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輕人就是有年輕人的脾氣。這天,周雨花真的到大東監獄采訪崔五爺來了。
周雨花將記者證向門崗遞了過去,門崗未接,說道:對不起,憑記者證也不準許對崔五洪進行采訪。
周雨花又從包裏取出一份介紹信,遞了過去:我這裏還有一份大東電視台關於采訪崔五洪的介紹信。
門崗也未接,說:憑介紹信也不可以。
周雨花:為什麼?
門崗:鎮中縣法院早就發來函件,一段時期內不安排新聞媒體對崔五洪進行采訪。
周雨花:那麼什麼時候可以安排呢?
門崗:不知道。
電視台的攝像記者小薑從新聞采訪車裏走了出來,直奔門崗問道:你們就憑鎮中縣法院的一個函件就不允許新聞媒體采訪,有這個道理嗎?
門崗:我聽大東監獄領導的。
周雨花對小薑說:好了好了,咱不和他理論,他也是在執行公務。
周雨花向門崗道聲“再見”,便同小薑駕車離去了。
2、周雨花和小薑驅車直奔鎮中縣人民法院。
在法院院長辦公室裏,周雨花與院領導很有禮貌地客套了一會兒之後,再也沉不住氣了,於是直奔主題,與縣法院的領導理論著。
周雨花道:鎮中縣法院有什麼理由給監獄發一個不準許新聞記者到監獄采訪崔五洪的函?你們有什麼依據?
法院領導:當然有依據。司法工作者是最講究依據的。
周雨花:說說你的依據?
法院領導:依據就是我們縣法院製定的《鎮中縣法院關於規範新聞媒體采訪報道法院審判案件活動的若幹規定》。
法院領導提到的這個《若幹規定》是前段時間新製定的。那天,崔旭向王明哲彙報說,最近一段,新聞媒體一直不消停,有幾夥記者都去了大東監獄,要采訪崔五爺。崔旭分析說,這很有可能都是熊廣的動作。王明哲告訴他,不是很有可能,百分之百是熊廣的動作。崔旭問王明哲該咋辦才好。王明哲告訴崔旭,請鎮中縣法院從有利於司法工作的角度,製定一個關於規範新聞媒體采訪案件的有關規定。這個規定一定要嚴謹,讓它無懈可擊。這樣,從司法的角度就好說話了。於是,便有了這個《鎮中縣法院關於規範新聞媒體采訪報道法院審判案件活動的若幹規定》。
這會兒,法院領導將《若幹規定》扔給了周雨花,道:你自己看看吧,就什麼都明白了。
周雨花不屑一顧:我沒有那個時間。
法院領導:小同誌,還是耐心一點兒。
周雨花:我夠了耐心的了。從打你們法院審理崔五洪案件的那天起直到審理結束,我們一直要求采訪報道,可你們就是不允許,有道理嗎?
法院領導:道理就在這個《若幹規定》裏,可你又不去看。那就我來告訴你吧。這個《若幹規定》的中心意思就是,“所有案件在審理前、審理中都不得報道,審理後不得批評。”這回你總應該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