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運用規則類(1)(2 / 3)

這天下午,班主任陳老師上科學課,發現小焦遲到了,小焦沒有報告就走到座位上。

班主任沒有理會,照常講課,但他沒聽幾句就撲在桌上打瞌睡,於是班主任叫他站起來,他站起來後又把雙膝跪在椅子上,班主任叫他站到教室後麵,他不肯,又與班主任吵了起來,為了不影響別人,班主任就叫他站到教室門口。他站了一會兒就離開了。快放學時,校長打給班主任一個電話,說焦建盛同學告他違反法律,不讓他讀書,讓他站在教室外麵。班主任解釋幾句,校長也說隻是了解一下,並提醒為這事暫時不要找這位學生為好。

小焦後來見老師沒計較,表現也好了些。班主任對他像往常一樣,盡量以表揚為主,做錯了也要批評,甚至是懲罰,但一般以個別交談、批評為主。一次,快初三月考了,陳老師說,隻要你科學成績在年級的名次進步20名以上,我就向你家送喜報,小焦同意。接下來的兩周他特別用功,結果進步了9名。陳老師特意在班上表揚了他,並寫了一張喜報,讓他自己帶回家,又在電話上告訴了他父親。

後來他還出現過小反複,但總體上進步了。臨近畢業時,他加入了共青團組織。

典型案例二

一天早上,初中某班的班主任齊老師從辦公室出來,剛要到食堂用餐,接到一個電話,是本班胡敏的母親打來的。齊老師說:“我正想打電話問一下呢,胡敏怎麼早自修沒來?”

“哎呀,我這女兒呀,同我鬧別扭啦!說我查看了她的抽屜。我是出於好心,怕她看一些言情小說之類的書,與男同學談情說愛,就找到鑰匙打開看了。”

“那後來胡敏怎麼又知道了呢?”

“是我不小心將她夾在信中的女同學的照片弄掉在地上,我不知道,被她發現了,說我對她不信任,侵犯她的隱私權,哭哭啼啼說不來上學了。”

“哦,那你向她賠個不是不就行了嗎?”

“我說了,‘媽媽是為了你好,看你這次數學測驗沒考好,怕你看閑書分了心。’她還是不理我。還說要到法院起訴我呢。唉,這女兒,就是這強脾氣。”

“她在你身邊嗎?若在,讓胡敏接個電話。”

“沒有,我在樓下架空層裏。要麼我等會兒打過來?”

待齊老師吃完飯,胡敏的電話也沒打過來。第一節上課時,胡敏怏怏地來到學校。

下午,齊老師找她談心,沒想到齊老師剛開口說你媽媽是好心,隻不過方法欠妥時,胡敏就搶過話說:“齊老師您別多說了,你們大人口口聲聲講法律,可有些時候,自己就沒有遵守法律,包括您齊老師,您課上得好,工作負責,同學們一直對您評價很高,可最近我們女同學聽說您要看學生的信,我們就對您有意見。”

齊老師臉“唰”地一下變成了灰色。

“哦,你說的是我看了餘穎和方允的信。那是她們自願的呀!”

“這是不自願中的自願!”胡敏斬釘截鐵地說。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事情是這樣的。

從初二第二學期開始,齊老師聽說其他班有女同學同外校學生有戀愛信來往,於是靈機一動,就借取報看報方便的理由,將宣傳委員的學校放報刊櫃的鑰匙拿來了。這樣可以了解哪些學生的信件多。有一段時間,齊老師一連發現餘穎有相同地址寄來的信,看看筆跡又像男孩子的。況且署名是某校高二某班學生。再看看餘穎,這段時間心也比較浮,就揣測這可能是戀愛信。於是,齊老師就拿著一封信把餘穎叫到教室外的樓梯轉彎口。

“這信是男生寫給你的吧?”

“是的,是我的一個遠房親戚。”餘穎平靜地說。

“親戚有事打個電話不就行啦,何必那麼麻煩經常寫信給你?”

“我不知道,大概有什麼事嘛,再說,人家喜歡寫信,我也不能叫人家不寫。”

“他會不會對你有什麼感情上的事哦?”

“不會的!”餘穎堅定地說。

“老師是不能拆你的信看的。如果你覺得沒什麼的話,你願意拆開來給我看一看嗎?”

餘穎不好意思地接過信,紅著臉拆開信並遞給齊老師看。齊老師接過一看,果然是一封戀愛信。

信中講了自從那次喝喜酒認識後,就經常想念餘穎,收到上次的回信,心中更是像灌了蜜似的,希望周末早點到來。這次來信問餘穎周末放學後,要不要去看電影,然後去吃肯德基。

“沒錯了吧?我就懷疑是男生寫給你的戀愛信,你還要說不會的。難怪你這段時間心比較浮躁,我就覺得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