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再說回來。“居處變,酒肉絕”也是對父母哀思的表達。在古代,人們大都在遇到高興的事情時用飲酒食肉的方式作為慶賀。所以,遇到父母離世這種令人悲哀的事情,就不再喝酒,不再吃肉。在今天,這句教誨當然可以變通,但是一個孝順的孩子會因父母離開而悲哀,是不可能有心情整日歌舞升平、飲酒食肉、盡情享樂的。因此,“居處變,酒肉絕”不是誰規定要如此對父母表達哀思,而是一個孝子自然而然的表現。
因此,隻有借助《弟子規》開啟孩子的孝心,他才能自然而然地落實這句教誨。
喪盡禮,祭盡誠;事死者,如事生
父母去世,子女應該如何辦喪禮呢?
“喪盡禮,祭盡誠”就是告訴孩子:操辦父母的喪事要盡力做到合乎禮節;祭祀父母或祖宗時,要用百分百的誠心。父母去世後,孩子已無法通過照顧其衣食住行來盡孝了,隻能通過舉辦合乎禮節的葬禮來表達孝心,所以葬禮和祭祀都是子女對父母表達孝心的體現。
而葬禮中往往有各種細致而煩瑣的儀式,為人子女者不可小看那些儀式,每一個儀式的舉行都有深刻的含義,其中包含著子女對父母的敬重和無盡的哀思。所以,操辦喪事絕不可馬虎大意,要按著風俗或父母的遺願操辦,使葬禮辦得妥妥當當,合乎禮節。
當然,我們要讓孩子知道,葬禮不是用來炫耀權勢、金錢和地位的平台,不是做出來給別人看的,更不要搞得聲勢浩大、鋪張浪費。如果父母生前非常節儉,一定不希望自己的喪事如此奢華。所以,子女隻要按著程序,盡心盡力地操辦,表達出自己的一片哀思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秉承父母之誌,使父母的高尚品質因孩子的存在而發揚光大。
當然,對於辦喪事,我們不可能給孩子介紹得很詳細,但是我們可以帶他去參加親人、朋友的葬禮,讓他從葬禮中體會生命的意義,從逝者的子女身上體會“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遺憾,從而更加明白“祭而豐,不如養之薄”的道理。
讓孩子對祖先有所了解,以激發對祖先的感恩之心和敬仰之情。
《朱子治家格言》中說:“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祖宗雖然已經過世,但他們的德行還庇蔭著世代子孫,為此,子孫應該對祖宗懷有一份感恩,為了表達對祖宗的感恩、敬仰和緬懷,子孫當然要用祭祀的方式表示心意。
在《論語·學而》中,曾子也提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意思是說,人們如果謹慎地對待父母死亡,追念故去的祖先,那麼人們就自然會歸於忠厚老實,民風也會變得淳樸。由此可見,祭祀這件事,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當今社會的孩子可能對“祖宗”這個概念不是很清楚,他們似乎不認為祖宗和他有什麼關係,所以即使參加祭祀,也很難發自至誠之心。因此,我們要常常把已逝祖先的生平事跡(特別是善行善舉)講給孩子聽,即使我們不知道關於祖先的事跡,也要告訴孩子:“我們身上留著祖先一代一代傳承下來的鮮血,我們不可以對祖先不敬。沒有祖先,就沒有我們,沒有我們,哪有你?祖先賦予我們生命的恩德都報答不完啊!”
這樣,孩子不但會對祖宗充滿敬意,也會懂得傳承祖宗的誌向,不做出令祖宗蒙羞的事情。當孩子對祖宗有所了解、內心充滿崇敬和感恩時,就自然會用一顆真誠的心參加祭祀。
另外,我們操辦祭祀的儀式時,孩子就在學習。所以,祭祀的過程無須太複雜,但是態度要認真、誠敬,氣氛要莊嚴肅穆,不可嘻哈打鬧,否則祭祀隻是一種儀式,毫無意義可言。
用心領會“事死者,如事生”的深刻含義。
一位兒子每到母親的祭日時,都要做母親生前最愛吃的餃子,還要陪母親喝點兒紅酒。他的母親是否真的能吃到餃子、喝到紅酒,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他侍奉母親的態度,與母親生前沒有絲毫差別,這就是“事死者,如事生”的含義。
當然,這句教誨不僅指的是孩子對父母在衣食上的侍奉,更是誌向上的遵從。比如,父母希望孩子學會勤儉持家,父母生前,孩子做得不錯,父母去世後,孩子覺得這下可沒人約束了,可以過享樂奢靡的日子了,那就完全違背了父母的意願,也就違背了“事死者,如事生”的教誨。
而一個真正領會這句教誨含義的孩子,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會想想:如果父母在世,他們願不願意我這樣做?他們希望我怎麼做?問過之後,孩子就不會做出令父母難過、擔心、蒙羞的事情了。如此一來,才是真正做到了“事死者,如事生”。
教子箴言
對於如何認真、謹慎地照顧生病的父母,如何盡心竭力地操辦父母的喪事,如何莊嚴肅穆地祭祀祖宗等事情,我們很難用語言去教導孩子。因此,我們做父母的就要用身教的力量讓孩子懂得這些道理,並使他進一步理解孝道的深刻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