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教孩子多給予、少索取,己所不欲,勿施於人(2 / 2)

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會體會到給予所帶來的快樂,就會更願意多給予。那麼,孩子想要索取的心理就會慢慢變淡。

讓孩子明白,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舍得,通俗來講,就是願意把自己的某些東西給予他人。當我們這樣教導孩子的時候,孩子可能會有疑惑:“我把自己的東西給了他人,那我不就沒有了嗎?”這時候,我們需要讓孩子明白“舍得”一詞中蘊含的人生智慧和人生態度:舍得舍得,有舍才會有得。

當孩子舍得把自己的東西給予他人的時候,無形中,他的心胸就會擴大,相應地也會得到福氣,正所謂“量大福大”。而且,孩子雖然表麵上暫時失去了一些東西,但是他會得到更多的、更寶貴的精神財富,比如溫暖的親情、珍貴的友誼、他人的感謝等。

將加人,先問己,己不欲,即速已

凡事都要遵循一個原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將加人,先問己”,如果想讓他人去做某件事情,首先要問問自己是否喜歡這樣做。“己不欲,即速已”,如果連自己都不喜歡去做這樣的事情,那就趕快也不要讓他人去做。這正如《論語》中提到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我們應該以對待自身的行為作為參照物來對待他人。也就是說,凡是自己不願意去做的事情、自己不能承受的言行,就不應該讓他人去做、讓他人去承受。這是尊重他人的表現,也是平等待人的體現。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不能恪守“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待人處事原則,隻顧自己的利益和感受,而忽略了對方的利益和感受。如果我們自己“所不欲”的卻硬要“施於人”,不僅會把事情弄糟,而且還會破壞人際關係。

因此,我們要有同理心,用理智去體諒他人的感受。當我們想對他人說某些話或讓他人做某件事情時,要先思考一下:如果是我,我能夠接受這樣的言語嗎?我願意去做這件事情嗎?如果自己都不能夠接受或不願意去做的話,就不要強求他人。

另外,即使是“己所欲”的事,也要考慮到別人的感受,因為別人未必樂於去做,所以,我們依舊需要慎重,不要想當然地強行“施於人”,以免好心辦壞事。

站在他人的角度就會感同身受,引導孩子學會換位思考。我們先來看一個小故事。

太太正在廚房做飯,先生在一旁不停地嘮叨:“慢點,小心!油放太多了!火太大了!趕緊用鏟子翻一下菜……”終於,太太忍不住了,說道:“我會做飯,用不著你來指手畫腳。”先生沒有生氣,而是平靜地說:“我隻是想讓你知道,我在開車的時候,你在一旁喋喋不休地‘指導’我,我是作何感受的……”

這是一個多麼真實的故事啊!這位先生很有智慧,用這種方式讓太太深深體會到了被人嘮叨的感受。我想,從此以後,當先生在開車的時候,太太一定會克製住自己想要說話的念頭,讓先生安心開車。

事實上,我們隻有設身處地地站在他人的角度和立場,才能真正體會他人的感受,才能理解他人,才能使彼此的關係更加和諧。因此,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教孩子學會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問題。

在成長的過程中,孩子可能會遇到被誤會、被指責、被傷害或被誣陷的事情,這時候,我們除了給予安慰和引導之外,還需要告訴他:自己體會到了這種難受的滋味之後,就不要因為自己類似的言行舉止而給他人帶來同樣的感受。如此一來,孩子不僅能盡快擺脫難受的滋味,而且還會懂得不要給他人帶來難受的滋味。

總之,我們要引導孩子遵循一個做人處事的原則:自己不希望得到什麼,就不要讓他人得到;自己不能夠承受什麼,就不能讓他人去承受。

教子箴言

人與人在交往中,無時無刻不麵臨著給予和索取這兩件事。這時候,我們要引導孩子分辨清楚,讓他把握好給予和索取之間的尺度:多給予,少索取。另外,我們還要讓孩子學會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問題,遵循一個待人處事原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凡是自己不希望、不喜歡的言行,都不可以強行加諸於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