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父母是否理解,追星已經成為一種時尚。2005年8月24日,在北京西單,“超級女聲”的粉絲團隆重登場。從中午11點開始,烈日下的上百位粉絲見人就喊:“玉米不怕累,宇春最珍貴!”“發短信支持周筆暢,就送七彩棒棒糖!”……
看著孩子這麼癡迷於追星,很多父母不明白,“非親非故的,有那麼‘愛’嗎?”“你那麼喜歡人家,人家知道嗎?”麵對父母的不解和反對,孩子們也非常苦悶。
一、孩子追星天然合理
一位15歲的女孩寫信給我,訴說對母親的不滿:
我喜歡一位新加坡男歌星,他的歌聲特別美,讓我忘掉所有煩惱。
可我媽媽卻不理解,甚至嘲笑我:“喜歡個唱歌的真沒出息,還喜歡個男的,真肮髒!”
媽媽的話讓我難受極了。我隻是喜歡聽他唱歌,看他純淨的笑容,怎麼就肮髒了?媽媽為什麼這麼侮辱我,還侮辱我。中的偶像?從這封信中,我們看到對於追星,兩代人在觀念上的差異。香港城市大學的嶽曉東博士對青少年追星有專門的研究,他認為,偶像崇拜是青少年時期的過渡性需求和標誌性行為。青春期的孩子心理狀況往往非常複雜,一方麵渴望得到同伴的認可,另一方麵需要形成自我確認,而追星恰恰能滿足孩子這兩方麵的心理要求。
追星如何實現同伴認可呢?青春期的孩子努力掙脫父母、老師的監管,試圖在同齡人中尋找感情依附,他們想盡一切辦法被同伴接納,渴望成為同齡人團體中的一員。而共同的愛好、共同的偶像自然可以拉近孩子間的距離,使他們順理成章地組成一個來往密切的小團體。難怪孩子會有這樣的想法:“誰要是不追星沒有偶像,會被別人看不起的。”
追星又是如何實現自我確認的呢?步入青春期後,孩子越來越關注自我,他們渴望完美卻並不完美,向往強大卻並不強大。這時,他們急需尋找生活中的突出人物,讓他來承載自己的理想,作為自己情感寄托的對象。那誰來擔當這個突出人物呢?當然是明星,因為他們是時尚流行文化的代表,擁有著年輕、美貌、財富等孩子向往的東西。,
現在的孩子壓力很大,激烈的競爭、父母的期望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他們需要找到緩解緊張、釋放能量的途徑,扮演“粉絲”是一個既自然又時尚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追星對於孩子的成長是有意義的,父母要給予理解,沒必要把追星當成“十惡不赦”的壞事嚴加禁止。
二、狂熱追星不宜放任
雖然追星有其合理性,但有些孩子自控力差,追星追到失去理智,變得偏執、瘋狂。這樣觸目驚心的例子屢見不鮮:
2002年,浙江溫州一名17歲的初中生因沒錢親眼見到偶像趙薇而服毒自盡。
2003年6月21日,大連一位16歲的少女自殺,起因是母親沒給她買偶像張國榮的CD碟。
四川一位13歲的女孩在連看8遍《流星花園》後,獨自離家出走,下落不明。
中央電視台曾播出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在全國引起軒然大波:
28歲的蘭州姑娘小娟,因為12年前的一個夢便喜歡上了劉德華,認為自己與劉德華有著不解之緣。在這12年裏,她日思夜想,每日與劉德華的照片為伴,靠聽劉德華的唱片度日。她荒廢了學業,斷絕了與同學、朋友的一切交往。而她糊塗的父母不但沒有對她及時製止和引導,反而一味地默許和縱容,一次次給予她物質和精神上的幫助。
小娟長大成人後,已不滿足於隻看照片上的劉德華。為了見劉德華一麵,小娟六次進京,兩次進港,但始終未能如願。盡管如此,小娟仍然癡心不改,她曾多次發誓:“不見到劉德華,我誓不嫁人。”萬般無奈之下,父親賣了房子,又欲賣腎,但終因賣腎無門,不得不求助於媒體的幫忙。雖然這樣追星追到瘋狂的例子隻是少數,但是父母仍不能忽視沉迷於追星給孩子帶來的負麵影響。有的孩子為了見到喜歡的明星,不惜曠課、離家出走、騙取父母的錢財。如此追星可能會造成孩子情緒失控、違反紀律、弄虛作假,久而久之發展成為問題學生。有些孩子由於對明星過於崇拜,於是“愛屋及烏”,對他們的生活習慣、愛好、穿著等盲目地模仿、追求。這些對孩子的成長極為不利。
三、引導孩子理智行事
青春期的孩子需要引導,在追星方麵尤其如此。下麵這位母親的做法非常值得大家學習:
我的女兒正在上初中,特別迷周筆暢,還在學校裏組織“筆迷”團,支持。中的偶像。回到家,女兒還鼓動我和她爸爸為周筆暢投票。看著孩子如此瘋狂,我有些不解:這麼狂熱地喜歡明星,是不是有點兒過頭了?雖然有很多疑惑,但我並沒有對女兒發難。
一天晚上,女兒在看超女比賽,電視裏周筆暢正深情地演唱.女兒看得目不轉睛。我悄悄地坐到女兒身邊,說:“我也來看看,我女兒這麼喜歡的歌手一定有她的過人之處。”女兒馬上興奮起來,“筆筆的歌唱得一級棒,有一次她唱的歌把評委都感動得哭了。她的粉絲團叫‘筆迷’,我是超級筆迷……”聽著女兒滔滔不絕的話,我知道了周筆暢在她。中的位置。於是我認真地聽了周筆暢的歌,果然她的唱功很好,感情也很真摯,我也對這個女孩萌發了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