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記不住,或一時學不來,就罵他們笨,甚至進行恐嚇和體罰,弄得孩子擔驚受怕,無所適從;有一些父母隻要孩子讀“正經書”,連“小人書”也禁止孩子看,弄得孩子哭哭啼啼,好不傷心;有一些父母擔心“貪玩”的孩子難以成才,就成天把孩子關在家裏讀書,不許他們嬉戲玩耍和外出活動,弄得孩子坐立不安。
上述做法,雖然出自父母的一片良苦用心,但結果往往事與願違,非但激發不起孩子學習的熱情,反而使他們產生畏難情緒、抵觸情緒和自卑心理,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中埋下厭惡讀書求知的不良種子,使成功的智力開發成為泡影。殊不知,孩子的生性就是好動、好奇、好玩、好勝。他們需要的是遊戲、玩耍、交往活動、表揚和有趣的故事,甚至爭吵和打鬧。
父母不懂得這些,隻一味強製灌輸知識,必然行不通。正如魯迅先生所言:“孩子的世界與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蠻做,便大礙於孩子的發達。”
其次,強迫孩子掌握一技之長。一些父母鼓勵孩子學畫畫,學樂器,學唱歌,學舞蹈,不惜重金購買鋼琴,交納學費,聘請名師,隻為讓孩子擁有一技之長,以便孩子日後在升學、就業時事情好辦一些。
某晚報曾登載這樣一則消息:一個家庭,父親一心希望孩子長大成為鋼琴演奏家,他借錢買來鋼琴,請來教師,強迫他4歲的孩子每天要連續彈奏好幾首曲子,不然就是責罵和體罰。……結果孩子望琴生畏,竟然拿起菜刀把自己的手指和鋼琴一起砍掉。這是多麼觸目驚心的例子呀!
日本兒科學會會長內藤壽六郎認為,兒童大腦發育在5-6歲前是以情緒和感情為主,以後才以知識為主。兒童初期階段實際上是打心理基礎的階段,此時如果心理安定,孩子會有豐富的心理世界,從而奠定一生的基礎。當然,在5-6歲之前,如果給孩子適當的刺激,其知識領域也會得到正常擴展。這個階段,孩子知識的擴展適宜在一種自由的遊戲狀態中進行。蒙台梭利教學法主張讓孩子決定他學習的時機,他想學習,父母跟進;他不願意,不能強迫。在自由的氛圍中,孩子會成長得最快最好。
父母之命:扼殺了多少孩子的求知興趣。
天才總是對事物懷有強烈的興趣和滿腔的熱情。而凡是仔細觀察過孩子的人都會發覺,幼兒隻要不是傻子和白癡,他們都極易對事物產生興趣和熱情。他們一旦對某一方麵或某些事情入了迷,就會以驚人的勤奮和毅力投入其中。一旦他或她步入這一軌道,就會遵循雷馬克所說的“使用就會發達”的規律,使其能力得到驚人的發展。實際上,天才就是這樣產生的。
令人遺憾的是,許多家庭往往在孩子的熱情之火剛剛燃燒起來時,就把它吹滅,甚至用水將其澆滅。世界上之所以天才人物如此之少,原因就在於此。
但是,從威特、塞德茲、巴爾等的培養過程,已向世人表明,如果孩子的興趣和熱情一開始就得到順利發展的話,大多數孩子將會成為英才或天才。
誠然,自古以來,像威特、斯特娜夫人等那樣對孩子實施早期教育的並不多,盡管如此,在人類曆史上還是產生了很多天才。對這些天才的研究表明,他們的成功不僅是由於他們生來所具有的天賦所致,更重要的是他們在幼年時期的興趣和熱情的幼芽沒有被踩掉,並得到了順利發展。
但是,迄今為止,人們還不知道天才產生的秘密在於保護和激發孩子強烈的興趣和頑強的熱情。一般認為天才猶如抽簽,幾千萬人當中隻能有一人被抽中。因而,孩子多被丟開不管。努力培養和激發他們的興趣和熱情的父母幾乎沒有。然而,在良好的教育下,天才是可以大量湧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