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進一步完善株洲市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機製的對策建議
1、完善選聘方式,提高企業經營者素質
對於企業經營者績效的好壞,它不僅取決於企業經營者努力程度(行為變量),還取決於其個人能力技能(機體變量),為此,需要完善國有企業的選聘方式,並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綜合素質,以此提高國有企業的管理經營效益。一是完善企業經營者選聘方式。多年來,株洲市企業經營者大多為上級部門指派,其中國有企業經營者被主管部門任命的為90.9%、董事會任命4.4%、職代會任命為2.2%、企業內部招標競爭1.2%,其他為1.3%。這會導致產權不夠明晰,經營者任職主體不夠規範。為此,需要按照現代企業製度要求,建立起組織考核推薦和市場選擇有機結合的機製,規範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企業的權責,完善企業領導人的聘任製度,盡快真正實行股東會決定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董事會選擇經營管理者、企業經營者行使用人權,並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企業經營者之間的製衡機製。二是提高企業經營者素質。據調查,在對株洲市企業經營者對領導班子凝聚力評價上,回答“強”的為56.7%;“弱”和“說不清”尚有43.3%.因此,當前應注重對企業經營者素質和需求,如性格、動機、內驅力強度的影響,加強對現任企業經營者的學習、教育和培訓:健全以物質利益為主的激勵體係,使其個人利益與企業績效直接掛鉤並正相關。
2、規範內外獎酬,實現內外約束
目前,株洲市對國企經營者的經營業績缺乏低成本的考核、監督不力、約束不力。為防範國有企業“內部人控製”和侵蝕國有資產的行為,必須尋求與企業激勵機製相對稱、互相補充的內在約束和外在約束。一是加強和完善構成投資主體的多元利益集團的共同約束。具體可分為:公司章程約束(應視為企業的憲法);合同約束(嚴格合同,如新浪網王誌東所簽合同300頁,不僅有正文,還有附屬條文);機構約束(董事會要真正發揮作用);在激勵中約束。不斷完善對企業經營者考核監督製度和獎懲辦法,將其承擔的風險和責任與其收入水平、獎懲力度直接掛鉤。二是完善外部約束機製。從法律約束、市場約束、道德約束和新聞媒介等多層次、多方麵建立有效率的企業家行為約束機製。
3、提升內外環境,實現自我價值
激勵模式中的“滿足”是個人實現某項預期指標時所體驗到的滿意感覺,是一種內在的認知狀態。滿足不僅取決於獎酬,還取決於獎酬是否合理公平,滿足以後行為並沒有結束,它反過來又會借助於對報酬的估計,影響努力的程度。因此,企業經營者需要有良好的內外環境和成長機製:社會保護機製,即要在社會中形成有利於企業家的環境和土壤,使整個社會充分認識其價值與作用,如加強輿論宣傳、表彰其業績、給予參政議政機會等,以贏得企業員工的理解、社會的認可,培養尊重企業經營者的社會風氣和文化環境,自覺為企業家成長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市場競爭機製,建立組織考核推薦和市場選擇有機結合,通過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多種市場化方式,擇優任用,使優秀的企業經營者脫穎而出;政府的引導機製,政府通過自己的政策與規劃的製定,如尊重、落實和保護企業的法人財產權和企業經營權,使企業經營者的正常經營權力得到尊重和行使;經濟的激勵機製,從物質上給予高薪,並相應對企業經營者(企業改製)退休時實行一定的優惠政策,如可參照衡陽市委實行的關於國企產權製度改革企業領導幹部參照行政機關套改養老金、發放任職補貼等以解除後顧之憂,吸引優秀人才進入這一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