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經濟法完善問題
法律法規
作者:楊璐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市場體係的不斷完備,市場競爭的日益活躍和激烈,各種經濟行為日趨呈現出多樣化和複雜化的形勢,我國現行的經濟法在多方麵顯露出缺陷,不能較好地適應日益發展的市場經濟,不能有效地發揮規範市場競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主體合法權益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不能有效的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護航,因此,對經濟法的完善顯得尤為重要。
[關鍵詞]創新驅動發展 發展戰略 後危機時代 經濟法
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必須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更加注重協同創新。而這一切的一個最基本的保障是法律體係的完善,經濟法是國家調節社會經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以保障國家調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穩定和發展的法律規範。因此,為了能有效的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我國經濟在後危機時代的平穩發展,經濟法完善研究可謂意義重大。
一、創新發展戰略的部署
在後危機時代,企業想要發展,隻能跑得比別人快,這裏說的“跑”不僅僅停留在發展的速度等形式層麵上,更多的是要求企業在自主創新能力、核心技術研發能力以及對市場需求——尤其是國內市場需求的深入挖掘能力等加快步伐。因此擴大內需、創新發展就成為了必行之路,也隻有這樣才能讓讓中國經濟走出“小國困境”。創新發展戰略的部署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麵:
第一,進一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一是大力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需求部署創新鏈,突破技術瓶頸,掌握核心關鍵技術。二是加快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應用,加強技術集成和商業模式創新。三是運用高新技術加快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在重點產業領域建設技術創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提升傳統產業創新發展能力。四是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完善科技促進農業發展機製,不斷健全現代農業技術體係。
第二,進一步深化科技體製改革。一是著力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係。二是著力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三是推動創新體係協調發展。四是深化科技管理體製改革,完善統籌協調科技宏觀決策體係,建立全國科技重大決策機製,完善中央和地方、科技相關部門、科技部門和其他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製,建立健全科技項目決策、執行、評價相對分開、互相監督的運行機製。
第三,進一步優化創新環境。一是完善和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加強對科技創新活動和科技成果的法律保護,為科技創新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切實建立健全科研活動行為準則和規範,加強科研誠信和科學倫理教育,發揮科研機構和學術團體自律功能,倡導創新光榮,鼓勵獨立思考,保障學術自由,營造寬鬆包容、奮發向上的學術氛圍,厚植創新土壤。三是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弘揚中華民族創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