得愛別人,能與人“共情”,沒有暴力傾向,善良,寬容,知道自我的邊界,不對別人過度要求。
一般來講,依戀是女孩出生後最早形成的人際關係,是成人後形成的人際關係的縮影。因此,父母要與女孩建立良好的依戀關係,有利於女孩的健康成長。
當女孩表現出對父母依戀的時候,父母最好不要趁機對女孩身上的某些行為、特征、習慣表示不滿意,忙著糾正女孩,這樣會讓女孩感覺很糟糕,沒有安全感。
不要隨意批評女孩,如果什麼事非說不可,也要這樣說:“女兒你這樣做很不錯啊,不過,媽媽還有一種方法,你想不想試試?”家長還可以拒絕原來曾與女孩形成依戀的人(如老人、阿姨、鄰居等),嫉妒女孩對那個人太好,讓女孩在客體關係發展中產生混亂的感覺。有時,可以隨意扔掉女孩隨身攜帶的舊手帕、毛絨玩具、漫畫書,給她買更好的東西,這些東西對女孩內心平靜很重要,是一種對父母依戀的替代品,要暫時保留,耐心地等待女孩自己失去興趣。
父母要用一種平和、堅定、溫暖的方式去引導女孩,女孩會慢慢地完全投入父母的懷抱完成兒童時期心理發展任務——依戀。
父母應明確各自在家庭中的角色定位
細心的父母一定會發現,女孩扮演最多的是媽媽的角色,她們會學著媽媽的樣子,奶聲奶氣地對洋娃娃說:“寶寶,該吃飯了,來,媽媽喂你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