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評劇演出之體驗與表現(2 / 2)

三、體驗在創作角色時十分重要

體現固然非常的重要,但演員不能僅憑自己的形體、聲音去表演,他必須要投入自己的思想、心靈和感情。一個冷漠的、缺乏熱情的人不會成為一個好演員。 被狄德羅所稱道的英國十八世紀著名喜劇演員蓋利克說:“隻有‘富於情感的’演員才能抓住觀眾。當演員毫無感情的時候,不管他怎麼裝模作樣,我們也看得出他是毫無情感的。”我國戲曲表演十分注重表演的外在形式,錘煉出各種細膩,優美的表演程式,這一點肯定是表現派所讚賞的,但是戲曲表演恰恰主張既要“形似”又要“神似”,認為“形似非神似,神似才為真”,“形似者為下品,神似者為上品。”“神似”就是要把人物的精神氣質、內心情感體現出來,這隻靠模仿感情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做不到的。川劇名演員周慕蓮總結為:“演員表演,無論唱、做、念、打,都必須記住兩個字:一是神,一是容。神是‘內在’,容是‘外表’。神貫於容,神不貫則容不動;神到容隨,神貫而容動。”

演員去飾演一個角色,是要完全的投入到角色的生活中,在舞台上體驗她的生活,他的情緒,因人物的喜而喜,因人物的悲而悲,在每一次演出時都全身心地投入,這樣才能獲得表演創作的愉悅感。很難想象一個不去體驗,不去感受人物內心,不去跟隨角色心跳而悸動,隻是充當一個操縱木偶的演員,他在演完這出戲後除了多學會一種外在表現的方法外,在他內心到底能留下些什麼呢?

四、把體驗與表現相結合

在拿到劇本後,就應該對要飾演的人物進行理性的分析、構思,然後找到準確的方法和動作去將人物個性鮮明的體現出來。排練中要逐漸把人物的地位調度、動作手勢、表情變化;語氣聲調處理等等都確定下來,決不能隻顧一味體驗。但雖然演員的動作、台詞是固定的,在表演時也絕對不能冷漠地、機械地、無動於衷地去重複表現這些準確規定的動作,而是要用內心的感情來推動外在的運用,每一次演出都應當具有“新鮮感”,要像第一次感受那樣去感受,激起真摯、充實的內心情感進行表演。有時,人物動作確定下來,和對手相互間準確細致的配合好後,如果真正去體驗了角色,還會情不自禁的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即興表演,有時這即興的東西反而成為了表演中的亮點。

但另外要強調的一點是,雖然我們要去盡量的體驗角色,生活於劇作的規定情境之中,同時又要有高度的控製力,要把感性的體驗與理性的體現相結合起來去創造角色才是最正確的創作方法。通過學習與實踐,也證明了“魚與熊掌是可以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