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知,在記憶上經一些時間,不但能增加記憶量,而且,還可以使記憶保持長久。根據傑茲實驗的結果,以1/5的時間閱讀,4/5的時間記憶,效果最好。
常常有人說:“記憶中文很簡單,可是,要記憶英語就沒那麼容易了。”這是不正確的說法。我們往往會有一種錯覺,總以為看起來很難的東西,就一定很難學會,事實上,英語也有一定的條理和法則可尋,所以,隻要反複地記憶,必定能夠學得很好。
十五、有意義的東西容易記憶
先把下麵5組字各看兩分鍾,記一記各組的詞:
1.鐵,悲哀,嗬欠,雨,睡,咖啡,忽然,猴子,愛,電車。
2.可撒,續斯,和唷,蘆整,眉拿,塞,克意,由紙啊,內拉,米埃開。
3、是,6人,什麼,為什麼,幾時,怎樣,哪裏,誰,我的,仆人。
4、1980,104,365、575、753。
5.627、293、38、7162、45。
結果會怎麼樣呢?盡管是同樣數量的詞,3比1更好記,2一點也記不住。在4和5的比較中,有人如能看出4中數字的意義,沒有問題,一定在4上取勝。
當我們遇到陌生的事情,而要記住它的時候,它也等於是無意義的詞。要想記住無意義的東西,隻有專心念誦或者書寫。
可見記憶無意義的東西實在是費勁。而且記得不牢,短時間內就容易忘記,一旦忘記之後,因為沒有回憶的線索,所以就很難再想起來。
另一方麵,將有意義的詞進行聯想,在腦海裏容易描畫出物象來,前例之3的各詞之間存在有意義聯係,1與4則僅僅各自具有單獨的意義。所以隻要發現和理解了它的意義,就可形成圖像,成為引起記憶的“契機”。
當然,意義越是具體越好。比起“觀念”、“創造性”這些抽象的詞來,“彈弓”、“鱔魚飯”這類詞更易於構成表象。
因此,為了識記無意義的東西、不知道其意義的東西,就要把它變換成有意義的或意義好理解的東西,如能使它具有某種意義,那麼聯想到相似、相反、從屬於它的東西,就會有力的喚起記憶。
外語單詞,近於無意義的東西。因此,可以把dictionary(辭典)與“查字之書也”諧音,把發音與意義聯係起來記憶,如果習慣了,就可把單詞分解開來,從各部分的意義來理解整個單詞的意義。
記數字的情況也是一樣的。雖然不都像4那樣盡是好記的數字,但如能設法同自己的電話號碼、愛人的生日等等容易記住、難以忘懷的數字聯係起來加以推敲,就會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相當的效果。
考試前那種通宵生吞活剝、死記硬背,過後就會忘得一幹二淨,為了杜絕這類情況,首先把想記住的東西,盡量變成有意義的、具體的東西,然後再去理解,這種做法,也為記憶莫爾斯電碼以及盲文一類意義較弱的東西提供了線索。
十六、不必要的記憶是有害的
正在想記某種東西時,半路上去看一場好電影或好戲或有趣的書,那你就不能很好地記住想記的東西,因為這時興趣和引起興奮的事就會在腦子裏縱橫跳蕩,使你的心靜不下來,幹擾你記住要記的東西。
我們的腦子據說平常隻有1%在使用,所以我們的腦子的記憶量是無限的,但是不管腦子的記憶容量有多大,也不是隨心所欲要記多少就能記多少,這是大家都有的經驗。
盡管記憶容量綽綽有餘,但作為接收信息的入口——意識卻隻有一個,在這個充當記憶人口的意識中,由於有無關緊要的信息幹擾,再要把必要的信息紮紮實實地記住就困難了。
把記憶輸送出來也是一樣,若是記了一些不必要的信息,一旦需要輸出必要的信息時,就會把多餘的東西一道提取出來,內容就容易變得不明確了。
比如,想記起剛剛一周前會見過的人的名字時,卻在腦子裏反複浮現那天下了傾盆大雨啦、那個茶館的咖啡不好啦等一些無關緊要的事,而要緊的東西,對方的臉相和名字卻想不起來,若是通過一些事的聯想幫助回憶起來也好,可是又未能作這種聯想,盡想起些無用的事。
最初會麵時,沒有把對方的名字、臉相聯想點什麼加以記住,卻把與此無關的事記住了,它們一件件孤零零地浮現在腦中。當然,如果記這個人並非重要,或者可以說隻見那一麵就夠了,並不想再見,那自當別論。
歸根結底,想牢記某一事情時,並且想使那個記憶再現時,注意不要讓強烈地吸引自己興趣的、引起自己興奮的不必要信息也擠進來,讓自己的心情平靜,保持一個空白狀態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