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有資產的管理體係存在很多問題。首先,國有資產的權責沒有明晰地確定。一方麵,在某些行政事業單位中,管理層常常會發生變動,這其中的移交手續和權責確定並不完善,有些管理層甚至趁機私分國有資產。另一方麵,部分國有資產由於業務自身周期的特點以及財政撥款的到賬時間限製,許多國有資產會出現配置不足等情況,單位內部財務部門就會出現財務糾紛,使得單位國有資產賬實嚴重不符合。其次,國有資產的基礎工作沒有做到位。有些企事業單位在進行國有資產的管理並沒有嚴格執行規範,而是采取“先請後亂”的方式,資產管理意識淡薄,資產賬戶設置不清、賬戶變更不入賬、會計資產總額的登記不調整,因此出現了嚴重的賬實不符。不僅如此,在單淡薄的資產管理意識下,許多單位並不重視其收益和虧損,因此內部的財產管理製度也沒有得到規範。最後,國有資產的管理結構較為混亂。一方麵,國資委“多龍治水”,並沒有財務獨立的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的責任,政企關係十分混亂。另一方麵,國資委與企事業單位之間取法資源的有效整合,國資委、公共管理部門的權利責任難以很好地統一和協調,這會對我國企事業單位的改製和企業管理製度建設產生負麵的影響。
4、行政法律製度體係不完善
在政府轉變職能的時期,雖然對於經濟建設和國民經濟發展方麵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是對於國有資產的監管依然不夠重視,相應的法律法規也沒有及時的建立起來。一方麵,我國對於國有資產管理的立法和執法都不夠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如果沒有嚴格的法律保護和監督機製,最終將會淪為一紙空談。目前,我國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以部門規章、暫行規定為主,權威性和法律效力都不足,並不能在總體層麵和特殊情況下實現可靠而有力的監管,這就會使得在國有資產流轉過程中對造成資產流失的人員的懲戒和約束力度不足,進而導致貪汙腐敗等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另一方麵,我國國有資產的管理體製依然沒有理順和健全。盡管現在的產權等級製度等措施對於國有資產的規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於缺乏對利益主體的牽製以及科學的考核標準,多數管理製度最終在實際操作中流於形式,國有資產被閑置和非法占有的狀況依然存在,這就會對影響國有資產規範化管理的順利進行。
三、關於優化企事業國有資產管理的對策建議
1、做好全麵預算,加強資產的日常管理
要想優化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推行全麵預算管理,並在此基礎上做好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全麵預算管理要求單位要將全部的財務資源納入預算管理體係,並通過科學的預測分析,製定切實可行的預算製度。單位需要嚴格執行預算並落實各項責任,並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在事後根據預算完成進行獎勵或追究,以更好地達成預算目標。其次,要對國有資產的現實狀況進行徹底的清查,建立健全資產的登記入賬製度,及時準確地反映資產的狀況,實現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在此基礎上,需要要求單位做好定期和隨機的資產清查程序,對於盤盈盤虧的原因進行分析和追究,並將此列入考核標準之一,防止以權謀私。最後,需要加強單位對資金以及固定資產的管理,做好資金的日常保管,加強資金使用的審批製度,對資金流向進行嚴格管控和仔細分析,以防範資金風險,防止“賬外賬”和“小金庫”現象的發生。固定資產在國有資產中占有重要比重,且其價值較高,因此務必要利用現代化手段加強日常的保管和維修,對於固定資產的丟失、損毀等要追究到人,給予一定的賠償和懲罰,減少固定資產不必要的損失。
2、創新國有資產管理模式
在現階段有必要嚐試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的創新,逐步實現市場化,想成政府授權,企業運作的管理模式。政府作為一個權力主體,可以授權某個國有獨資公司來對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進行專門的管理,以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同時嚐試按照市場化的經營模式來運營國有資產,以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和社會公平性,更好地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這種新型的管理模式有助於實現政企分開,轉變政府職能,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防止企事業單位人員因為權力的過度使用而造成的國有資產的流失。同時,這種模式還可以實現資產的優化配置並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不僅如此,專門的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利用其專業性和集中性的優勢,將大宗的國有資產用於大型項目的抵押等融資行為,集中調劑和管理資源,更好地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減少國有資產的閑置和浪費現象,更加充分地利用國有資產,提高其經營管理效益。由於公務用車和辦公用房的比重較大,因此可以考慮將這些資產通過專門機構進行集中化管理,落實其清查、登記等工作,並實現信息的平台化管理,在不影響資產質量的前提下,利用專門機構的專業經驗和集中管理的優勢,更好地實現對這些國有資產的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