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此次金融和經濟危機也暴露出德國經濟治理的某些問題,譬如,過度依賴歐盟出口市場,金融市場監管存在疏漏,與歐盟其他國家政策配合不夠等——這些問題需要通過新的經濟治理政策來解決。德國新的經濟治理政策將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推行更加多元化的出口戰略。危機前,德國出口的50%是針對歐盟成員國的。金融危機後,由於歐洲各國經濟的不景氣,對德國產品的需求下降,導致德國區內貿易順差驟減30%。同期內,德國對中國、俄羅斯、巴西、印度等國的出口比重卻從原來的8.5%提高到11.6%,貿易逆差也縮減了三分之二,這些新興經濟體正在更多地吸引德國出口商的眼球。目前,德國正在實行更加多元化的貿易政策,除了繼續擴大同中國、巴西、印度等新興經濟體的貿易往來外,它還同韓國和新加坡達成了自由貿易區協議,隨著美國、日本經濟的複蘇,德國將積極同美國談判建立跨大西洋貿易和投資夥伴協定。
第二,實行更嚴格的金融監管政策。金融危機中,德國原本不想提供太多的救市資金,但苦於其他成員國的壓力,結果導致德國財政狀況惡化,拖累了本國經濟。這個教訓對德國來說是深刻的,因此德國成為嚴格的金融監管政策的重量級推手。2013年2月,德國政府出台了新的遏製商業銀行過度風險投機的法案。為了汲取2008年金融危機的教訓,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和最大限度保護普通儲戶利益,該法案要求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產品的監管。譬如,當商業銀行從事自營資金交易謀取超額收益時,必須對其相應的高風險獨立承擔全部責任。根據這項法案,德國境內的商業銀行高風險自營交易額超過1000億歐元或超過其資產負債額五分之一時,必須把從事的風險交易項目從日常金融零售業務中剝離,使普通儲戶的存款不至於因為銀行大額資產交易虧損而蒙受損失。如果因為巨額交易虧損而出現銀行倒閉或破產,銀行經理將麵臨巨額罰款和五年的監禁。該法案還要求商業銀行保證在出現經營困難或金融風險等緊急情況時,自動停止繼續大額交易和采取資產重組等有效行為,把損失降至最低限度。德國政府希望其他歐洲國家能夠效仿德國的做法,最終強化歐盟層麵的金融監管體係。
第三,繼續堅持工業立國和產業結構調整並重的政策。經過金融和經濟危機的洗禮,德國政府對堅持發展實體經濟的態度更為堅定,同時它也看到了經濟危機給德國的產業轉型帶來的新契機。抓住科技革命帶來的曆史機遇、通過技術創新來完成傳統產業轉型、使德國經濟具有更加持久的競爭力——這是德國政府必須優先考慮的問題。通過2010年7月出台的《德國2020高技術戰略》,德國未來新型產業已經初露端倪,圍繞著低碳、新能源、環保、安全、通訊等領域將出現新的、強大的、有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尤其是在那些德國已經領先的領域,包括風能、光伏能、生物能和新能源汽車——這些新的產業集群,必須有傳統工業基礎的支撐,又有更多的技術含量。
第四,德國經濟治理對歐盟的影響力將顯著加強。此次危機,不僅印證了德國社會市場經濟框架內經濟治理的相對成功,而且也印證了那種放任自流和過度虛擬化經濟的危害。因此,德國在歐盟未來經濟治理中的“話語權”將獲增加。如果說德國過去在許多問題上還要屈從法國意誌的話,那麼在將來的歐盟經濟治理中,恐怕法國要更多地傾聽德國的意見,歐盟其他國家也要更多地利用德國的經驗。2013年2月,德國政府提出了遏製商業銀行過度風險投資的建議,該建議比較順利地獲得法國政府的認可,兩國將合力向歐盟推廣。實際上,德國在危機中的財政擴張政策實屬無奈,因為它原本就反對通過財政擴張來解決問題,強調通過結構性改革來解決問題。可以預見,在經曆過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痛苦後,歐盟將有更多的國家會接受德國的這種治理思想。從2012年歐盟25國通過的《財政契約》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德國穩健財政和貨幣政策的影子。
(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徐海娜)
[1] 弗裏德裏希·李斯特(Georg Friedrich List,1798—1846),德國經濟學家,主張貿易保護主義。
[2] 20世紀20—40年代出現的德國經濟學說,代表人物是瓦爾特·歐根(Walter Eucken 1891|—1950),主張有秩序的競爭。
[3] 路德維希·艾哈德(Ludwig Wilhelm Erhard,1897—1977),二戰後德國社會市場經濟理論的主要實踐家,曾擔任聯邦德國經濟部長和總理。
[4] Horst Siebert,Economic and Political Governance in Germany’s Social Market Economy,Kiel Institute for World Economics,April 2004,p.12, p.15.
[5] 裘元倫、張敏:《歐盟國家經濟改革的理論與實踐》,北京:社科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260頁。
[6] UNIDO:European Industrial Competition Report 2013,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