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社會的發展(1 / 3)

對於海上邊境,歐陽軒也是絞盡了腦汁,也沒有一個成型的方案,隻能聽取大家的意見,尤其是軍方的意見。曾鬙作為目前華夏最高的軍事首腦,也是歐陽軒最得力的幹將,他提出了用智能浮島無人監控基地連成網絡,監控海上邊境,建立海上關隘,隻允許海上船舶在固定的航線通過海上邊境,從其他地方出海皆為非法越境。但這個方案一出,即被首相為首的內閣否決。討論爭吵一直持續了一個月,眼看著進入冬季還沒有一個成型的方案。最後不得不結束了這次臨時會議,沒有辦法,華夏國民對海洋的重視程度遠遠高於後世發達國家。無論是如今成熟的海洋牧場,還是海水利用,又或者是海洋底部資源利用都在華夏國民心中紮下了根。若是固定了海洋邊境,那麼可利用的海洋麵積將會減少,將會失去巨大的資源。這一點不單單是內閣不同意,即使是華夏普通國民也是極力反對。

華俄經過長達兩個月的談判終於達成了協議,兩國以北緯60度為界,東至冰溪河。雪絨河以南歸清國,鮮卑山分水嶺以東劃歸清國。兩國每年向華夏繳納不菲的黃金,為期五十年。至於土爾扈特部,他們選擇了回歸蒙古高原,但歐陽軒則將他們安排到了犇州,這個華夏牧業大州。在和兩國使團確定了邊界後,華夏按照慣例開始了重修邊境的工程。依舊是新式長城,建築材料采用拆舊建新的方式。

令歐陽軒沒想到的是,改變國土需要修改憲法,當修改方案提交兩級議會後,居然獲得了滿票通過,在全民投票中,也獲得了高票通過,幾乎都沒用動員。在不缺資源,氣候極度寒冷的情況下,北部荒原帶給國人的是荒涼與罪惡。歐陽軒也是無奈的搖了搖頭。

公元一七五〇年元旦,歐陽軒簽署了《華夏憲法第九修訂案》,這部憲法除了修改了國土內容外,還修改了其他內容,包括首相、州總理選舉方式、州及直屬郡地位及權利、海洋版圖、民間團體的定位及管轄權。首相和州總理的選舉根據社會的發展,逐步暴露出的問題,采用了全民公投選舉,得票超過50%者獲勝。州為華夏相對獨立的行政機構,除了沒有外交和軍事權外,享有相對獨立的立法權和司法權,但前提是最高司法權和立法權在國家層麵,各州法律是對國家層麵法律的補充,尤其是在經濟、環境保護、商品流通、知識產權、食品安全等諸多方麵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對國家法律進行補充,行成州地方法律。縣級和市鎮則無製定法律的權限,議會為政府的監督機構,審議縣、市鎮政府的政策,監督政府,彈劾官員,審議地方財政預算、核議地方終審案件。在各級政府之外還有僅對歐陽軒負責的廉政總署,為垂直管理機構,各州設有行署。為公職人員、各類企業、社會團體廉潔的監督管理機構,由受過特殊訓練的人員組成。

如今的華夏待遇最好的是醫生和教師,其次是公職人員,尤其是廉政總署的各級人員。貪汙受賄瀆職在華夏是不赦的重罪,貪汙受賄金額超過地方人年平均收入的五倍即判終身監禁,在荒島監獄孤獨終老,超過十倍則是死刑,沒收全部家產。因為監督體製嚴格所以華夏各級政府絕大部分清廉的很,在一些州縣因為地方大家豪族勢力的存在,在政治上或多或少的有些不幹淨,但官員絕對不會觸碰貪腐這根紅線,一旦越過了這條紅線,涉案家族就會因此急速衰敗。華夏執行的是議會、廉政總署、對首相負責的監察院三方監督體係。三方互不統屬,卻是互相監督。權力的最大的是議會,雖然隻有監督權,沒有調查偵辦權,但可以通過各級議會內政委員會協調兩個同等權利的廉政監督調查機構。這也是一項特殊的監督監察體製,這項舉措的提出者即是已經卸任末州總理,現任內相的的吳忠毅。

在公元1750年6月,汶川行刺案也有了最後的審判。判處死刑一萬三千人,流放六萬餘人,驅逐出境近十萬人。流放人員被流放至各處荒島,去建設那裏的基礎設施,期滿後才能回到大陸。但能活著回來或者想回來者可能少之又少,隻能自生自滅在荒島之上。驅逐出境者和清國達成協議,沒收全部財產後通過租界驅逐至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