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方政府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職能定位
1、通過政策製定,落實生態政績觀
目前,生態補償政策主要集中在林業方麵(退耕還林、天保工程等),客體比較單一,政府應該進一步拓展生態建設的領域,通過多種手段,激勵人們在環境改善、資源節約、生態修複等方麵多做貢獻。同時,中央政府要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生態脆弱地區的轉移支付,讓生態利益和經濟利益實現基本平衡。其次,政府要在各項規劃中落實生態優先的理念。規劃作為建設的指引,生態建設的成效最能在各項規劃中得到體現,所以,要在各項規劃中為生態建設預留空間。在發展規劃中要倡導綠色發展;在城市規劃中要融入生態和諧的思想;在土地規劃中要樹立紅線意識等等,用科學的規劃限製人類無止境地對自然的開發和索取,讓人與自然和諧共融。第三,政府要出台鼓勵發展新興產業的激勵政策。過去的產業結構和發展模式對生態環境已經造成了嚴重的損害,我們需要尋求新的路徑,才能實現成功的轉型。也就是隻有靠發展才能解決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保護生態不在於我們不去利用自然,而是用更加科學的方式對自然進行合理開發。
2、通過執法監管,強化生態責任感
首先,要強化環保部門的監管職能。一方麵需要加強人員、設備的配置,加強環境監測體係的構建,提升環境監管的能力;另一方麵要保證各項監管工作得以常態化開展,而不是通過運動式檢查體現工作的效果;從長遠來講,要在體製上賦予環保部門更多的獨立性。讓環保部門超脫於地方經濟增長的壓力,從體製上、法律上、機製上更加獨立地管理環境問題。其次,要加強部門聯動機製的構建。環保問題在管理過程中涉及的部門很多,但部門間的協助並不通暢。這就需要通過多元機製,把部門間的力量聚合起來。比如雲南省昆明市和玉溪市成立的環保警察隊伍就很好地與環保監察工作實現了銜接。並且可以建立定期的聯席會議製度,形成地方環保問題研判和處理機製,使環保問題得到及時、高效的處置。第三,要保障公民參與監督的權益。在環境監管中要建立完善群眾舉報的渠道和處理程序。通過教育和激勵讓群眾認識到環境問題關乎每個人的權益,通過大家的共同參與,讓環境問題少發生、快處理。最後,要構建生態問責體係。要把生態指標作為政府績效評估的基本內容,任何政府績效的肯定都必須以生態環境的安全和生態利益的公正為基礎,增強生態指標在績效評價中的剛性作用。
3、通過服務引導,實現生態文明的有序推進
對本地區出現的環境汙染事件要做到及時公開,並對後續處理工作做妥善處理,防止因為信息封鎖而衍生出次生災害。其次,要加大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合理設置垃圾、汙水處理廠,建設城市複合交通網絡,利用綠色節能技術對建築、路燈等進行升級改造,大力推廣新型能源等,對生存空間進行積極改造。第三,要完善科技創新體係的構建。政府鼓勵企業培養自己的研發隊伍;製定政策吸引外來人才到本地服務;構建產學研一體化的科技服務體係,讓科技成為助跑地方經濟的核心動力。第四,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生態優先的良好氛圍。利用電視、報紙、影像等各種媒介,倡導低碳生活理念、低碳生活方式和低碳生活文化。要創新和推廣低碳生活的技術與方法,創造低碳生活條件,引導人們進行綠色消費,形成整個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4、通過交流合作,構建大生態治理格局
生態治理是一個大工程,需要多元主體的共同參與,政府要通過各種機製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才能讓生態文明建設見實效。首先,要加強跨區域的合作。打破行政區劃的限製,在流域治理、風沙治理、森林保護等方麵構建大生態格局,積極地在管理體製上尋求突破,努力實現管理的扁平化,提升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的能力。其次,要加大部門間的配合。各部門要明確各自的生態職能,通過聯合執法和碰頭協商等形式,提升部門的行政效率。第三,要加大與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合作。政府要能夠引導企業轉變發展方式,要給環保NGO生存和發展的空間,要賦予民眾參與和監督環境治理和保護的權力,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共同應對生態環境問題,實現政府生態治理效能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汪玉凱.界定政府邊界——汪玉凱談政府改革.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010.
[2]申振東,龍海波.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與地方政府治理——西部地區的現實考量.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
[3]托馬斯.弗裏德曼著.王瑋沁譯.世界又熱又平又擠.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