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膽小的類型多種多樣,按其內容一般可分為三大類:
對身體損傷的懼怕,如怕死、怕出血等;
對自然事件的懼怕,如怕黑暗、怕火、怕動物等;
對社交的懼怕,如怕陌生人、怕上學、怕發言、怕到人多的地方等。
同時,兒童懼怕的對象常常隨著時過境遷或年齡的增大,體力、智力的發展而逐漸改變或消失。不同年齡的兒童有不同的懼怕對象。
0~5個月:害怕巨大的聲響和突然而來的聲音,害怕身體失去支撐;
6~9個月:害怕陌生人,害怕生疏的環境;
1歲:害怕與親人分離,害怕受傷、排便;
2~5歲:害怕黑暗、狗、孤獨,害怕想象 中的怪物、強盜,害怕醫生;
6~12歲:害怕上學、受傷,害怕打雷閃電、火災洪水等自然災害,害怕社交、親人去世;
13~18歲:害怕受傷、社交、死亡、與社會分離。
一位兒童心理學家說過:“兒童產生懼怕心理的原因與成年人一樣,不過成年人懂得如何去應付恐懼,而孩子們卻還不知道。”
因此,父母應該細心觀察,找出孩子產生畏懼的原因,幫助他們消除畏懼與恐懼感,從而培養孩子的自信心和勇敢的質量。
分析了孩子膽小的原因,這裏從以下幾個方麵對孩子的膽小進行糾正:
1.正確定位,不拔苗助長。遇到困難時,先根據自己孩子的特點初步判斷一下,凡是孩子力所能及的,就鼓勵他們去努力嚐試。當孩子克服了困難的時候,要及時鼓勵他,這樣孩子從小就會具有不怕困難、戰勝困難的勇氣和毅力。
2.進行體育鍛煉,培養膽識和勇氣。還要注重從身邊的小事做起,經常給孩子講一些關於勇敢的故事,讓孩子多進行戶外活動,如爬高、跳躍、蒙眼前進等。鼓勵孩子參加體育活動,在活動中有意加入一些碰撞性活動,讓孩子在活動中既學會保護自己,又能爭取勝利。
3.教孩子保護自己,避免危險常識。在培養孩子勇敢精神的同時,要教會他們學會判斷是非對錯和危險程度,學會避免危險,學會保護自己,不產生恐懼心理。
4.承擔責任,正確麵對問題。長輩對孩子的過度嗬護、做錯事時不當的指責,都可能導致孩子膽小。但我想這方麵歸根到底由父母的舉止言行決定,膽小怕事的雙親必然養出膽小怕事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