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務車管理新路徑探索
加篇
作者:韓小騰 馬駿 謝繼紅 劉興敏
每年的“兩會”,是各地各界代表委員向政府表達意見、共商國是的時刻。由於特殊的曆史和現實原因,來自台灣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會上格外引人好奇。他們人數不多,但參政議政的方式卻曾“一鳴驚人”,國家領導人也時常對他們關愛有加,他們是怎麼挑選出來的?他們都提過怎樣的議案提案?在不同於他們所屬地區體製的大陸,他們又代表誰的利益?
台灣全國人大代表並非長期在台灣的居民。基於兩岸現狀和現行法律規定,台灣省應選全國人大代表13人,從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解放軍及中央黨政機關中的台籍同胞中產生。這13名代表絕大多數是1949年以前在大陸生活的台灣同胞的後代。每5年,會有120餘位台籍二代甚至三代人士作為代表,在北京舉行全國人大代表協商選舉會議,確定參加人代會的13人名單。而協商選舉會議的代表也是“協商”而來,他們是根據台籍同胞分布情況確定的分配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協商選定。與其他省份代表團團長一般由所在省份省委書記擔任不同,台灣團團長一直由全國台聯會長擔任。
台籍政協委員出自台盟和台聯 十八大台籍黨代表進“中委”。台籍政協委員的產生則將“協商”的政治智慧發揮到極致。政協委員的產生辦法主要通過協商推薦,形成建議名單,最後由政協常務委員會通過公布。根據規定,政協並沒有“特邀台灣人士”,但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台盟)、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台聯)作為重要的政治團體,有固定名額。十一屆政協中,這兩個組織一共推薦了36名委員。部分台灣代表與委員同時還是黨代會的代表,以中共十八大台籍代表團為例,總人數為10人,這些代表多是各級台聯的負責人。而且按慣例,有一至二人進入中央委員會擔任委員或候補委員。
台商近年來頻頻成為地方人大政協“座上賓”。官方戶籍登記材料顯示,長期在大陸生活、有戶籍的台灣同胞接近4萬人,因此這4萬人從政遠比島內2300萬台灣同胞擁有更為天然的優勢,當選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概率相當高。如果你是1949年前遷往大陸的台灣高山族後裔,這種概率會更高。近年來,一些台商成為地方政協委員,甚至是地方人大代表裏的常客。
台灣同胞大陸參政冰火兩重天:台當局重金嚴懲 大陸開門歡迎。台灣當局頒布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如違規將被處以新台幣10萬元到50萬元的罰款。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明確規定:“來內地投資的台灣同胞,在縣、鄉人大代表選舉期間在內地的,可以參加現在工作地的選舉。”2002年曾有台商曾玉書當選寧波市鄞州區人大代表。2008年,在廈門的台商林重光被提名推薦為思明區人大代表候選人,不過其後落選。但至今仍然未出現台商全國人大代表。