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好像跟我開了個天大的玩笑:4年前,我把才3歲的兒子拚命地往7歲拉;現在,我又把7歲的兒子拚命往3歲甚至往更小的年齡拽。原來我千方百計讓他學習,現在我是想盡辦法哄他去玩。唉,悔不當初!
這位父親對孩子的教育不可謂不用心,對孩子的規劃不可謂不精細。然而,結果卻大不如願。父親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一片苦心,竟然變成由自己親手導演的一幕悲劇。這件事給人們以強烈震撼與警醒,同時,也對兒童教育提出一個有意義的語題,這就是教育的“有為”與“無為”。這個概念借助於兩千年前的中國哲學大師老子。他的“無為無不為”的哲學理念套用在教育上,可以理解為“不強為,不妄為”,尊重孩子的天性,尊重孩子的成長規律,倡導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而不是揠苗助長,強行做“不可為”之事。但是,現實中的父母,多數都努力在子女教育上“大有作為”。一般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教育狂”。對孩子的事,事必躬親,製定各種成長方案,特長訓練、樂器考級、公共外語考試……計劃與策略層出不窮。孩子稍有不滿就嘮叨不斷:“我這還不是為你好嗎!”這種家長多為知識型,以將孩子培養成“精英”為目的。
第二種類型是“關愛強迫型”。比如,一個孩子在競選班幹部的時候落選,父母急了:孩子哪能不當班幹部啊!當班幹部機會多、地位高,也能鍛煉孩子的能力。於是這位爸爸找到班主任.想方設法讓孩子當上了班幹部。孩子覺得這樣並不光彩,可是父母的意誌又怎麼能違背呢?
這種“關愛強迫症”就是一廂情願地提供孩子可能並不需要的關愛。拿剛才的例子來說,沒有當上班幹部,這種對失敗的接受過程本身就是成長,孩子從中可能會認識到,要達到目標還需要努力,從而調整自己的做法。而父母的幹預則擾亂了孩子成長實踐的意願,讓他們誤以為,遇事總有大人擔著,特別是大事難事,自己不必操心費力,目標照樣可以達到。
其實,“父母無為乃大為”,對孩子“有為”,孩子未必有作為;對孩子“無為”,孩子未必沒作為,這種教育學上的辯證理念,父母會在實踐中感悟到。
二、給父母支招
1.了解孩子的成長規律
我們不提倡父母在子女教育上過於強製和急迫,是因為孩子成長有自身的特點和規律,硬性規定這樣那樣的發展道路與方式,是不科學也不現實的。2005年,一個10歲的孩子考上了大學,成為全國年齡最小的大學生。這個孩子的父親寫了本書,出版社請我寫序言或評論,被我拒絕了。其實我完全理解,10歲的孩子考上大學,可能確有超常之處,家庭教育也會有些成功的經驗,但就一般規律來講,兒童時代就是在玩耍中學習、成長的時代,不考慮這種年齡特性,把用來玩耍的時間全用去讀書,對他個性的引導、習慣的養成、知識的汲取,都不會是全麵完善的。再說,一個10歲的孩子全部讀完初中和高中的複雜課程,很難想象是在一種什麼樣的狀態下完成的。人的成長絕不隻是知識的迅速增加,更重要的是人格的逐步形成,生理、心理上的逐步成熟,社會經驗的逐步積累,這絕不是父母可以替代和一蹴而就的。
而實際上,父母的“強為”“妄為”不僅不能實現孩子的願望,反而常常會泯滅他們的理想,抹殺他們實現自我的可能性。從本質上說父母和教師的全部使命就在於發現兒童、解放兒童。“發現”是指發現他們的潛能特點與成長規律,“解放”指打破成長中的一些束縛、清規戒律,改變不良環境。
2.對孩子的要求要現實
不少父母存在這樣一種邏輯推理:“同樣吃飯睡覺,同樣背著書包上學,別人家的孩子行,我的孩子為什麼不行?”“別人家的孩子能考上北大,我的孩子就應該考上清華!”這話聽上去貌似有理,其實是不客觀不現實的。每個孩子在遺傳差異、生理心理、智能結構上都會有很大的不同,這是人類生存發展的自然規律,怎麼可能整齊劃一,按照同一個模式和水平去發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