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問題及對策(2 / 3)

3、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信息溝通不暢

由於財政部門之間以及鄉鎮與上級單位之間存在有效的信息溝通平台,鄉鎮財政與廣大鄉村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機製,造成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存在嚴重的溝通不暢和障礙。鄉鎮財政資金的管理辦法以及財政資金的使用目的不同,對不同資金、不同項目的信息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會嚴重影響到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工作。具體而言表現在鄉鎮財政資金的資金到位時間與財政資金信息公開的時間不同步,並且對財政資金信息的公開並不全麵,這不利於對鄉鎮財政資金的有效監督。鄉鎮財政資金的下發存在許多複雜的程序和環節,使得群眾對財政資金尤其是支農惠民的專項資金存在誤解。鄉鎮財政資金在撥付和使用的過程中,由於存在信息的溝通不暢,造成鄉鎮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和使用效益等數據信息得不到有效的掌握和共享,影響到了對財政資金的實時監控。

4、鄉鎮財政財務管理不規範

鄉鎮財政關係到公共財政資金的有效監管和政府支農惠農政策的高效落實,鄉鎮財政支出關係到廣大的鄉村和老百姓。但是,由於鄉鎮財政的財務管理製度存在不規範,嚴重影響到財政資金的監管。鄉鎮財政的財務管理部門存在許多不規範的地方,由於鄉鎮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較低,對財政資金的監管缺乏專業的監管人員,涉及支農惠農等財政補貼和轉移性支付資金的監督管理,難以充分的發揮監管職能。鄉鎮財務管理缺乏專業的會計人員,會計和財務崗位的責任不明確。財務部門在崗位的設置方麵缺乏科學性,不利於財務部門崗位之間的相互監督。財務部門在票據管理、支出環節等都存在不規範的地方,缺乏科學的財務管理製度和財政資金支出監督體係。這嚴重製約了財政資金的有效監管,造成鄉鎮國有資產的流失,產生了許多賬實不符的現象。

二、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措施建議

1、推進兩基建設,明確鄉鎮財政職能

鄉鎮財政資金的有效監管,離不開鄉鎮政府的職能轉變。首先,應該強化鄉財縣管中心的職能。對於鄉鎮範圍的涉農性財政資金的管理,堅持縣鄉兩級共同監管。建立科學的、規範的縣對鄉鎮的轉移支付製度,明確縣對鄉鎮的財政預算管理體製。縣級單位應該指導鄉鎮政府製定和執行財政預算、決算的編製,加強對鄉鎮預算資金的核撥管理,指導鄉鎮各項財政資金尤其是支農惠農資金的管理。通過對鄉鎮財政管理人才隊伍的建設和規章製度的建設,提高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水平。其次,鄉鎮政府應該做好政府職能轉變,從過去的收入管理為主轉向支出管理為主,由過去的維持保障向提供公共服務轉變,由過去的重視財政資金分配,忽視財政管理向現在的兼顧財政資金分配和財政資金管理,尤其要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監管轉變。鄉鎮政府作為基層行政機關,應該明確自身的職能定位,充分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促進鄉鎮財政資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充分的落實政府的財政政策,促進鄉鎮財政的預算的有效編製和執行,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促進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水平的提升。

2、進一步完善鄉鎮財政監管製度

首先,堅持推行和因地製宜的實施鄉財縣管製度,明確鄉鎮政府在財政資金管理中的地位,進一步規範鄉鎮財政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明確鄉鎮政府的債權和所應當承擔的債務,規範鄉鎮財政部門的財政審批權不變。進一步完善鄉鎮政府和縣級財政部門的“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財政管理方式,加強縣級財政部門對鄉鎮財政收支的直接監管,防止財政資金的流失和使用的低效率。其次,推行村財鄉管村用的改革。鄉鎮財政資金目的是為了加快新農村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村社會經濟發展。鄉鎮財政涉農資金的管理存在一定的複雜性。因此,鄉鎮政府應該建立完善的鄉村債務動態監控製度,及時、全麵的對鄉村財務、債務狀況進行監督和調查,完善鄉村的財務管理,充分的尊重鄉村資金安排和使用的自主權。鄉鎮財政部門在財政資金撥付之後,應該實施的對財政資金的發放和使用過程、使用績效進行監督和考核。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督考核的力度。根據考核結果對鄉鎮財政部門的進行獎懲,促進鄉鎮財政資金的有效的監督和控製,促進鄉鎮財政資金能夠落到實處,充分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