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生活多麼愉快呀!可是,後來母親變了,當她嘔吐完,醒了,一見孩子就心煩,把他推開,孩子哭著再走向母親,卻挨了一頓揍。出了什麼事兒?他做錯了什麼?剛才一切都還好好的,怎麼現在卻變得這麼糟呢?他哭著進人了夢鄉。第二天,母親的情緒又高漲了,昨晚很糟的事,今天又很好了。當然這一切還有可能重新變糟。好,好得了不得;壞,壞得不可收拾。對三歲的兒童來說,要了解母親麵目全非的變化太困難了,他隻知道,時間一到,一切都會天翻地覆。這兩種情況之所以可怕,是由於現實的變化來得那樣的突然,麵目全非和不可預測。
還有一種情形讓孩子摸不著頭腦的,比如孩子說粗話,在平時往往受到嚴厲的懲罰,可是,一天晚上當父親喝醉時,他卻聽見父親對牌友們提起他說粗話的事,並且十分讚賞他的說話技巧,末了還喊他去,堅持(一反先前的禁令)要他“對叔叔們講講你開的玩笑”。
父母的情緒和過失造成了孩子無所適從的情形,影響了他的判斷能力,可能會導致孩子產生躁狂或抑鬱的心態。因此,父母要十分注重自己的形象,在孩子麵前盡力控製情緒變化和不良行為。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小事也可能會對孩子產生不良的影響。比如:6歲的女兒走進廚房,後麵跟著4個小夥伴。時間是下午4點45分。媽媽還在準備晚餐,並正在一點點品味道。孩子問:“媽媽,我們能吃點東西嗎?”嘴裏塞滿食物的媽媽說:“不行,快吃晚飯了,你糖果吃得太多,弄壞了要去補牙(母親也補過牙)。如:果你現在吃,晚飯時你就再也吃不進什麼了(母親現在正在吃)。出去玩吧!你總是把廚房弄得很髒。為什麼你不能把東西收拾好呢?”孩子氣呼呼地走出廚房,10分鍾後又開始開玩笑了。
其實媽媽真正懊惱的原因是“為什麼你老是把隔壁的孩子帶到家裏?
我已厭倦把冰棍都分給鄰居的小孩,他們總是吃個精光,一點也不留給我們”。在此時此刻,這才是真正的理由,而且是個正當的理由。但是因為不能直接說出來,母親就用各種不相幹的理由反駁女兒。這樣的相互作用不僅無法使孩子成長,反倒使她開始退縮,學著用轉彎抹角的(或者歪曲的)方法去攻擊現行習俗。如果基於“禮貌”,媽媽不能說出真正原因,她最好說:“不行,我們等一會兒再說。”然後,等其他孩子離開後,她可以對自己的孩子解釋事實。或者,她可以另找些東西請那些孩子吃,但不要吃“昂貴”的冰棍。
然而,母親自相矛盾的反應卻隻引起孩子心中的疑惑:為什麼你可以吃東西,我們就不行?補牙有什麼不好?你也補過。你也是常把廚房搞得十分肮髒。你也吃糖果。吃多少糖果才算“太多”?這種方式如果不是在激怒孩子,也就是在壓抑孩子,就像大人要求老板加薪時,隻聽見老板把“十誡”都搬出來從頭到尾地讀給他聽一樣。
這些事情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父母們或者並無意識到,或者不認為自己有什麼的錯誤,但是,如果深究它的影響,問題就不是這麼簡單了。父母都希望子女能成龍成鳳,可是,自己的行為卻並不那麼可取,既不自律,又如何能律人呢?做父母的最好常常捫心自問:我在孩子心目中是什麼形象,是哪一種人?而不要問:我是怎樣的父母?父母應該常常反省自己:我希望孩子快樂,我們的家庭是否很快樂?我希望孩子有創造性,而我是否對新生事物感到振奮和激動?我要他學點本事,但上個月、去年、過去的那些年我又讀過多少書?我希望他有朋友,但我又有多少友誼呢?我希望他有理想抱負,我有理想抱負嗎?我的所作所為足以表明這一點嗎?我告訴過孩子我的信仰嗎?我希望他慷慨,我是否對家庭以外的其他人的需要富有同情心?人們互相吸引,不是因為他“要”什麼,而在於他“是”怎樣的人。正是在父母的這種“開誠布公”
之中,孩子才開始看到擺脫自己以前持有的不好的生活態度的出路。尤其是獨生子女的家庭裏,因為孩子沒有別的參照物,父母就成為家庭中最直接最權威的參照物和導師,能夠“自律”的父母就能給孩子以好的影響,也才可能有威信去管教孩子,使孩子能健康、正常地發展,培養出健康的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