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解析新《高等學校財務製度》(2 / 3)

我國傳統對會計有兩大分支:預算會計和企業會計。預算會計包括了政府會計和事業單位會計。隨著財政管理製度改革不斷深化,預算管理實行科學化、精細化以及加強績效管理、實行決策民主化等對政府會計信息提出多樣性的要求。原有的預算會計體係雖然較好地實現了會計核算、反映和監督預算執行情況的目標,但主要反映的還是預算資金流量,不能準確反映資產債務信息,無法有效防範財務風險,不能提供準確完整的財務信息。公共財政改革更傾向於投入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評價標準,也帶來更加重視以產出與結果為導向的評價投入機製。傳統的簡單按預算指標控製支出,忽視績效評估的做法已不能滿足管理要求,也缺少規範、公開的政府財務報告製度,無法與國際接軌。與產出相配比的成本信息,客觀上需要權責發生製為基礎的財務報告製度。所以作為財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內容,政府會計增加財務會計體係是必由之路,引進權責發生製是建立政府財務會計的關鍵。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六十六條提及“部分行業根據成本核算和績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製度中引入權責發生製”。

高等學校規模大,經濟業務比較複雜,收入來源渠道多,核算要求高,內部借鑒了較多企業管理的方法機製,加之社會關注麵廣,無論從校內管理、外部監管或社會各界,對高等學校財務信息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此次修訂新《製度》從一開始就將高等學校作為引進權責發生製的首選行業之一,以加強成本核算和績效管理,提供更為準確、真實的財務會計信息,及時揭示財務風險,也使製度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2.引進權責發生製的範圍

新《製度》對權責發生製不是全麵引進。權責發生製應用程度需依據財政管理改革需要、權衡會計基礎轉換的成本收益和技術條件製約等。根據條件,綜合考慮行業業務發展趨勢、會計人員隊伍認識、技術手段和增加工作量的可行性等因素,新《製度》引入了修正的權責發生製,在現有的收付實現製基礎上,對費用確認、資產管理等業務事項有選擇地采用權責發生製的基礎予以確認和計量,而對收入、科學教育項目支出等業務的確認和計量仍采用收付實現製。在會計核算上從可操作性角度應仍然以收付實現製為主,滿足預算體係管理的需要,反映準確的收、支、結轉和結餘信息,決算以預算執行結果編製報告;同時以權責發生製為輔,反映高校的內部成本核算情況、財務管理和資金績效,反映資源投入的經濟性、有效性、使用效果,從不同的角度反映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建立分離並存的多功能會計體係,更好地滿足高等學校內外管理的需求。

3.權責發生製涉及的主要業務內容變化

一是引入成本費用的概念。新《製度》增設了第九章“成本費用管理”,在保留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等相關內容的基礎上,按照權責發生製的要求,引入成本費用的概念。

支出、費用和成本是三個相關聯的會計術語,界定費用概念是成本核算的基礎。在權責發生製的基礎下,費用是高等學校未完成特定任務發生的當期資產耗費和損失,所以收益性支出形成費用,資本性支出形成資產,對不同類型的支出需采取適當的方式歸集費用;費用再按對象(如用途、項目等)歸集和分配,方可計算特定對象的成本。

二是根據行業特點和管理需要,新《製度》將費用歸集按用途分為五大類,即教育費用、科研費用、管理費用、離退休費用和其他費用。此分類與原《製度》中事業支出的八大類貌似相似,但實際概念、歸集和核算方法截然不同。由於原八大類的支出也是出於對支出用途分類歸集的目的,但通過比較可以看出同樣是按用途歸集,不考慮上述實質性的區別,新的分類對涵蓋的內容進行了一定的調整和歸並。包括:

新《製度》費用概念中教育費用和科研費用分別包含了原《製度》支出分類中單列的教學支出、科研支出和業務輔助支出,原《製度》支出中單列的助學金支出在新《製度》的費用中以更寬泛的“學生事務支出”被納入教育費用。對分類的歸並有利於全麵反映學校整體教育、科研事業費用。

新《製度》費用概念中單設“離退休費”明確範圍為僅“用於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各項費用”,原《製度》支出分類中離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支出與在職人員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一起包含在“福利保障支出”中,這一修訂符合目前高等學校離退休人員費用為剛性支出,支出占比大且持續增長的現實,將其單列可以更真實客觀地反映學校教育費用、科研費用和管理費用,更利於比較與分析。

新《製度》費用概念中的“管理費用”與原《製度》支出中“行政管理支出”的範圍類似,但列明了高等學校統一負擔的工會經費、訴訟費、中介費、印花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等納入“管理費用”。對這些稅費作細化規定,有利於全麵反映學校整體管理費用並有效控製。

新《製度》的“其他費用”內容對應的類似於原《製度》中剔除事業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建支出後的其他各類支出及財務費用。

三是高校的支出不能一次性全部列入當期費用,而是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效益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支出計入當期費用,將效益與兩個或兩個以上會計年度相關的支出,按照有關規定,以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形式分期計入費用。”這樣,學校對當期費用在此基礎上按照相關核算對象和核算方法進行歸集、分配和計算,從而進行分類成本核算。

四是規定了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對固定資產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計提折舊”及“對無形資產在其使用期限內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攤銷”。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將固定資產折舊分期攤入到當期的成本費用之中,使得對當期的分類成本測算更科學合理,可更準確反映出固定資產真實存量,為固定資產的投入和維護更新提供依據;根據準確反映的固定資產總量、存量與管理使用效果等信息,有利於推動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對無形資產在其使用期限內進行攤銷,改變當期“無形資產”賬戶餘額為零,不能在會計報表中得到客觀真實的記錄和反映,會計信息失真的現狀,有利於高校內部對這些無形資產進行控製、監督,避免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