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兒童行為教育的謀略(1)(1 / 3)

行為是心理的體現,是一個人品德修養的具體表現。三歲決定一生,要重視兒童的行為教育,不要忽視他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讓他從小就確立一個好的行為準則。

兒童的行為教育是父母的職責,有什麼樣的教育就會結出什麼樣的果子,孩子將來是大學問家還是殺人犯,有部分原因取決於父母此時的教育。中國人在幾千年的實踐中總結出這樣的教育謀略,它告訴家長們要做到:

小處著眼、寬而嚴正;不要迷信棒教,隻知剛強者必遭失敗;要有堅定的意誌,切勿“船長一多,船就上山”;讓孩子有“好漢做事好漢當”的氣魄。

遵守這些教育謀略,你的孩子定能成大器。

船長一多,船就上山

《後漢書》上有這樣的典故:“道傍作舍,三年不成。”意思指在道路旁邊蓋住家,往來人士會提許許多多的意見,如果一個個去聽,這房子三年也蓋不成。因此,在關鍵時刻要有自己明確的主見,不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自己抓不住主意,就會變成牆上蘆葦——兩邊倒。

因此,在教子謀略上也有一個重要的謀略,即是切忌“船長一多,船就上山”。這句話非常形象地說明,在一艘船上如果有多位船長時,意見就多,那麼船就會開上山去,這是非常危險的。

孩子一出世,原先的家庭關係就發生了變化,並且帶來了許多的新問題,首先就是護理和教育的問題。隨著孩子的誕生而產生新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等等最密切的關係,孩子的媽媽受到自己的媽媽和婆婆的許多告誡,她們從自己的經驗出發,向新媽媽灌輸自己的教子之道。

比如種種禁忌,“你不能整天抱著孩子,那會寵壞他的”,“不要讓孩子哭鬧,那會哭出毛病的”諸如此類。當媽媽的想親近孩子時就會想起此話,很明顯就會發生衝突,這種衝突也會傳給孩子。另外,父母輩的教育方式也是千人千樣的,對於同一件事,可能有不同的方法。比如喂奶,婆婆說:“不要喂得太飽,不然孩子會嘔奶的。”外婆說:“一定要讓孩子吃飽,這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新媽媽本身就沒有經驗,也不知該聽誰的,左右為難,無所適從。有很多時候,她的孩子在家裏鬧脾氣,大哭大嚷,一個權威說“該打”,另一個又說“絕不能打”,再一個又說“可偶而為之”;同時,她的感情怒火燒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直希望“把這小混蛋打得靈魂出竅”,在這矛盾重重之下,母親無法找到反複出現的問題的現實答案:我怎樣才能教養好我的孩子。孩子呢,在多位“船長”的導航下,左衝右突,忽前忽後,就像在大海裏顛簸,無法把握什麼才是正確的。

“船長一多,船就上山”的另一種消極作用是,即使母親有自己明確的教育方式,但是由於長輩的威嚴和傳統的壓力,新媽媽不得不聽從他們的意見,但心裏又是極大的不願意。因而當著長輩的麵時就按照他們要求的那一套行事,而私下又行著自己的一套。因此,孩子在相同的情形下可能遇到截然不同的教育方式,這樣就很容易產生迷惘的心理。

在獨生子女的家庭裏,船長往往是特別的多,祖父母對孫子特別寵愛,從不舍得打罵,父母雖然也很疼愛孩子,但希望從嚴要求。因此,在父母責罵孩子時,孩子就跑到祖父母身邊尋求保護,祖父母:是有求必應,這把保護傘的作用奇大無比,父母也不能奈何他。“這樣的情形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孩子便摸索出“規律”了,變得有恃無恐,父母再嚴厲也不放在眼裏。在這樣家庭環境中成長的孩子,多是性格驕橫、不尊重人的。

因此,教育家們呼籲,在教育孩子時,大人應保持一致性,不要讓孩子產生僥幸或尋找保護傘的心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應明白,在新的家庭關係中,孩子的父母是最重要的施教對象,不要剝奪新的父母的教子權利,自己隻是一種輔助的關係;而父母則要建立自己強大的意識,可以從容地應付祖母或者外祖母的嘮叨,這樣可使破壞性的相互作用減至最低水平。當然,新的母親應當和顏悅色地向婆婆解釋自己的教育方式,小心地避免傷害婆婆。總之,新的父母要有辦法決定如何著手進行教育這個新的寶貴的個體,建立這個有新生嬰兒和新的父母的家庭,而不能總是聽信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