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網商“造節”運動與民眾網購狂歡的思考(3 / 3)

2、購物狂歡對“節日”本身文化意義的衝擊

無論是傳統節日、紀念日、外國舶來的節日,還是網商們“創造”的節日,均被線上、線下的商家視為促銷良機。這一現象是值得深思的:一方麵,利用節日或創造節日進行促銷的商業行為原本無可厚非,一定程度上也能刺激內需,如果市場調控得當,政府監督到位,還能呈現商家獲利、消費者受益的雙贏局麵;另一方麵,當一年中每月有一個甚至數個節日被商家利用舉行各種商品促銷活動時,許多節日本身的文化內涵正在被逐漸淡忘,而頻繁的節日促銷也透支了民眾的消費能力,消費者無法確信是否在商家鋪天蓋地的促銷攻勢中獲得實惠,這使不少消費者對節日促銷活動開始變得麻木。

三、“網絡購物狂歡”與消費者合法權益

1、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機製落後於電子商務的發展

節日網購狂歡背後存在的一個隱患是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機製遠遠落後於電子商務的發展。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有網絡零售和實體零售共有的欺詐行為,如價格欺詐、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等,也有網絡零售所特有的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因素,如貨不對版、物流服務差、退換貨困難等。以上有損消費者利益的因素可通過電子商務平台製訂更加完善的網購約束機製以及政府職能部門加強監管來規範。網購中的價格欺詐和商品欺詐行為帶來的經濟損失一般不會太大,至少在可控範圍內,而給消費者帶來的心理和情緒上的負麵影響則比經濟損失更為持久和深刻。

2、網絡安全技術漏洞造成的經濟損失

網購過程中的問題除商業欺詐外,更嚴重的是因網絡安全技術漏洞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從2009年的“雙11”到2013年的“雙11”購物狂歡,一個明顯的變化是移動電子商務占比不斷攀升。2009年“雙11”大部分網民使用個人電腦網購,而據阿裏巴巴統計,2013年“雙11”更多網民使用智能手機等移動終端進行網購支付。移動電子商務在提供便利的同時,其安全性仍然令人堪憂,而網絡上肆虐的病毒和木馬使個人電腦也並非安全。曾有網民僅因為用智能手機購物時掃描了一個二維碼而中木馬,盡管其立即報警,仍導致數個賬號中18萬元在幾十分鍾內先後被盜。盡管電子商務網站和支付平台也在不斷完善安全機製,但安全機製和病毒木馬的戰爭遠沒有結束。與普通的價格或商品欺詐相比,因網絡安全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後果更嚴重,而且更難以控製。

網購商業欺詐和安全風險即便在常態下也是存在的,但是“雙11”等購物狂歡節卻是各類投訴和案件的集中高發期。究其原因,一是短期內激增的購物流量對網絡安全技術和網絡通信帶寬、大量數據流的處理能力提出了極大的挑戰;二是部分不良網商和職業欺詐人員渾水摸魚;三是部分電子商務平台和政府職能部門對這種集中大流量的購物狂歡缺乏監管和協調能力。

四、結語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看到近年來淘寶等電商為中國新經濟的崛起所作出的貢獻,同時,我們也無法忽視曆年來均被提及的一些詬病。如何在發展新經濟的同時,合理的解決目前所存在的問題,是阿裏巴巴以及各電商企業應該認真考慮的問題。希望在未來,電商平台為我們所展現的,不僅有銷售額的震撼,更有來自用戶體驗等方麵的全新體驗。盡管電子商務的成長道路上坎坷不平,曲折迂回,但電子商務必將隨著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的發展,隨著人們思想的解放、理念的更新成為潮流和趨勢。政府、企業和民眾應該在思想上、理念上、技術上做好充分的準備,以迎接一個全新網絡生活時代的到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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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