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反恐、安全戰略
和舉措對中國的啟示
自2008年拉薩“3·14”事件和2009年新疆烏魯木齊“7·5”事件以來,中國已經進入恐怖和暴力活動的高發期。隨著美軍2011年撤出伊拉克、美國/北約2014年開始從阿富汗撤軍,塔利班、基地組織等各種國際恐怖、暴力組織呈明顯的恢複之勢,恐怖暴力活動呈現從阿富汗、巴基斯坦向中亞、中東、北非等世界各地擴散的趨勢。因此,現在和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內,中國將麵臨嚴重的反恐和安全形勢。因此,我們需要借鑒國內外反恐、反暴力的做法,吸取國內外經驗教訓,全力強化中國的反恐和安全工作,維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一、設立中國的反恐法,建立全國性反恐防暴體係和機製
可視中國現在和今後一個時期反恐的需要來確定統一的反恐反暴力法律。美國有不同的製度和體係,在美國,政府的行動一定要有法律的依據。中國雖然有各種維護安全的法律,但也應更有針對性地適時通過反恐反暴力反極端勢力犯罪的相關新法律。從近年來中國恐怖暴力事件的教訓和今後反恐防暴的工作來看,中國目前需要製定一部全麵、嚴格、細致的反恐防暴反極端勢力法,以從法律的角度界定各種恐怖、暴力、極端罪行,嚴格要求公私單位實施嚴格的反恐防暴措施,如以法律條款的形式規定,人員較多的建築物內和公共場所必須設立足夠數量的保安配置和值班製度。
二、較大規模地增加反恐防暴投入,增強人力、物力和財力的保證,加強國家和社會反恐防暴能力建設
恐怖暴力活動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的損害,給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帶來嚴重的威脅,是我們國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社會穩定最主要和緊迫的威脅。這一威脅將長期存在。因此,必須把反恐防暴作為當前和今後長時期內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最主要的工作和國家安全戰略的重要內容。
中國過去長期是一個相對和平、安定的國家,恐怖暴力活動不多,因此全國應對恐怖暴力活動的意識不強、警惕性不高、力量不足、防範應對體製措施不夠得力。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必須在較短的時間內改變這一不利局麵。
第一,較大規模地增加反恐防暴投入。政府財政要增加安全投資,製定法律,要求私營部門和單位增加相關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
第二,較大規模增加警力。在國際國內恐怖暴力活動已成為世界長期嚴重威脅的情況下,較大規模地增加警力不但是必要的,在當前的國內安全形勢下,也是會得到人民群眾支持的。在恐怖暴力活動多發的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應在村一級開始設立常設專業反恐防暴力量,如包含兩個班的建製和武力配備。
第三,除增加某些公共開支外,補貼、支持措施不僅到部門、機構和單位層次,還要到人。對工作在一線的反恐防暴人員應增加福利待遇,鼓勵、支持他們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盡職盡責。
三、科學、嚴密部署警力,重在防範、威懾恐怖暴力活動,建立健全全國、全民反恐防暴體係
國內外已有的經驗教訓表明,一旦恐怖暴力事件出現,無論多麼快速有力地製止都可能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反恐防暴的重點在於預防,使恐怖暴力分子難以找到縫隙製造恐怖暴力事件。
因此,在當前形勢下,中國必須較快地采取有效舉措,建立全國性的全麵、有效、有力、嚴密的反恐防暴網絡和機製。
第一,科學、嚴密部署警力。首先應在機場、火車站、地鐵、大型商場、主要街道等人口密集的場所,特別是在白天人員較多的時候視情況每站、每個入口部署相應警力,防止恐怖暴力事件發生;要求落實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在入口處、教室樓等人員集中的場所配備相應數量的保安人員,在大門口、樓口、教室等易於觸及的地方安裝報警裝置,一旦發現恐怖暴力分子立刻向整個單位報警,組織大家避險,報警裝置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建立直接聯係。同時在這些場所設立障礙物,防止恐怖、暴力分子使用車輛衝擊民眾。
其次要在各村、街道以上地方建立或加強公安等安全力量。在主要地區、場所、街道設立或加強24小時機動和固定相結合的巡警製度,防止和及時製止恐怖暴力活動。在這方麵要堅持長期作戰,不能像搞運動似的一陣風。同時,這些反恐防暴人員應配備足夠警械裝置和具備足夠能力。各地、各場所部署的警力應時刻保持高度戒備狀態,嚴防恐怖分子奪取槍支彈藥;其他保安人員也應裝備具有抵抗力和反擊能力的警械裝備。
第二,加強交通要道檢查,控製恐怖、暴力分子的流動。在新疆等容易出現恐怖暴力事件的地區大規模增加警力,在鄉鎮之間、城鄉之間、城市之間、省區之間的公路、鐵路、航空、水路等所有交通要道設立24小時檢查站製度,嚴格檢查所有進出車輛和人員;密切關注、跟蹤可疑人員的旅行和活動信息。
第三,依法嚴格控製管理槍支彈藥等武器和冷兵器。依法嚴禁民眾持有槍支彈藥、管製刀具,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並定期檢查和收繳,尤其在重點地區嚴密排查;對非法持有的一經查出依法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