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成長的人生導師
俄國大文豪列夫·托爾斯泰曾說過這樣一句話:“在一個家庭裏,隻有父母能以身作則時,孩子才能受到良好的熏陶。沒有父母的先鋒榜樣,一切有關對孩子的教育都將變成空談。”
從今天的視角來看待,這句話對當代父母太有教育意義了。
教育學家蘇霍姆林斯基說:“提高家庭的教育水平是家庭教育取得成功的關鍵。”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家長的人格作用是最大的教育因素。
據一份關於家長威信危機的調查統計材料顯示:
某青少年研究所分別對美、日、中國內地的高中生調查統計“最受你尊敬的人是誰”:
日本:(15個學校,1303名學生)第一位父親,第二位母親,第三位阪本龍馬(日本著名曆史人物)。
美國:(13個學校,1050名學生)第一位父親,第二位邁克爾·喬丹,第三位母親。
中國內地:(22個學校,1220名學生)第10位母親,第11位父親,遠遠落在影視明星劉曉慶及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之後。
血緣關係、經濟關係決定了家庭教育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孩子是家長的一麵鏡子,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位也是終身老師。
俄國一位教育家說過:“在你們的家庭裏,在你們的領導下,成長著未來的公民,未來的事業家,未來的戰士。如果你們教育無方,教育不出好的人來,那麼,由此得到的痛苦,不僅是你們的,而且是許多人的,是整個國家的。”因而,我們隻有肩負起責任,才能完成使命。
一位家長在關於家庭教育的體會中這樣談道: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要想使孩子有好的品質,就必須從小好好培養。當孩子還在托兒所時,我就注意到了這一點。那時趕上我下早班接他時,正好是午睡後吃水果時間。我就告訴他自己拿最小的,大的留給別的小朋友吃。在家裏和來做客的小朋友一起玩時,總讓他把自己最喜歡的玩具拿出來和小朋友一起玩,久而久之,他的私心慢慢少了。上小學後,隻要學校組織活動,我們就鼓勵他積極參與。他上學後一直是班幹部,我們就告訴他要學會關心人、幫助人。一次,他班裏有個同學突然在校發高燒。他急忙跑回家說給他拿點藥。當時正趕上我在家,我就趕緊帶他的同學去附近醫院就診。又是打針,又是拿藥,看病回來後我又讓他的同學在我家休息,直到他母親來接他。事情雖小,但我的所作所為,對我的孩子來講也會起到好的影響。隨著孩子一天天長大,他對社會上的情況也了解了一些,但隻是一知半解。社會上人際關係相當複雜,我們就時常告訴他,無論對人對事都要以誠相待,不要遇事總考慮自己的利益。對他所做的事,隻要我們認為對,就全力支持他、幫助他。
在學習方麵,我們為了使他多讀書,從上小學開始就不再給他買玩具,要買就買書。看圖說話的圖書,成套的小人書和其他少兒讀物等課外書,每月都給他買,看後還讓他講給我們聽。為了培養他的讀書興趣,我們還特意為他刻了一枚圖章,每本書都蓋上他自己的章。我還根據自己當年學習時的經驗,經常告誡他:一是上課認真聽講,學習要多動腦筋,上課要爭取多發言,要爭取學習的主動權;二是放學後,首先要及時複習,按時完成作業,然後再去玩。幾年來孩子基本上是這樣做的。
作為父母,我們都隻有初中文化水平,對他的學習幾乎無法輔導,隻能憑他自己的努力。
家長朋友,您不認為這樣的教育方法是切合實際的嗎?
我們每個人生活的家庭,大多是普普通通的,家長不會有什麼驚天動地的壯舉感染或教育孩子。這位家長,雖然隻有初中文化水平,但注重從小培養孩子,堅持正確引導,鼓勵孩子自學,在生活中的小事上,給孩子做榜樣,培養孩子做人、做事、成長、成才。這不正是家庭教育最需要的嗎?
教育孩子,是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有些家長認為,他們“賺錢”、養家糊口、給孩子提供物質保障,這就盡到了做家長的責任。至於教育孩子,那是學校和老師的事。他們就這樣將責任推得一幹二淨,完全沒有認識到家庭教育在整個教育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也有些家長認為自己有心無力,除了上班之外,還要應付家務;況且自己的文化水平未必達到教育子女的程度,於是又為自己找到借口。
這裏需強調的是,家長對子女的教育,並非是可有可無的泛泛要求。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父母對孩子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裏把父母對孩子的教育定性為法律責任,並且是和撫養同等重要的法律責任,所以家庭教育我們決不能等閑視之,這是每個做父母者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